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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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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图书,医学,基础医学,

作者: (美)海斯著,郎可华译

出 版 社: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时间: 2007-12-1字数: 209000版次: 1页数: 259印刷时间: 2007/12/01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108027801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我们对血液的感受,大抵可分为两个极端:一是生命的依靠,有血缘的亲近与血脉相承受,身体里流淌着亲人的血,心心相连的温暖。一是恐惧,鲜血淋淋常给人凄惨的景象,使人毛骨悚然。在血液这个问题上,人类都有共同的感受,并不受文化制约。

上月在长沙与李聪甫老中医的后人李肇夷先生闲聊,说到中国传统中关于“心想”的现象,有德国科学家的现代医学研究表明,心脏确有记忆与思考的功能,经血液输送到大脑,因此中国那句老话“心想事成”应有道理。

与我们摸脉相同的是,西方医学触摸两侧颈动脉,此为确定生命迹象的第一个也是最终的检查位置。《血液的故事》中有一段说到《黄帝内经素问》,称其“是世界上最古老和最知名的医学指南”,但书里谈到在古希腊,“摸脉的技艺,是由最早的一位西方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同时代的普拉克萨哥拉斯(Praxagoras)医生首次讲授的。”这位普氏的门生希罗菲卢斯(前335年~前280年)是第一个以时间为单位计数脉搏的医生。

要讲述血液的故事,则存在于日常的生活中。《血液的故事》说到文艺复兴时期达芬奇对血液的研究,始于观察阴茎的勃起,“性欲的产生是由血液驱使并依靠血液来完成的,血液使我们人类完成了那一引人注目的转变过程,这一过程在脱掉衣服之前就开始了。”中医所谓“精生血,血生气,气生神”,人类健康也在血液,可惜作者对中国这门古老的医学未有深入研究,无从涉及更多的故事。

书中《血液中的发现》、《起源的故事》、《活组织染色法》、《嗜血逸事》、《献血》几章谈到血液的医学知识,读者可借此了解血液原理,对自身健康多有裨益。“人类生物学的一个简单事实是人体中的血液流淌到身体最末端后最终返回心脏。血缘关系也是这样,不可分离。”作者专列一章《亲姊妹》谈血缘,在《女血友病患者》中谈的是王室的血统。“蓝色血液”这个词组19世纪30年代融入英语时,恰逢维多利亚女王开始执政的时期。这个词组不但有种族主义的内涵,而且也成为上层社会达官贵人的代名词。在英国“蓝色血液”又增加了另外的特定含义:它指的是绅士阶层、贵族和最高级别的王室成员。作者在这章中叙述维多利亚女王这位“欧洲祖母”将血友病遗传给了王室,她的第二代和第三代后裔都与欧洲各国王室联姻,很让人为整个欧洲的王室血统担心。

书中前两章谈到作者的丈夫:“血液又是将我和我的伴侣史蒂夫分隔14年的一道屏障。他是艾滋病病毒(HIV)携带者,这一点在我和他约会的第一天就已经了解了。”作者在书里多处谈到他们的生活,艾滋病血液这个话题充满全书,这应视为作者写作该书的情感与动机,读者于此可以体会到作者个人的感情,不免要起敬意。

内容简介

我们是在血泊中降生的,家庭的历史也蕴涵在血液中,我们的身体日复一日地被血液滋养着。平均有5680毫升血液沿着人体内总长为96540公里的动脉、静脉和毛细血管流淌。本书引领我们沿着血液的红色河流在科学、历史和神话中遨游,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故事,告诉你血液中原来有如此之多的奥秘。

作者简介

比尔海斯(Bill Hayes),美国加利福尼亚的圣克拉拉大学毕业。畅销书《睡眠的恶魔:一个失眠者实录》的作者。他的作品一直都刊登在《纽约时报杂志》、《详实》及其他出版物上,“沙龙网站”(Salon.com)也是发表他作品的地方。

目录

第一章怪物之血

第二章主宰生命的精神

第三章生物危险

第四章亲姐妹

第五章起源的故事

第六章活组织染色法

第七章血液中的发现

第八章血液犯罪

第九章嗜血逸事

第十章女血友病患者

第十一章献血

第十二章血液与性欲

第十三章记忆细胞

鸣谢

参考文献

书摘插图

第一章 怪物之血

伤口周围苍白黏湿的肉被渗出的第一滴血染红了,这似乎不是我削破的手指在淌血,而是一片去了皮的土豆在流血。如果在过去,身上任何地方有了破口我都会用清水或者肥皂水冲洗它们,而今天,我却执意用嘴吮吸不断涌出的鲜血。血是温热的,比唾液的温度还要高,沾在舌头上时感觉大约有37C°。

无论火辣辣的疼痛感觉会持续多久,当我将流血的手指飞快地凑近嘴唇时,总有那么一瞬间——实际上比一瞬间还要短暂的时间认为血的味道一定不错(一种从未有过的对其他体液的期待,它使我感到惊异):也许像煮过的甜菜根一样带着土腥味或者像黑醋栗一样甜,但是我又一次错了。

血的味道尝上去既不好也不坏。如果它的味道很糟糕,所有的动物都会嫌恶舔净自己伤口的举动。血的味道也不比少量汗液的滋味更差,但也不能说它很有滋味。如同一些人所认为的,血液有一些金属的味道,这种形容可能是正确的,因为血液中富含铁元素,身体中储存的三分之二的铁都在血液中。还有非常具体地描述血液的人认为它的味道像是满嘴含了硬币的感觉(他们有过嘴里充满硬币的感觉吗?)。假定血液是货币,它当然是,根据美国食品与药品监督局(FDA)的数据,向血库捐赠的1品脱(568毫升)血的价值超过100美金。诚然,这两种比喻都不准确,因为1便士硬币和15便士的味道不一样,对吗?铝制啤酒罐拉环和纯银勺子的味道是绝对不同的。

这使我想起高中时的一位朋友,现在是三个孩子母亲的梅莱恩。她作为一名技术员在医院的手术部门工作了长达二十多年,她深深感到遗憾的是在那样的部门工作养成了对血液气味过分敏感的习惯。她告诉我说,每个人血液的气味就像他们身上散发的气味一样有所不同;有的人血液气味刺鼻并且令人作呕,而有的人血液却散发着水果般的香味。她将血液看做不断烹制着的“炖菜”,“炖菜”是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的混合物,它们都悬浮在血浆中,这种水状的媒介物向体内100万亿个细胞输送营养而且带走其中的垃圾。“炖菜”中除了这些基本内容之外,还要添加上一些“香料”,例如进入人体的药物、酒精、尼古丁或其他成分。梅莱恩认为每个人血液的气味是他们气味的标志,她的说法也令我想到每个人血液的味道也是不相同的。

根据历史学家的记载,古罗马公开表演的格斗者为了使自己更强壮和勇敢而吮吸战败者的鲜血[据说这种做法在19世纪也被割取人头作为战利品的印度尼西亚野蛮人托拉拉基(Tolalaki)和其他食人生番仿效]。如果这些传说属实,这些格斗者又是如何吮吸战败者血液的呢?是使用镶嵌珠宝的爱杯呢?还是直接从颈动脉中吸取?也司能直接舔食被击倒的战败者胸膛上的鲜血吧?无论他们怎样做,这些格斗者为什么不改喝自己的血呢?毕竟他们是胜利者呀!

在如何吮吸战败者的鲜血、谁的血使人更勇敢等枝节问题上浪费时间会使我们偏离主题。古罗马格斗者的行为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在于:他们不但不怕接触鲜血,反而以此为荣。那时甚至偶尔允许观众冲向竞技场随便加入吸血者的行列。令人感到心满意足的是,无论格斗者还是观众都可能带回死者的鲜血卖给他人。格斗者的鲜血是有价值的商品,它不但可以医治某些疾病,而且还是带给新娘好运的护身符。虽然如此,在那个时代,如同人们在希腊神话中的医药神阿斯克勒庇俄斯的故事中所看到的,最有价值的鲜血并非来自某人,而是来自神秘的怪物。

阿斯克勒庇俄斯是太阳神阿波罗与美丽仙女的私生子,古典神话中有许多关于他的故事。阿波罗被阿斯克勒庇俄斯的母亲不忠的事所激怒,在他还没有出生时就杀了他的母亲。阿波罗将婴儿从母亲的子宫中取出,并将其送到希腊神话中半人半马的怪物喀戎那里抚养。阿斯克勒庇俄斯从喀戎那里接受了医学方面的训练:配制万能药、使用咒语以及动手术。他又从战争与智慧女神雅典娜姑姑那里得到了威力最大的一付药:来自墨杜萨血管里的鲜血。墨杜萨是传说中三个戈耳工中那个生着毒蛇头发的怪物,她会使所有看到她的人变成石头。她的每一滴血都能够置人于死地或者为他们解除疾病的痛苦:如果那一滴血来自墨杜萨身体的左侧,它就会立刻使人毙命;而来自她身体右侧的一滴鲜血则能够使人奇迹般地死而复生。古代编撰这些神话的人很有远见地预知了血液的双重性,如同我们现在细胞水平上所了解到的细节一样,血液一方面传播致命的疾病,另一方面又通过疫苗和输血挽救人的生命。确实,神话中阿斯克勒庇俄斯曾用一种宝贵的液体救治了一位名叫希波里图斯的人,这一方式现在可能被视为最早的输血的例子。

绝顶精明的阿斯克勒庇俄斯意识到墨杜萨的血液会带来财富:金子就是他使死者复生索要的报酬。这一从伦理上无法接受的做法激怒了主神宙斯,他用雷霆劈死了这位医生。当宙斯冷静下来之后才发觉阿斯克勒庇俄斯对人类所做的善事,他因此将阿斯克勒庇俄斯变成了神。阿斯克勒庇俄斯后来成了五个女儿的父亲,她们都是医疗功效的化身,其中就有那位能治百病的神潘娜茜(Panacea)。她的神灵至今还存在着,至少在我们家的私人领地上。她还是厨房中保佑我们不受轻伤的神,当我切破了手用邦迪创可贴包裹伤口时,我会默诵她的名字。

实际上,古代的行医者认为赋予人类生命和能量的“生命精神”存在于血液中,血液好比一条溪流,人的情绪、人性和智慧都在其中畅游,生命的力量受心脏驱动而在周身循环,而心脏则被错误地认为是具有主宰我们躯体功能的器官(如同我们现在了解的大脑功能一样)。罗马诗人维吉尔(Virgil)的超自然观点认为,皮肤下的血管呈紫色,当血液流尽、人死亡之后,血管的颜色就会消失。所以他对血液做出的结论是:人类灵魂的居所——如同他在著名的史诗《埃涅阿斯纪》(The Aeneid)中所写,血液是人的“紫色灵魂”。在维吉尔时代,当人们普遍认为血液是人体排出的危险废物时,他的观点甚至可以说几乎超越了我们今天的想象力,令人肃然起敬。

说句实话,我发现维吉尔的观点真是了不起,尽管我自己的血管看上去是淡青色而不是紫色的。维吉尔关于血液与灵魂有着错综复杂联系的说法引起了我深深的共鸣,它比我所接受的严格的天主教教义的内容重要并且丰富许多。我发现在人生的每一个转折点和阶段,血液都会留下记忆的标记。当人们回顾生命历程时,你会发现这一点。无论是文学描述的还是比喻,这些标志,一开始可能都不明显,就像指纹上的灰尘被清理之前一样,可是当光线正合适并且进行第二次观察时,你会发现整个生命好像被壮观的红色浸染了。

我们是在血泊中降生的,家庭的历史也蕴涵在血液中,我们的躯体日复一日地被血液滋养着。平均有5夸脱(5680毫升)血液沿着体内总长为6万英里(96540公里)的动脉、静脉和毛细血管流淌。血液,就像它出现在晚间新闻中一样,浸透了宗教;动作片也沐浴在鲜血之中;爱情的诗与歌证实了鲜血的震撼;现代医学可以使血液变稀或变稠,甚或让血液改道去性器官。当我们第一次刮胡子不慎割破了脸或月经初潮时,血液引领我们步入成年阶段;当我们脸发红、伤口淤血或面色惨白时,是血液在作怪;当女人失去童贞,血液可能还会给她们留下一条痕迹;妇女分娩时会浸在鲜血中。血液还会被用于描写一系列的情绪:血液加速流动、奔腾(Blood runs,races)——某种情绪的高峰;血液沸腾(To make somebody's bolld boil)——感到极端愤怒或兴奋;血液凝固(Blood curdle)——过度惊恐;血液逐渐冷却(To make somebody's blood run cold)——处于极端惊恐的状态;血液咝咝地灼烧(To make somebody's blood sizzle)——激动、非常热;热血(Hot—blooded)——难以控制的强烈情绪,例如愤怒或爱。当人们说“我感到我的血了”(I feel my blood)的时候,就是人复活了,重新充满活力,每个细胞又开始跳动了。

可是如果单纯地谈到血就会让人感到害怕,读到有关血液的内容就会令有些人感到恶心。甚至在血还没有沾上你的舌头时就好像尝到了它的滋味,那是错觉,我猜想是情绪性的“味道”,而不是某种东西应该具有的味道。当人们进入了一种暂时的、心理学上所说的联觉(syrtesthete)阶段时,也就是说一个人的各种感觉混合了。联觉可以品尝景象,看见味道,触摸颜色,倾听形状。E平面可以引发视觉的三角形感,比如,疼痛具有蓝色气氛。对于俄国小说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Vladimir Nabokov)来说,联觉和他的作品均表现得与众不同:所有的字母都会放射出一种准确的颜色,例如,“O”代表“象牙背手镜”的颜色。他的太太薇拉(Vera)同样也存有联觉。薇拉的联觉或许与她丈夫的不同,两种联觉的感知几乎从来不一样。对于另一人而言,象牙色的“O”是黑鞋油色。

具有联觉功能的人并不多见——根据美国最近的研究,每一百万人中才有十个左右,而像弗拉基米尔和薇拉夫妇都有联觉功能的则更罕见了。但是我认为我们中的许多人在看到鲜血时都会有类似的感觉。对有些人而言,鲜血是温暖的,或者是一间过热的房间;但对其他人来说,鲜血是噪声,或者是兔子奔跑时的心跳。但是对我而言,鲜血是沉静的。它慢慢地流淌,数秒之间会有停顿。它给人以清澈刺骨、干燥空气的感觉。

血液又是将我和我的伴侣史蒂夫分隔14年的一道屏障。他是艾滋病病毒(HIV)携带者,这一点在我和他约会的第一天就已经了解了。史蒂夫对血液一直都是极端小心谨慎的——我有几次甚至认为他有些过于谨慎。例如,如果他在刮胡子时割破了自己,他不会允许我接近到能够吻到他脸的距离。每逢这种时刻,我就会装出毫不担忧的样子,我会违背他的意愿,吻他的前额——“瞧,没有什么危害。”我从来都不想让史蒂夫认为我害怕他会感染我。

我以前曾看到史蒂夫流鼻血,但直到不久前才看到他严重淌血的伤口。那天他在家里食品储藏室最低一层货架上码放食品时,电熨斗从距离他头顶大约一米的货架顶层掉了下来,正巧砸在他的头上。我听到他痛苦的叫声后大吃一惊,看见他跌跌撞撞地从储藏室跑出来,洒在地上的血迹就像断了线的珠子。我的第一个冲动是救他,这一冲动持续了瞬间,这个冲动与另一个意识——保护自己恰恰是相反的。注视着血从史蒂夫脸上缓缓地流下,我肯定自己的脸一定变得苍白,我一时不知所措了。

我们站在那里直到两人的目光相遇。我看上去肯定惊慌失措,如果不是感到内疚,我也不会如此。因为我是最后一个使用那只电熨斗并将它放在货架顶端靠边缘处的人。此时对史蒂夫的担忧打破了我的沉思,我奔过去扯纸巾时,只听到史蒂夫冷静并用力地说:“戴上……手套。”他伸出的手在我们之间建立了无形的屏障,阻挡我进入那危险的区域。虽然我身上并没有任何明显的伤口可能会造成感染,但我知道最好还是保持谨慎。我扔掉纸巾,匆忙冲进卫生间,从柜橱中取出一双一次性乳胶手套、纱布和消毒药水。

史蒂夫一屁股瘫坐在厨房的地板上,闭着眼睛,小心翼翼地用指尖判断着伤口的严重程度,他的五个指头像蜘蛛一样缓慢地接近伤口,感觉是否有颅骨骨裂发生。他沾上血迹的手离开了伤口,告诉我没有颅骨骨裂,仅是皮肤伤口。我戴着手套用纱布吸伤口周围的血,然后仔细检查他头顶上黏糊糊的伤口;它还没有深到需要缝合的地步。实际上,数分钟后血就止住了,史蒂夫那时甚至可以开玩笑了,他说为了保持发型而喷的发胶肯定起了些保护作用。

描述史蒂夫受伤的经过是不愉快的。清理完史蒂夫的伤口以后,我才意识到眼前的景象是多么令人毛骨悚然,如此多的血从他前额淌下,满地是沾满血的纸巾。鲜血那种明亮的红色就像熔化的火山岩,既令人感到恐惧又十分美丽。直到这次他受伤,史蒂夫的一些事对我都是抽象的。那是些在紧闭的医生办公室里提出和分析的事,那仅仅是检验报告上的数值,或者是透过他的血管可以看到的蓝色液体。当我和史蒂夫性交时,已经习惯看到他的精液,对此并不感到恐惧。但是他那带有艾滋病病毒阳性反应的血液却完全不同,,由于很少见到这种血液而似乎感到异常的危险。我太了解这些血液会对我们产生的双重影响了,那是墨杜萨血液的双重性。它使史蒂夫致病,又帮助他与病魔抗争。它保持着他的健康,但又可能夺去他的生命。

回到儿时便熟悉的神话故事,我当然还记得其中的大概内容:为了使被俘的母亲获得自由,英雄佩尔修斯必须交出三个怪物之一墨杜萨的头颅,她丑得没有人敢看她一眼。虽然我已经忘记那些神话故事的细节,但是我当时对她的长相也感到很震惊。女神雅典娜作为佩尔修斯的帮手加入了他的行列,其他罗马万神殿的诸神也伸出了援助之手:仙女们送来了飞行鞋和隐形头盔作为礼物;赫尔墨斯送上坚硬的金刚石铸造的剑。

由雅典娜陪伴的佩尔修斯飞向了墨杜萨的领地,在一个男像怪石林立的园林内降落,这些男像怪石都是被墨杜萨施了魔法变成石头的失败杀手。每一座石像都是满脸惊恐地凝固在那里,告诉佩尔修斯杀死墨杜萨是件绝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股寒气从头到脚传遍了佩尔修斯全身,一瞬间,他也感到快要被冻僵了。但是他坚持着,小心翼翼、无声无息地向墨杜萨的栖身之处走去。一丝幸运的笑容掠过了佩尔修斯的脸,那个怪物竟然正在睡觉!为了防止墨杜萨万一醒来,雅典娜用她的盾牌遮住了墨杜萨的脸。佩尔修斯一剑砍下了墨杜萨那长着蛇发的头。

佩尔修斯脚边顿时出现了深红色的一摊血。雅典娜开始为她的侄子阿斯克勒庇俄斯收集那充满魔力的墨杜萨的血液,血越积越多。放下手中的剑和头盔,佩尔修斯伸手拿起那颗砍掉的头颅,但他小心地避免看它,将它塞入一条有魔力的口袋。佩尔修斯从脚下的血泊中看到了自己的倒影,那是一张男人的脸,他做到了不可能做的事情并且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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