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条例要点解答
分類: 图书,法律,宪法、行政法,
作者: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3-1字数:版次: 1页数: 181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503681738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99个要点问题全面解读信访条例,7篇相关规定配套解读信访法律体系——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全新呈献。
内容简介
信访工作法治化和规范化,不是为了限制信访人依法信访,不是要限制信访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要为因行政权力滥用而切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提供救济。本条例主要对越级上访、集体上访、走访的地点等作了规定,并明确了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的六种禁止行为以及扰乱信访秩序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部分 信访概述
01什么是信访?
02为什么要制定《信访条例》?
03信访工作原则是什么?
04《信访条例》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是如何规定的?
05信访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06信访有奖励机制吗?
第二部分信访渠道
07什么是信访渠道?
08信访渠道由哪些要件构成?
09畅通信访渠道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0什么是信访接待日?什么是下访制度?
11 信访人可以查询投诉请求的办理情况吗?
第三部分信访事项的提出
12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要注意哪些问题?
13信访人可以就哪些组织及其人员的职务行为向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14什么样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
15哪些信访事项不属于行政机关的管辖范围内?
16什么是诉讼?对哪些行为可以提起诉讼?
17什么是仲裁?仲裁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18什么是行政复议?哪些行为应该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
19信访人对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信访事项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吗?
20哪些信访事项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21 属于各级人民法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主要有哪些?
22属于各级人民检察院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主要有哪些?
23《信访条例》对信访人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有什么规定?
24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反映问题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
第四部分信访事项的受理
第五部分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办
第六部分法律责任
第七部分 其他处理矛盾的途径
附录:信访相关法律文件
书摘插图
第一部分 信访概述
01 什么是信访?
《信访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拆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由此可见,信访包括以下四个特征:
(1)信访的主体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信访的形式可以是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
(3)信访是一个互动、双向的过程,包含社会成员为了实现某种目的和需要提出信访事项的活动以及行政机关依法处理社会成员提出的信访事项的活动两个方面;
(4)《信访条例》所指的信访,主要是指行政信访。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应是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提出,即行政机关,不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非行政机关。
02为什么要制定《信访条例》?
《信访条例》第1条对此有明确规定:“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制定本条例”。
“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是信访工作的性质和作用在《信访条例》中的具体体现。l995年制定《信访条例》时即将这条写入,2005年修订时仍保留原条款。因为在新的历史时期,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这一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是《信访条例》重要的价值取向。信访工作法治化和规范化,不是为了限制信访人依法信仿,不是要限制信仿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要为因行政权力滥用而切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提供救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