形式语义学引论

分類: 图书,社会科学,语言文字 ,
作者: 蒋严,潘海华著
出 版 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5-6-1字数:版次: 1页数: 536印刷时间:开本: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0420767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详细介绍形式语义学的基本内容、主要技巧和方法,可供大学语言和语言学专业的高年级本科学生及硕士、博士生作研习、参考之用。对自然语言分析和处理感兴趣的计算机、数学、哲学、逻辑和人工智能专业的学生也可从本书中获得系统的语义学知识。在阅读此书之前,读者最好先学一门现代语言学导论课或读一本基础教科书,如Akmajian et al(1984)或Fr0瑚kin&R0d—mail(1993),也可上一门生成句法学导论课或读一本句法教科书,如Radford(1988)、徐烈炯(1988)或宋国明(1997)。如能看一下徐烈炯(1990/1996)和(1993)则更有帮助。
本书内容的取舍并非简单地照搬一些外文教科书,在章节安排上也力免陈袭他人。我们在书中注入了自己的理解和观点,并力求对汉语的语义结构做尝试性的形式化描写。故此,本书并不是一本求稳求全的教材,而是一本讨论性、探索性的论著。当然,作为导论性教科书,本书介绍的许多方面无法深入详谈,技术上也不一定代表最新最好的解决方法。我们在书中提出了问题,找到了部分答案,但是留下了更多的研究空间让读者去遨游驰骋。
作者简介
蒋严,男,浙江海宁人,1962年生于北京。1984年获复旦大学英美语言文学学士学位,1987年获复旦大学现代英语硕士学位。1986至1989年在复旦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系英语教研室任教。1989至1993年在伦敦大学的大学院(University College,London)和亚非学院(the School of Offenfal and AfficaIl Studies)两个语言学系学习。1995年获伦敦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为Logical Dependency in Quantificatwn。1993年秋至今在香港理工大学中文及双语学系任教,现为该系副教授,兼任北京《当代语言学》、广州《现代外语》编委,湘潭《英语研究》特邀编审。研究兴趣包括语义学、语用学、语言哲学、自然语言逻辑、语篇分析、英语语法、翻译理论等。
目录
第一章语义、真值与逻辑
第一节命题、句义和话语义
第二节句义的信息类型
第三节言语交际的意义层次
第四节形式语义学的研究范围
第五节逻辑在语义研究中的地位
第六节几个基本的语义概念
第七节各章内容简介
阅读文选
第二章逻辑演算
第一节集合论
第二节关系和函数
第三节命题逻辑和真值表
第四节谓词逻辑
第五节逻辑证明
阅读文选
第三章Cp系统和语义解释
第一节部分语句系统Cp
第二节cp的语义解释
第三节模型与语义解释
阅读文选
第四章对Cp系统的扩展
第一节三种特殊句式
第二节复句的生成和解释
第三节逻辑否定句
第四节语法范畴和逻辑范畴:传统语法、传统逻辑和形式逻辑的同与异
第五节规则小结
第六节语义解释的递归性
第七节实例分析
阅读文选
第五章类型论初步
第一节再论组合性原则
第二节逻辑语义类型
第三节类型驱动的语句分析与生成
第四节特征函项
第五节类型的语义性质
第六节ct系统
阅读文选
第六章量词、辖域与逻辑依存
第一节变量、约束词与量化结构
第二节量化结构的语义解释
第三节逻辑依存
第四节逐指与统指
第五节分支量词
第六节自然语言量化句的歧义和表达
第七节结语
阅读文选
第七章A-转换
第一节自然语句分析中的一些疑难现象
第二节A-抽象和A-还原
第三节对疑难现象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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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广义量词
第九章时间、时制与时态
第十章对时间的量化与限制、量化类型及其三分结构
第十一章可能世界与模态逻辑
第十二章内涵逻辑与命题态度
第十三章博弈论语义学
第十四章篇章表述理论
第十五章研习文献
附录形式语义学经典书目
参考书目
汉英译名对照表
书摘插图
第一章 语义、真值与逻辑
本章主要讨论语义研究中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分类并勾勒出形式语义学(formal semantics)的研究范围。我们还将扼要介绍逻辑在语义研究中的作用。最后简介余下各章的内容。
第一节 命题、句义和话语义
语言是人赖以从事复杂思维的工具,思想是语言的内容,两者相辅相成。但语言既不能等同于说出的话语,也不能等同于写下的句子。思维更难以感知。思维与语言便都成了不易把握的现象,彼此间的关系也因此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我们不妨设想某人进行了一番思维活动,获得了某些思维结果即思想。毋须赘言,上述思维活动本身也离不开语言和其他思想。但我们在此关心的是作为某个特定思维活动结果的新的思想,期望以此为出发点,走出思维一语言交织一体、互为因果的怪圈,进而确定两者问的对应关系。
思想的客观的、不包括人的主观因素的那部分内容,被许多哲学家称为命题(proposition)。也就是说,客观的思想以命题的形式出现。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1922:3.11)认为:“在命题中,思想得到了可由感官感知的表达。”赫福德与希斯雷(Hurford&Heasley,1983)也指出:“命题是思维的产物,……一般的思想被认为是内在的、个人的心理过程,而[作为客观思想的]命题则是公开的,因为同一个命题可为多人获得并理解……”更重要的是,命题具有真值,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详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