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与新社会主义
分類: 图书,政治 军事,政治,政治理论,
作者: 王占阳 著
出 版 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6-9-1字数:版次: 2页数: 485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0448112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社会主义就是普遍幸福主义。我们的时代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相互矛盾、相互结合、共同发展的现代文明时代。在这一历史时代,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实行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社会主义,而只能实行、也应当实行与资本主义相结合的新社会主义。新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所共有的社会现象。发达国家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正是拥有发达的新社会主义。本书提出了普遍幸福主义政治哲学的基本理念,系统地提出和发挥了关于新社会主义、新科学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原理,初步地提出和阐述了新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础理论,重新认识和评价了世界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系统地研究和恢复了1953年以前中共新社会主义理论史的历史原貌,进一步阐明了“新民主主义社会”实际就是中国特色新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作者简介
王占阳,1956年生于沈阳市。1982年吉林大学历史系本科毕业。1990年吉林大学研究生院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0年至1999年先后在吉林大学马列部、社会发展研究所、社会学系任教。现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任教。主要从事世界历史理论、历史哲学、社会主义理论、中国现代政治思想史、世界史等领域的研究工作。著有长篇学术专著《毛泽东的建国方略与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先后发表《中西文化融合的可能与限度——一个历史哲学的思考》、《马克思恩格斯派生性社会发展观研究》、《世界近代上限新论》等四十余篇学术论文。
目录
初版序言
上编
第一章 新社会主义原理大纲
第一节 社会主义就是普遍幸福主义
第二节 重建功能主义的社会主义观
第三节 重新界定各方面的社会主义
第二章 新社会主义原理大纲(续一)
第一节 我们的时代仍然是资本主义向上发展的历史时代
第二节 我们的时代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相结合的现代文明时代
第三章 新社会主义原理大纲(续二)
第一节 两个时代与两种不同的“两个必然”
第二节 论新社会主义战胜旧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
第三节 落后国家、新民主主义与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第四节 并非余论:重建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观
中编
第四章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与中国新社会主义理论的起源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中国国情与中国新社会主义理念的起源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程度与中国共产党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化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共产党社会理论演变的基本方向
第四节 中国现代文明的发展程序与马克思主义在华传播程序的一般关系
第五节 中国现代文明的发展程序对马克思主义在华传播程序的主要制约关系
第五章 五四时期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有限传播与中国新社会主义思想的起源
第一节 1914年以前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初步传播及其历史局限性
第二节 五四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与中国新社会主义理论的起源
第三节 五四时期各种社会主义学说在中国获得广泛传播的社会历史条件
第四节 五四时期马克思主义在华传播的历史轨迹
第五节 五四时期马克思主义在华传播的主要成就
第六节 五四时期马克思主义在华传播的主要缺陷
第七节 五四时期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获得理解性传播起步阶段
……
第六章 20世纪20-30年代列宁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与中国新社会主义理论的起源
第七章 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最终形成(20世纪20-40年代)
第八章 第二次国共合作成立后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提出与发展(1938-1946)
第九章 第二次国共合作破裂后毛泽东新社会主义理论的提出与发展(1946-1952)
下编
附录一 社会主义就是普遍幸福主义
附录二 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并不是社会平等
附录三 什么是“资本主义”?
附录四 重新认识“资本主义分配制度”
附录五 重新认识“社会主义分配制度”
附录六 新式社会主义分配制度论纲
附录七 马克思、恩格斯社会主义物质基础理论再认识
书摘插图
第一章 新社会主义原理大纲
第三节 重新界定各方面的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就是普遍幸福主义”,这是对于社会主义共同本质的最高概括。这一概括意味着,是否符合“普遍幸福”这一根本原则,这就是我们衡量、界定人类生活中的各种事物、现象、过程是否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一般标准和最高标准。运用这个标准,我们就能对于各方面的社会主义作出相应的原则界定,就能运用这种方式确定衡量以下各种层次的社会主义的一般标准,就能通过这些标准的运用而有效地界定各个方面、各种层次的社会主义,就能通过这些衡量和界定而清晰地、合乎逻辑地和广泛地阐明“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一根本问题,就能由此而展现人类社会主义理想的无穷魅力,就能在这个过程中广泛清除附加在社会主义身上的各种非社会主义的丑陋异物,就能在“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上实现彻底的思想解放,因而也就能使新社会主义得到自己最根本的立论根据。
当然,这种标准的运用和对于各方面、各种层次的社会主义的界定,也并不是简单地套用“普遍幸福主义”这个普遍公式就能奏效的。这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广泛、系统、复杂的重大研究课题。完成这项课题,并非本书的任务,也不是本节的篇幅所能容许的。但在这里,我们仍有必要对一些基本问题作出概要的阐述,以便大致说明我们的方法的有效性,并阐明我们对于一些主要方面、主要领域的社会主义问题的基本理解。
在这里,我们应当简要地回答的一系列基本问题是——
什么是社会主义理想?我们认为,既然社会主义就是普遍幸福主义,那么社会主义理想自然就是普遍幸福主义的社会理想。既然是这样,那么社会主义理想就应当和必须包括普遍的高效、富裕、福利、文明、自由、民主、人权、公平、平等、正义、博爱、和谐等项普遍幸福主义的基本内容。既然是这样,那么一切能够实现这些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目标的社会形态,自然也就是社会主义的理想之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