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法律课堂——百姓法律课堂丛书4

分類: 图书,法律,大众法律知识读物,其他,
作者: 王宁宁编著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11-1字数:版次: 1页数: 299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9302910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百姓法律课堂丛书”采用法律课堂的形式,每册分若干堂课,每堂课下又分若干讲,每讲包括“课前预习”、“现在开讲”、“本堂小结”三部分。课前预习包括本讲课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点、主要争议点等;现在开讲全面系统讲述法律基础知识和相关纠纷防范和解决技巧;本堂小结归纳预防此类纠纷的注意事项和解决此类纠纷的关键点。
本丛书内容丰富,通俗易懂,是为老百姓量身定做的法律教材。 本书为其系列之一的“房屋买卖法律课堂”分册。
目录
第一堂课 房屋买卖的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讲 房屋买卖概述
一、房屋买卖的概念和特征
二、房屋买卖基本原则
三、房屋买卖的条件
四、房屋买卖的程序
第二讲 房屋买卖的基本法律问题
一、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
二、私有房屋买卖的法律规定
三、公房买卖的法律规定
第二堂课 商品房买卖引发的纠纷课
第一讲商品房买卖概述
一、商品房买卖的概念和商品房的特征
二、商品房出售的条件
三、商品房买卖的程序
第二讲商品房买卖纠纷的类型
一、当事人双方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而产生的纠纷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卖方要求提高令人或买房要求降低售价而引起的价格纠纷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侵犯另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权益,同时又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而产生的纠纷
四、其他类型的纠纷
第三讲商品房买卖纠纷的处理
一、处理商品房买卖纠纷的原则
二、处理商品房买卖纠纷的法律对策
第三堂课 私房买卖引发的纠纷课
第一讲私房买卖概述
一、私房的概念
二、私房买卖的特殊规定
三、私房买卖的特殊规定
四、私房买卖的管理
……
第四堂课 公房买卖引发的纠纷课
第五堂课 经济适用房买卖引发的纠纷课
第六堂课 二手房买卖引发的纠纷课
第七堂课 商品房预售的基本法律知识
第八堂课 商品房预售同履行引发的纠纷课
第九堂课 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引发的纠纷课
第十堂课 其他预售商品房引发的纠纷课
第二篇 房屋租赁课
第十一堂课 房屋租赁的基本知识
第十二堂课 房屋租赁合同
第十三堂课 房屋租赁的常见争议
第十四堂课 承租人的重要权利
第十五堂课 房屋转租
书摘插图
第一讲房屋买卖概述
一、房屋买卖的概念和特征
1.什么是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是指一方转移房屋的所有权于他方,他方支付相应价金的行为。依据买卖房屋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公房买卖和私房买卖,福利房买卖和商品房买卖等。
2.房屋买卖的特征
房屋买卖是房地产交易的典型形式,具有以下特征:
(1)房屋买卖行为属于民事法律性质
在房屋买卖法律关系中,买卖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彼此的权利义务也是对等的。故房屋买卖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2)房屋买卖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有限制
房屋市场除商品房外,还存在非商品房屋,如经济适用房、公房等。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限于城市低收入阶层的家庭。自管公房的购买者为所在单位的职工,即使职工取得了完全产权,也不能随意交易,也要受一定条件的限制。
(3)房屋买卖的标的是房屋,是不动产
房屋一般一经建成即固定于特定土地之上,为不动产,但并非一切房屋均为不动产。合法建造的房屋在未依法登记并领取房产证之前,不得转让。
(4)房屋买卖应订立书面合同
由于房屋交易的特殊性,即房屋一般价值较大,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需持续较长的时间,因此房屋买卖应订立书面合同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二、房屋买卖基本原则
房屋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遵守下列基本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
平等自愿原则要求房屋买卖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平等的义务;买卖行为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不受他方意志的支配,并有选择是否处分权利的自由。
2.公平合理原则
公平合理原则要求买卖行为应当公平合理,不要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3.等价有偿原则
等价有偿原则要求买卖双方应依据房屋本身的价值和市场需求等情况,合理的确定交易价格,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必须支付相应价款,另一方取得价款,必须转让房屋的所有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