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小全书10

分類: 图书,法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作者: 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7-1字数:版次: 1页数: 701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02269729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提纲挈领的专家导读——每一分册在每一主题分类下均配有法律权威人士撰写的导读,为您概括介绍该大类下法律法规的体系与框架,让您轻松把握该部分法规的整体面貌,目标更明确,检索更快捷。
深入浅出的专业提示——每大类下的重点法律文件还附有精炼实用的专业提示,为您介绍该法规的难点要点,使您轻松掌握法律条文的内容精髓。
科学合理的编排体例——依据合个法律部门的特点精心梳理相关的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科学编排,合理分类,兼顾法律体系与司法实践的需要,真正做到简明易用、一目了然。
内容简介
法律工具书的编辑和出版是为了给广大公民、司法实务界以及理论研究界提供一种便捷的工具,为复杂的法律材料提供一种系统、清晰的表现形式。我社一直致力于工具书鳊纂的探索及改进工作。承蒙学界、司法实务界以及其他读者的厚爱,我们在长期的编读互动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出版经验。此次推出“法律小全书”系列,意在总结经验,并且力求“精益求精,推陈出新”。
本系列丛书具有以下三大特点:
提纲挈领的专家导读——每一分册在每一主题分类下均配有法律权威人士撰写的导读,为您概括介绍该大类下法律法规的体系与框架。让您轻松把握该部分法规的整体面貌,目标更明确,检索更快捷。
深入浅出的专业提示——每大类下的重点法律文件还附有精炼实用的专业提示,为您介绍该法规的难点要点,使您轻松掌握法律条文的内容精髓。
科学合理的编排体例——依据各个法律部门的特点精心梳理相关的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科学编排,合理分类,兼顾法律体系与司法实践的需要。真正做到简明易用、一目了然。
本分册为《物权法律小全书》,收录了与最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配套的法律规定,内容分为综合,所有权,土地,房产,土地、房产税费,自然资源上的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七个方面,适合法律专业人士阅读,也适合公民在生活中使用和参考。
目录
一、综合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2004年3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年10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节录)(2005年10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节录)(2000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节录)(2001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节录)(1999年8月30日)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2006年3月27日)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1994年8月11日)
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依照执行《劳动法》有关问题的复函(1995年4月5日)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8月4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2003年5月30日)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2006年7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6月25日)
二、劳动就业
导读
(一)综合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2000年11月29日)
……
三、劳动合同
四、劳动报酬
五、工时与休假
六、劳动安全
七、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八、社会保险
九、劳动争议处理
十、劳动监察与行政复议
书摘插图
一、综合
导读
本部分收录了劳动方面的主体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的综合性法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我国关于劳动的基本法律,涵盖了劳动法律关系的各个方面,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基础,劳动方面的其他法律和政策基本上是以劳动法为依据的。学习和了解劳动法,就能从整体上了解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为了帮助理解和适用劳动法,劳动部专门发布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对于劳动法贯彻执行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作出了规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文件的发布日期比较早。其中所引用的一些法律文件已经作废或者多次修改。如果之后发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作出与这两个文件不同的规定的,应当以后发布的文件为准。另外,根据《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依照执行(劳动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与工勤人员普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其工勤人员的管理依照《劳动法》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其中关于劳动方面的规定是劳动法的立法依据。本部分专门节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关于劳动方面的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管理有其特殊性,为此,劳动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专门发布了《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职工。另外,为了适应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发展较快的形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于2003年专门发布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管理和服务进行了规范。
需要注意的是,新近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的建立标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非全日制用工等问题作出了规定,读者务必注意新法的规定。新IB规定有冲突的,一般以新法的规定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