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性的再生产——多中心治理的合作机制建构
分類: 图书,政治 军事,政治,公共管理,
作者: 孔繁斌著
出 版 社: 江苏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4-1字数:版次: 1页数: 285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214048813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20世纪70年代以后,重构社会治理体系的价值、机制和知识基础成为全球政府治理改革的主题,但是公共行政范式民主化、市场化的重构并没有真正解决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的根本缺陷。在后工业社会或现代性重建的进程中,与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生成、构建密切相联系的多中心治理,是社会治理模式现代性演进中的一个基本趋向,它是在继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的“中心-边缘”治理结构之后,伴随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而生成的一种社会治理结构类型。多中心治理越来越成为全球性政府治理或社会治理改革的共识。本书作为探讨多中心治理运作机制的一个尝试,试图在研究中梳理多中心治理的含义和形态特征,把握其在社会治理历史进程中的属性,阐述其历史合理性和价值正当性,并对其运作机制的理论模式作出阐释。
内容简介
大众消费文化时代,私人生活中享乐主义对公民个体的深度塑造,从个体感性经验层面强化了对公民社会权利的独特理解——社会权利不只是拥有,而且是消费和享受。但问题在于,陷入公、私权利享受之中的公民,能融合进城要发挥“公民共和主义精神”的社会治理事务中去吗?
多中心治理的精神表达与实践,代表了人类社会从管理型治理模式向服务型治理模式的过渡,它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塑、后民族国家阶段社会自治的发展,对古典政治理论中相互承认的政治原则的复活,对相互承诺的信任、宽容、协商及公正的公共性价值的实践,都提供了一个历史契机。经由多中心治理实践的洗礼,人类社会治理模式将更完善,而民主政治也将更成熟。
本书从建构主义视角出发,在协调宏大的知识学抱负和微观的规范分断努力中,广泛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采取谦虚的诠释学姿态,以“规则、场域、角色”为主要观测点,建构了一个多中心治理的系统分析框架。其中,围绕“相互承认的法权”、“相互承诺的信任”、“相互尊重的管制”三条交叠互补的线索,对多中心治理机制所作的深度分析,堪称本书对国内相关研究给予的实质性推进。
目录
作者的话
序
导论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意识
二、研究视角与方法的探讨
三、建构合作机制:一个公共性再生产的假设
四、本书的论述框架与内容安排
第一章 多中心治理:一个现代社会治理的命题
第一节 多中心治理释义
一、当代政治发展中的“治理话语”
二、多中心性:从经济领域到公共领域
三、多中心治理的实践形态
第二节 多中心治理:服务型社会治理叙事
一、社会治理的历史类型
二、公共行政的替代范式及其局限
三、多中心治理的功能:公共服务/责任再生产
第三节 多中心治理的运作:合作理论模式
一、社会治理机制
二、合作理论的规范性认知
三、合作机制的释义模式
第二章 价值与知识的变迁:多中心治理生成的理论逻辑
第一节 从保护型民主到自主治理:多中心治理的合法性基础
一、从保护型民主到治理型民主
二、民主的强势话语:参与模式中的政治
三、民主治理与宪政改革
第二节 多中心治理生成的知识维度
一、“应享革命”:公民社会权利资格理论
二、公共物品:当代社会治理的“元叙事”
三、集体行动:社会治理知识的增长
第三节 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塑
一、政治复兴:回归公共治理
二、政治发展范式变迁
三、理性官僚制的正当性重建
第三章 相互性的展开:多中心治理的运作规则
第一节 相互承认的法权——一个基本理念
一、相互承认的法权:经典命题的追溯
二、公共领域重建:经典命题的再现
三、社会治理中的运用:经典命题的魅力
第二节 相互承诺的信任:集体行动的伦理维度
一、信任的生成:获取“文明的资格”
二、政府信任关系的历史类型
三、多中心治理的伦理维度:合作信任的实践
第三节 相互尊重的规制:后立宪选择
一、相互尊重:规制的理念
二、公共责任:规制的目标
三、作为治理机制的规制
第四章 事实与规范之间的商议:多中心治理的运作场域
第一节 事实、规范与“治理场域”:社会治理的思维机制
一、治理场域的逻辑
二、事实与规范关系的重构:理论个案
三、合作治理的思维机制建构:初步的思考
第二节 治理场域的形式理性:从政治动员到政策网络
一、权威中心的闭锁场域:政治动员
二、多中心的开放性场域:政策网络
三、政策网络与多中心治理的契合
第三节 治理场域的实质理性:协商民主
一、商议理论与合作裁量:一种伦理民主
二、合法反对的表达伦理
三、民主商议的另类形态:新社会运动
第五章 “他在性”的自我:多中心治理的运作主体
第一节 政府权能重塑的公共服务向度
一、“价值的颠覆”:以公共性补救合法性
二、引导型职能模式
三、流动的注意力:以前瞻性替代回应性
第二节 社团定位:国家中间层政治
一、新市民社会
二、“中间层政治”:超越自治与控制的紧张
三、任务型组织的适应机制:自律与他律
第三节 成为积极公民:认真对待共和
一、公民共和主义:作为治理话语
二、“公民唯私主义综合症”
三、塑造积极公民
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章 多中心治理:一个现代社会治理的命题
第一节多中心治理释义
一、当代政治发展中的“治理话语”
在社会治理知识史上,“治理”一词的英文是governance,但“治理”并非是一个新词。有的学者考证后指出,早在14世纪末叶,英格兰国王亨利四世就使用过这个概念,用以表明上帝授予国王对国家的统治之权,因而在传统的意义上,governance与governin9和government等概念的含义区别不大,都表明了君主或国家至上权力的统治、管辖、支配和控制。
此外,从行政学文献看,17世纪法国和德国的一些法学家和实践者就以法典汇编的形式提出了“治理学”,即合理组织政府的科学,并科学地将行政学界定为“治理政府”的学问。而在政治学领域,“治理”一词的历史可以逆溯得更为久远,在作为政治学研究开山之作的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中,不仅“治理”之词俯仰即拾,而且这本经典之作本身就是对古希腊城邦公共事务治理经验的知识性反思与表达。
对于“治理”一词的传统含义,《韦伯斯特新国际辞典》(1986)进行了定义和解释,主要内容为:
(1)“统治的行为或过程”,或“政府”。
(2)治理意味着“统治的官员、权力或功能”,“被统治的状态”,“统治的方式或方法”,或“统治制度”。其中,关键词是governing这个动名词。
(3)to govern意为“专断地或者依据已经确立的规则,不断地行使主权”,或者指控制和指导政策的制定和执行。governing意为控制力或者影响力,以及执行公务的方式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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