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大历史--洋人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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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图书,历史,历史知识读物,中国近现代史,

作者: 文芳 主编

出 版 社: 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4-4-1字数:版次: 1页数: 423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3414350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有一天,两个强盗闯进了圆明园。一个强盗大肆掠劫,另一个强盗纵火焚烧。从他们的行为来看,胜利者也可能是强盗。”这是法国大文学家雨果对侵略者的正义指责。其时,在中国的土地上,以胜利者的姿态为所欲为的强盗又何止两个。当无辜而备受戕害的中国百姓,面对掌握自己命运的黄头发、蓝眼睛的洋人而无公理可言,心中的愤懑何以言状!

目录

日本“开拓团”和移民的实况

日寇在伪满进行掠夺的三光政策

白家堡惨案

血洗黄家峪

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控诉

“无人区”纪实

玉泉寺僧俗殉难记

枪口下的劫后余生

我家的悲惨遭遇

宁波鼠疫惨案

日军在常德进行鼠疫细菌战经过

“满洲第七三一部队”罪恶史

泪洒东洋患难余生

我被抓到日本当劳工的惨况

书摘插图

订立《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设置会审公廨

1867年(同治六年)上海道应宝时和英领文察斯德开始商讨组织正式法庭,由上海道提出章程草案十款,经英领同意后,分别送呈北京总理衙门及各国公使核准。初法领亦愿参加,使其权力同时及于英、美公共租界和法租界,但以该章程第五款规定新法庭审判官得派差径提逃避于租界的中国罪犯,不用县票,亦不用捕房协助,与法租界司法习惯不合,因拒绝参加,并决定于法领署另设法租界会审公廨,于是上海会审公廨遂分裂为二。关于法租界会审公廨,俟另节专述,兹先就公共租界会审公廨言之。英、美两公使对于该章程本亦持有异议,但其本国政府训令,指出中国应有治理其本国人民之自主权,因而不便反对,惟对该章程的讨论和修改,亦经两年之久。到1869年(同治八年)驻沪英领麦华佗始接得英使训令,于同年4月20日将修正的章程十款颁布,名为《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并声明于是日起发生效力一年。但在事实上,该项章程继续有效,直至l927年(民国l6年)临时法院成立为止。

理事衙门时代,审理案件的场所于1868年(1司治七年)年底,从英领署迁到南京路小菜场-附近的一座房子里。《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实施时,即将南京路理事衙门原址改为会审公廨。公廨的组织规模较理事衙门为大,审讯范围亦较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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