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学专论(第二版)(上、下编)
分類: 图书,经济,经济法 ,其他法律法规,
作者: 陈安 主编
出 版 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8-1字数:版次: 2页数: 1126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040216318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本书分为“国际经济法学总论”和“国际经济法学分论”上、下两编,每编各含五章。总论部分,较系统地阐述了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分论部分,则在简扼地概述国际经济法各分支学科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分别深入探讨各该分支的重要理论问题,并重点介绍主要的实务知识。
内容简介
本书是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推荐的第一批研究生教学用书之一。
全书十章,分上编和下编各五章。上编总论部分系统阐述了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包括国际经济法的涵义、渊源、主体及基本原则等;下编分论部分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税法和国际海事法,各章在概述国际经济法各主要分支学科基本知识的基础上,深入探讨了各分支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全书由浅人深,详略结合;强化注释,扩大视野;点面结合,突出重点,适合作为法学、经济学和管理学专业研究生的学位课教材和其他专业研究生的选修课教材。
目录
上编 国际经济法学总论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国际经济关系的形成和演进
第二节 国际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三节 国际经济法的涵义
第四节 国际经济法的范围及其与相邻法律部门的交错
第五节 源远流长的中国对外经济交往及其法理原则
第六节 贯彻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与学习国际经济法
第七节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研究概况与研究方法
第八节 评对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科发展现状的几种误解
第二章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第一节 国际经济条约
第二节 国际经济惯例
第三节 “适用国际惯例”与“有法必依”的统一
第四节 国际组织的规范性文件
第五节 各国涉外经济法
第六节 有关国际经济法其他渊源的问题
第七节 全球治理理论与国际经济立法的多元化
第三章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第一节 私人
第二节 国家
第三节 国际经济组织
第四章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南北矛盾与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演进
第二节 经济主权原则
第三节 公平互利原则
第四节 全球合作原则
第五节 有约必守原则
第五章 国际经济争端的解决
第一节 国际经济争端处理方式概述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述评
第三节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的体制与中国
第四节 区分两类国家,实行差别互惠:ICSID体制赋予中国的四大“安全阀”不宜贸然全面拆除
第五节 中国涉外仲裁监督机制及其与国际惯例的接轨
下编 国际经济法学分论
第六章 国际贸易法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
第三节 国际商事合同法的统一化与中国的合同法
第四节 国际贸易惯例的新发展——INCOTERMS 2000
第五节 电子商务的法律规范
第六节 国际反倾销法的发展及中国的对策
第七节 信用证欺诈的法律问题
第八节 国际服务贸易法律制度
第七章 国际投资法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南北矛盾与国际投资自由化趋势
第三节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比较优势及新世纪的发展战略
第四节 《多边投资协定》与双边投资条约的比较
第五节 外资征收及其补偿标准问题
第六节 中国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的问题
第七节 中国外资法的“市场经济型”发展
第八节 中国外资法体系的特征与重构问题
第八章 国际货币金融法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国际货币金融制度的重构及相关的法律问题
第三节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运行机制的主要特征及发展趋向
第四节 证券立法及证券监管权的域外效力——以美国的法律与实践为中心
第五节 国际融资租赁法律问题
第六节 国际融资担保的创新及其法律问题
第七节 跨国银行监管的国际比较研究
第八节 国际金融服务自由化与监管法律问题
第九章 国际税法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税收管辖权与国际重复征税
第三节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与国内税法的关系
第四节 跨国营业所得的国际税收协调
第五节 外国税收抵免与国际税收饶让
第六节 跨国关联企业转移定价行为的法律管制
第七节 受控外国公司税收法律问题
第八节 国际税收竞争法律问题
第十章 国际海事法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国际海事法的发展
第三节 我国《海商法》的立法过程与特点
第四节 关于我国《海商法》的修订问题
后记
书摘插图
上编 国际经济学法总论
第一章 绪论
国际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性学科。这已是法学界公认的事实。但国际经济法究竟包含哪些基本内容?作为一种法律规范,它究竟何时开始出现?后来如何逐步发展?它与相邻的各种法律部门或法律门类之间,有何联系?有何区别?对于这些基本问题,中外学者们见仁见智,歧议甚多。
本章针对上述问题,概述国际经济关系的形成和演进,国际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三个主要阶段;剖析贯穿于其中的南北矛盾以及改变国际经济旧秩序、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历史进程;阐明国际经济法的含义、范围及其与各个相邻法律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指出国际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的、独立的、跨学科的边缘性和综合性法学学科;探讨源远流长的中国对外经济交往的三个历史阶段以及贯穿于其中的基本法理原则;说明中国人学习国际经济法的重大意义和作用;介绍中国人研究国际经济法的概况和方法等;并在此基础上,进而评析对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科发展现状的几种误解等。
本章是理解后续各章的知识铺垫和理论基础,阅读时重在理解和掌握本门学科发展的主要脉络和基本框架。
国际经济法,顾名思义,泛指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换句话说,它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何谓国际经济关系?学术界众说不一,可大致分为狭义说和广义说两大类。
狭义说认为国际经济关系专指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或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各种经济关系;参加国际经济交往、构成国际经济关系的主体,限于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在国际公法上具有独立人格的其他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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