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会计与审计准则解读丛书)
分類: 图书,经济,财政税收,
作者: 王峰娟主编
出 版 社: 复旦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4-4字数: 424000版次: 1页数: 344印刷时间: 2008/04/01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309055801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企业正处新旧会计准则交替与衔接时期,丛书将新准则全面纳入具体会计实务,系统、全方位、多侧面讲解新准则体系下会计的处理方法,包括会计核算、税务处理、报表分析、报表编制等。既有对会计准则的全面解读,也有对企业财务通则、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全面诠释,同时从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出发,阐述了新准则下的会计与审计操作方法。
本系列丛书适合企业财务与审计实务工作者,也可以作为高校会计及其相关专业的通用教材。
内容简介
税务会计是指以国家税法为准绳,借助于财务会计规定、确认计量与财务报告的理论与方法,对纳税活动进行计量、确认、报告的一门会计分支学科。它是一门涉及税收学、会计学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多学科相关知识的边缘学科。随着会计准则的重大变革,对税务会计进行研究和更新就显得非常迫切。
2006年史无前例的会准则体系的改革对会计实务产生了深远影响,从会计确认、计量到会计报告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同时也加大了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差异。正是为了反映这种变化,我们出版了本书。
本书的特色在于:
(1)全面反映了新准则体系对税务计处理的影响,按新会计业务和新会计科目体系进行会计处理;
(2)反映了最新税收法规的变化,如所得税、消费税、土在增值税、车船使用税等;
(3)在内容上将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专门一节进行写作,以便于读者更好地把握政策,通过税收优惠进行合理避税与节税。
本书按流转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关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行为目的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财产税(房产税、城市房产税和契税)和资源税的顺序,分13章对14个税种进行了阐述,每章包括税制的基本内容、税收优惠、税额计算、纳税申报和会计处理等部分。
目录
第一章消费税业务中的会计处理
第一节消费税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消费税税收优惠
第三节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的规定
第五节消费税纳税申报
第六节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第二章增值税业务中的会计处理
第一节增值税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增值税税收优惠
第三节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增值税纳税申报
第五节出口退(免)税
第六节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第三章营业税业务中的会计处理
第一节营业税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营业税税收优惠
第三节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营业税纳税申报
第五节营业税的账务处理
第四章关税的会计处理
第一节关税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关税减免
第三节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关税纳税申报
第五节关税的会计处理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处理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第三节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第四节企业重组及投资等业务的税务处理
第五节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六节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特别纳税调整
第八节企业所得税纳税管理与申报
第九节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第六章个人所得税业务中的会计处理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第三节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第五节个人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第七章土地增值税业务中的会计处理
第一节土地增值税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第三节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第五节土地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第八章印花税业务中的会计处理
第一节印花税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印花税的税收优惠
第三节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印花税的纳税申报
第五节印花税的账务处理
第九章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十章房产税与城市产税来务中的会计处理
第十一章契税业务中的会计处理
第十二章国船使用税业务中的会计处理
第十三章资源税业务中的会计处理
参考文献
书摘插图
第一章消费税业务中的会计处理
消费税是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时设置的税种,是对货物增值税以后,再根据特定的财政或调节目的选择部分产品(主要是一些消费品)进行征收。
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消费税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个税种,不仅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还具有独特的调节功能,在体现国家奖励政策、引导消费方向中、调节市场供求、缓解社会成员之间分配不均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章主要介绍了消费税制度的基本内容、现行的消费税优惠政策、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金银首饰消费品的规定以及消费税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第一节消费税制度的基本内容
消费税法是指国家制喧的用于调整消费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现行的消费税基本规范和规则,包括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2006年颁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等。
本节主要介绍了关于消费税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包括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最新消费税税目及税率等内容。
一、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上述新增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的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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