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田野与社会
分類: 图书,社会科学,社会学,社会学理论,
作者: 行龙著
出 版 社: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时间: 2007-12-1字数:版次: 1页数: 473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108028761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社会史的研究越走向深入,“田野历史学家”的工作就越显得重要。这部论文集是以近代山西社会的水灾、水案,集体化和晋商等专题为中心的区域社会史研究,注重在田野调查中搜集史料、解读史料,展现出历史学对地方社会变迁的理性关怀。对于近年来山西社会所产生的深刻变化,本书从多个侧面做出了细致的观察和解析。
作者简介
行龙,1958年生,历史学博士。现代山西大学副校长,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中国社会史研究,著有《人口问题与近代社会》(1992)、《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合著,1998)、《近代山西社会研究》(主编,2002)等,在《历史研究》、《近代史研究》等刊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
目录
自序从社会史到区域社会史
一理论反思
二十年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之反思
再论区域社会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
开展中国人口、资源、环境史研究
经济史与社会史
走向田野与社会——开展以历史学为本位的田野社会调查工作
二水利社会
从“治水社会”到“水利社会”
明清以来山西水资源匮乏及水案初步研究
晋水流域36村水利祭祀系统个案研究
明清以来晋水流域的环境与灾害——以“峪水为灾”为中心的田野考察与研究
三集体化时代
集体化:中国社会变迁过程中一个不可淡化的时代
在村庄与国家之间——劳模李顺达的个人生活史
张庄:集体化时代的一个符号
追寻集体化——剪子湾村田野调查札记
赤桥的事——我的村庄情结
四绅商与地方社会
从社会史角度研究晋商与地方社会
山西商会与地方社会
秧歌里的世界——兼论晋商与晋中社会
怀才不遇:内地乡绅刘大鹏的生活轨迹
五发现历史
图像历史:以《晋察冀画报》为中心的视觉解读
新发现的刘大鹏遗作三种
竹枝词里的三晋社会
一个普通商号的账册分析——文水县“昌玉公”商号账册资料介绍
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集体化时代农村基层档案”述略
书摘插图
二十年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之反思
与中国社会史研究齐步前进,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也走过了二十年的历程。应该说,从社会史研究发轫之初,对于社会史理论的探索和讨论就没有停止过。同样,对不同时期社会史自身学术史进行回顾与总结的成果也是接连不断,这种状况反映了社会史学界总结与反思的自觉性,同时推动了社会史研究的纵深发展。愚自1982年师从乔志强先生学习中国近代社会史,1985年硕士毕业后成为专业的史学工作者,算来也有二十年的时光。从学生到“先生”,并不仅仅是一个角色的转换,更是一种责任的承接。撰写这样一篇反思性的文章,权且是一种“自我反观”。
一学科内史:“本土化”的努力
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的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政治史范式代表了主流方向,基本以帝国主义侵略和封建压迫与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两个过程”作为基本线索和基本理论分析框架,具体表现为一条线索、两个过程、三次高潮、八大事件的革命史叙事脉络。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两个过程”或许是中国近代史研究的最佳视角,但中国近代社会变革的全面性、复杂性远非革命史研究框架所能承载,况且要全面理解中国革命的过程,不研究这一时期社会演变的诸侧面也是不深不透的。所以,如何打破旧的研究模式,建立新的研究框架,这是中国社会史研究复兴之初面临的首要问题。同时对于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学科互涉、理论创新等诸多问题的思考贯穿其中,都有力地推进了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
80年代社会史的复兴,是在对旧有研究模式的反思、改革开放形势的转变、国外社会史理论的引入以及中国社会史的复兴与重建这样一种纠合的状态下进行的,开展社会史研究适应了学术发展的需要,也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复兴之初,中国社会史研究主要目标是“把历史的内容还给历史”。1986年冯尔康、乔志强、王玉波诸先生几乎同时撰文倡导开展中国社会史的研究,是年10月第一届中国社会史研讨会在天津召开,对中国社会史研究对象、范畴,社会史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开展社会史研究的意义等问题进行了探讨。这次会议将社会史定位成专门史或一个流派,在研究方法上提出要借鉴社会学、民俗学、人类学等学科的理论与方法,这次会议可以看作学术界有计划地组织和推动社会史研究活动的开始,对重建和复兴中国社会史研究工作意义重大。但在一片“史学危机”的氛围中重提社会史研究,人们既感兴奋又感犹疑,既是新奇又是迷惘。对诸如什么是社会史、如何研究社会史等问题还存在困惑和争论,而这些问题又是必须要解答的。
对于社会史理论问题的探讨在第一届中国社会史学术讨论会上就形成了“不可不议,也不可多议”这样一种向前看的策略,认为学科兴起和重建不可不大体规划,但主要应展开社会史具体问题的研究,等到具体问题研究深入开展以后,社会史的理论问题就会容易一些。这一形势其实反映了中国社会史研究在起步阶段理论研究的滞后。中国社会史研究固然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初,但当年梁启超提倡的“新史学”并不完全等于新时期的“社会史”,20世纪20、30年代的一度繁华并不能说明中国社会史理论体系已粗具雏形,抛却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大讨论不论,20、30年代的中国社会史研究多集中在婚姻、家庭、宗族、社会习俗等方面的探讨,而50年代的革命史学中止了这一进程。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复兴面临着如何延续和继承20、30年代社会史研究,同时又需要开拓新领域、进行理论探索的双重任务。
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结合社会史学科建设工作,一些学者对社会史的定义、研究对象、范畴等进行了阐述,形成了“专史说”、“通史说”、“范式说”、“视角说”的大讨论,掀起了社会史研究的一次高潮。随后,几部特色鲜明的中国近代社会史论著相继出版,一些学者更为系统地阐述了对社会史的理论思考。1992年山西大学乔志强先生主编的《中国近代社会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从社会构成、社会生活、社会功能三部分架构社会史的研究体系。他认为社会史是从属于通史的专门史,和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等平行相邻。社会史研究的对象是人类有史以来赖以生存并必然结成的社会本身的历史。该书的出版“使整体社会史研究迈出了由理论探讨走向实际操作的第一步,并成为中国近代社会史学科体系初步形成的一个最主要的标志”。陈旭麓先生不同意把社会史看作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或专史,认为“真正能够反映一个过去了的时代全部面貌的应该是通史,而通史总是社会史。马克思主义研究社会,所注重的是人们在生产中形成的与一定生产力发展程度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由此延伸出来的经济活动为基础的种种人际关系都应当成为社会史研究的对象”。《中国近代社会的新陈代谢》(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则体现了上述认识,该书从社会结构、社会生活、社会意识等方面来分析近代中国社会的变迁嬗递。张静如的观点有所不同,他认为“社会史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是历史学中层次最高的部分,是立于各类专史之上的学科”,他不同意把政治、经济、文化等从社会中分离出去,认为“社会史不是研究‘经过政治、经济提取后的剩余物,而是研究社会全部的历史’”。他先后主编了《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中国社会之变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国民政府统治时期中国社会之变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两部著作。前书从社会经济、政治、教育与文化、社会阶级与阶层、社会组织、家庭、社会习俗、社会意识等方面建构社会变迁的整体状貌,后者则从社会生活诸方面考察了国民政府统治时期中国社会的演化。龚书铎主编的八卷本《中国社会通史》(山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主要内容则为社会结构、社会运行、社会变迁。以上几部著作或为通史,或为断代史,乔、陈二先生的结构似较为接近,但前者偏于社会的横向联系,后者注重了纵向的变迁,即所谓“新陈代谢”。张静如所著的《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中国社会之变迁》则是在经济、政治、文化之外加入了社会结构、社会生活、社会意识等方面的内容,体现了传统史学加上社会史的特点。这几部通论性的著作,风格不同,各有侧重,时至今日,学界对上述几部著作褒贬不一,但在当时它们为社会史研究划出了一个明晰的研究范围,这是社会史为中国史学界近二十年来的发展所做出的最显著的贡献。其展示出的更大意义在于如何把所设计的理论架构与史实相结合,将其容纳到通史和断代史著作中,使社会史这一概念得到完整的体现。现在看来,上述几部论著虽各具特色,但也显示出一些共同的取向:第一,在研究时段上,大多选取了变化剧烈的近代社会作为研究对象,近代社会史在中国社会史复兴与研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第二,在社会史理论的思考和建构中,更多地借鉴和运用了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反映了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起步之初广大学者的共识,但社会史的社会学化倾向又说明这一时期社会史学方法论上的单调性、依附性。
社会史复兴之初,一些学者对专史说、通史说持有不同看法,更突出了社会史新范式、新视角的意义。王家范“不赞成社会史只是传统史学领域的拓宽,是历史学分支的论点;相反,主张社会史为了取得自己成长所必需的独立学术地位,目前急需下决心割断传统史学的脐带,在一种新学术氛围中发育壮大,拓开自己的路。从这种意义上说,社会史首先应作为传统史学的叛逆角色出现在学术舞台上”。赵世瑜则认为,“社会史根本不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而是一种运用新方法、从新角度加以解释的新面孔史学”。后来,他继续阐述了这一观点,认为应该把社会史理解为一种史学的范式,而不应该理解为一个学科分支,这样才能避免社会史研究的庸俗化,社会史是一种整体研究,不应该被误解为“通史”或“社会发展史”,要警惕历史学与社会学联姻的倾向。上述分歧和争论,对于推进中国社会史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史学界,区域性研究早已存在,特别是在经济史研究领域有相当的学术积累,其中以傅衣凌先生对福建、徽州及江南地区的社会经济史的研究为代表。9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史研究的发展,社会史研究其实面临着复兴之后如何深化的问题,仅仅依靠宏观的立论显然难担其责,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要迈上新的台阶,必须开展深入的研究,这样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体现了区域社会史研究的走向,区域社会史研究的繁荣则成为这一时期的突出特征。与此同时,对于社会史理论、方法的探讨结合具体的个案研究继续开展并逐渐迈向深入。这些特征从每两年一次的中国社会史年会的主题中便可以清晰地反映出来。1990年成都第三届社会史研讨会重点在对中国宗族、家庭现实等问题的考察;1992年沈阳第四届会议主题为“社会史研究与中国农村”,重点探讨社会结构与农村变迁、历史上的灾变与社会救济、社会史的理论体系、构架与功能等;1994年西安第五届会议主题是“地域社会与传统中国”;1996年重庆第六届会议中心议题是“区域社会比较研究、中国社会传统生活方式、社会史的研究对象与方法”;1998年苏州第七届研讨会将“家庭、社区、大众心态变迁”确定为会议主题;2002年上海会议主题为“国家、地方民众互动与社会变迁”;2004年厦门会议主题为“仪式、习俗与社会变迁”。而有关的中小型会议也不断召开,如中山大学历史系与香港科技大学人文学部等单位组成“华南地域研究会”,以研究华南地区为主,举办了多次学术讨论会。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围绕山西区域社会研究亦召开了“山西区域社会史学术讨论会”,与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联合举办了“区域社会比较研究中青年学者学术讨论会”,从这些会议的主题我们不难看出区域社会史在社会史研究中的突出地位。
区域社会史的兴起有以下几个因素:第一,改革开放以后区域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成为区域发展的目标。第二,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发展,要求在空间上从整体的社会史向区域社会史转向,寻求全方位、立体的、整体的地方社会史,以深化社会史的研究。第三,西方史学思潮的影响,尤其是黄宗智、杜赞奇等关于近代华北的研究、施坚雅研究中国市场的区域分析理论、柯文的“中国中心观”等思想都无疑促进了区域社会史的研究。第四,社会史与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等社会科学的对话与交流。20世纪90年代产生了一批区域社会史研究成果,王笛的《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1644—1911)》(中华书局1993年)试图从中心地理论出发,研究整体的社会史。乔志强、行龙主编的《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1998年)显示了试图从地域社会的角度实现《中国近代社会史》中提出的社会史知识体系,并进一步检验和完善这一理论体系的努力。王振忠的《明清徽商与淮杨社会变迁》(三联书店1996年)研究了明清徽商的土著化过程与盐业城镇的发展,以及与东南文化变迁的关系。魏宏运主编的《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冀东农村社会调查与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朱德新的《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河南冀东保甲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展现了20世纪30、40年代华北尤其是冀东农村社会形态的基本状貌。
区域社会史研究升温的同时,社会史研究还体现了一股“国家与社会”的热潮。由于学术背景不同,研究视角、理论、方法也存在差异,加之研究内容十分丰富,笔者仅按自己的理解将其序列如下。从“公共领域”角度研究的首先是罗威廉有关汉口的研究,但他运用“公共领域”分析中国社会的做法受到了黄宗智、魏斐德等人的批评。从学理探讨的角度有邓正来的《市民社会与国家——学理上分野与两种架构》(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从政治社会学角度的有张静主编的《国家与社会》等(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在社会经济史方面,刘志伟的《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里甲赋役制度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1997年)突破了传统的基层制度分析。从法律学角度的有梁治平的《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黄宗智的《民事审判与民间调解:清代的表达与实践》(刘昶、李怀印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后者试图打破“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模式,提出了国家、第三领域、社会的三元模式。从民间权威与地方性符号资源角度的有王铭铭、王斯福的《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从传说的角度有赵世瑜、张宏艳的《黑山会的故事:明清宦官政治与民间社会》(《历史研究》2000年第4期),透过宦官的神话,解析北京城中宦官如何在宫廷政治与民间社会发生作用。刘志伟、科大卫的《国家与礼仪:宋至清中叶珠江三角洲地区礼仪的演变过程》(《中山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分不同时段从礼仪演变过程中探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笔者则试图以山西区域社会的水案为切入点,从人口、资源、环境变迁中的水利社会,把握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国家与社会的分析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区域社会史研究的“前后左右”“条缕分析”的横向状态,增加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纵向坐标,区域社会史研究不仅开辟了分析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空问,而且在促使区域社会史整体史观方面有着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应当指出的是“国家与社会”这一分析框架是西方社会发展的产生的概念,将其运用到中国社会史的研究需要深刻把握西方社会发展的内在脉络以及“国家一社会”的理论实质,领会中国社会本身的结构特征,才能较好地借鉴和运用。需要研究者严格论证研究对象是否能反映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以及“国家与社会”研究框架能否具体适用其分析对象,在具体的研究和分析过程中,切实地发现和确立能够比较集中反映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互动点,进而揭示出国家与社会在中国社会型构中的冲突、相互利用和协调过程,而不是简单在用语词意义上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来套用一切,用大而化之的框架掩盖论证分析的粗疏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