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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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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图书,自我实现/励志,个人修养,人生哲学/智慧,

作者: 雪小禅 著

出 版 社: 中国妇女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7-1字数: 160000版次: 1页数: 244印刷时间: 2008/07/01开本: 32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802035522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寂寂落花,没有等到春天秋天就开始萧瑟。阳春里的相思,也只是一个人的相思。到底,和这个人没有关系;到底,你在此岸,而我在彼岸……

本书为作者的最新随笔,也是她最好的一本随等集。收录的随笔有《烟花开了烟花败》、《寡淡缘》、《爱情的温暖与冷漠》、《情色有瘾,爱情有毒》等。

内容简介

本书为作者的最新随笔,也是她最好的一本随等集。收录的随笔有《烟花开了烟花败》、《寡淡缘》、《爱情的温暖与冷漠》、《情色有瘾,爱情有毒》、《麻雀不要哭》、《情调这个东西》、《赏心只有三两枝》……让我们一起来慢慢品味吧!

作者简介

雪小禅,一个人,在路上,喜悦,奔波,自由,寂寞,没有人比我更明白我,没有人比我更不明白我,写字唱,娱人娱己,也只是〔我为了我〕。做野生的、独活的女子做艳不求名陌上花的女子禅,是一支清幽的莲花。

已出版作品:散文集:《烟雨桃花》《爱情禅》《我为了我》短篇小说集:《爱已凉》《一地相思两处凉》《像冰一样疼,像火一样蓝》长篇小说:《无爱不欢》《咽花乱》《刺青》。

目录

烟花开了烟花败

三杯上马去、

开到荼(蔴糸)花事了

金,明晃晃的凉

风尘

寡淡缘

不悔

我只愿意当一只紫色的昆虫

凄凉的喜悦

陌上

过期

未央歌

爱情的温暖与冷漠

美人如花隔云端

爱到死

爱情是爱情,生活是生活

布,我的姐妹

一个人的长安街

烟火气

声声老光阴

情未央

夜未央

情色有瘾,爱情有毒

爱不能

倾城色

一场离散

愿为果

像沈小红那样爱一个人

一切从爱情开始

素素的青,诱人的青啊

黑,墨的魂

麻雀不要哭

我的枣,我的恋

素心禅

花痴

禅是一枝花

戏看

情调这个东西

孤单至死

欢喜禅

那个冬天穿丝袜的女子

静静的梨园

一直到厌倦

光5月的凉意

黄昏,我曾经走丢

我为了我

破碎的金桔

每个人心里有一头野兽

爱到痴

赏心只有三两枝

喜悦如莲

小众之美

一个人

邂逅自己

艳俗的心

搭火车去远方

读书记

野生的女子

饮食男,色情女

迟暮

说书人

小镇生活

相忘于江湖

端然

短发

书摘插图

烟花开了烟花败

我写过几篇关于陆小曼的文章,后来还陆续被收录到研究陆小曼的集子中,可到最后,我总觉得写得太浮光掠影。那写出来的,不过是几句无关风月的话,不过是她如何爱过徐志摩,如何在二十九岁那年又守寡了,如何寂寞地过了一生……

在一个偶然的午后,我看到陆小曼的两张照片:一张是她年轻时,风情万种的一低头,鬓边还有一朵花;另一张是年老了,后面梳一个髻子,牙齿因为吸鸦片全掉光了,但还是在照片中微笑着。

心一酸,我不禁为第二张差点落泪。如果说年轻时的娇俏谁都曾经有过,到老了以后,当年的风月渐渐褪去,只下一颗凉心,可是还要笑,还要把生活给予的冰冷咽到肚子里,装出一朵芙蓉面,谁能理解她的心呢?光阴的痕迹有暴力的倾向,她老得让人几乎认不出了!

我周围的朋友喜欢陆小曼的人几乎没有。是啊,她太浮华,非法国的香水和手帕不用;她太任性,想要爱就是要爱,拿枪逼着也不怕;她太自私,只为了喜欢上海躲开北平的争论而让徐志摩来回奔波;她太个性,以自己的喜欢为喜欢;她太招摇,交际花一样地唱戏跳舞;她太不知轻重,居然和翁瑞午睡到一张塌上吃鸦片……她的确是各色的女子,鸦片一样的毒和芬芳,所以,众人难免不能接受这样异类的女子。她在墙外开花,尽管墙里亦香得扑鼻,闻香的人,却半丝好也不说她。

倒是林徽因,总落得那样端庄的名,即使不要徐志摩了,也要干百个理由让人原谅;即使金岳霖跟着她和梁思成搬了一辈子家,大家还是觉得能原谅;即使她对梁思成说出了“我爱上一个人”,仍然得到大家的喜欢和尊重。

徐志摩死后,林徽因身边照样不乏才子佳人,林的小客厅沙龙曾在北京名噪一时,多少文人雅客想进入这个小圈子,林徽因是当仁不让的女主人,温婉可人、贤慧端良、落落大方——她给所有男人想象的空间,却又不给任何男人半丝机会,这是一个多么完美得近乎女神一样的女子!难怪众人对她趋之若鹜的歌颂,可是,我不喜欢她。

她是风流花吹雪,片片不沾身。能做到花不沾衣的女子,太过聪明。

我不喜欢没有缺陷的女子,她们因为太过完美而恐怖。

所以,我一意孤行地喜欢着陆小曼,单是一个“真”字,有谁可以做得到?她拼命地要,索爱索情索钱,一点也不掩饰,哪怕天崩地裂,哪怕千夫所指,哪怕众叛亲离——他为她众叛亲离,徐家断绝他们所有经济来源,尽管家财万贯,他们就是不喜欢陆小曼,谁让她这样撒娇任性?她敢当着老人的面和徐志摩撒娇:摩,来抱我。摩,亲我……谁看得了这样?她不是故意,她是天性,她天性如野生的女子,就这样招摇,要,就要个死了活了。

她与志摩在一起只六年,她如一朵罂粟,让志摩中着毒,不能自拔。后来诗人写道: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是啊,他茫然了,这一场爱,如此投入如此付出,到最后却落得爱情只是一场风,吹过了就是吹过了,散了就是散了。

一场烟花而已。

他回来,看到她和翁瑞午一起唱戏抽鸦片,甚至连恼也不恼,衣不解鞋不脱,倒在她的身边就睡下了。太累了,太倦了,他担当的这一切是否值得?他是火,她是飞蛾,就这样扑向了他。

那是他和她的最后一夜,吵了架,走了。

飞机掉下来,一切结束了。

她哭了又哭求了又求,他回不来了,此后的岁月,她素衣薄面地活着。变卖家中物品维持生计,她不是徐志摩唯一爱过的人,但她唯一爱过的人就是徐志摩。她是真的,舍了一切跟了他,虽然她一个人孤独地活到终老,即使翁瑞午求了又求,她亦没有再嫁。

这一场烟花,她是唯一的那朵。

因为太过任性,所以,开得怒放,败得凄然。

因为太过率真,落得了满身荆棘,拂了一生,也没能拂去。

她是陌上花,开过这一季,风就飞过蔷薇。

她是猛虎,下了山,就不再想回头路。

我没有见过如此率真如此任性的女子。她身上的缺点太多,以至于我把这些缺点看成了优点,她活过的一辈子,是别人过的三辈子。这一生,很泼墨很尽兴,爱了恨了纠缠了,用余生慢慢怀念一个人,整理他的所有文字,一本本出他的书。做这些事情的人,只有她。

飞蛾扑火只是一瞬,疼却是一生。我更喜欢她被岁月打磨后的样子,就像我喜欢现在还活着的新艳秋,九十八岁的老女人,当年的一代红伶,看她现在的照片,总觉得一夜芙渠红泪多,那些往事,是不是在红泪清露里盛开了呢?

小曼,你的名字就充满了缠绵,花忆前身,我想你必是那佛前一朵烟花,只为一场爱情而开,而你新婚嫁衣上的红牡丹,不过是为你多添一分颜色而已。当你败了,我更爱你败下来的容颜,因为那里面,有黄了青梅蓝了胭脂的眼泪啊。三杯上马去

我不记得我第一次喝酒是什么时候了。

我觉得第一次喝酒是人生很重要的一件事情,特别是对于一个女子而言,可我居然忘掉了,但我记得第一次喝醉是什么时候。

是十七岁的一个夜晚。

我的闺中蜜友过生日,她十八我十七,我们找了个小酒馆.然后要了鱼香肉丝、花生米、凉拌黄瓜。我们那时高三,都住宿,两个人偷着跑出来,小酒馆生着炉子,很呛,可是,不觉得呛。

很冷的冬天,她说,要不,要点酒吧?

中,我说,要点酒。

我装作很老练,多年之后我发现越是幼稚的人越要装作老练,而且叫着店小二,上酒上酒。

要了最便宜的红星二锅头,一口下去,辣,差点吐了,咳嗽几声,两个人都笑了,还是接着喝。

辣也喝,因为觉得与众不同。少年时就是这样,与众不同就是好的,管它辣不辣。

三杯下去,人晕了,发起飘来。我们两个眼对着眼,忽然就哭了,谁知道为什么哭,少年独上高楼的寂寞?或者是惨绿少年的惆怅?说不得,说不清,反正是抱着哭了。

然后她说喜欢隔壁班打篮球的中锋,我说暗恋穿藏篮球衣的少年,又痛骂了物理老师和几何老师,还说父母是多么不理解我们……吃的什么忘记了,反正酒很快就喝完了。

一人半斤,到后来,彻底晕了。

相扶着出来,风正大,漫天的雪,我们好像两个小疯子,唱着齐秦和王杰的歌,一边唱一边流眼泪。上世纪九十年代,怀旧而沧海桑田的上世纪九十年代,我们唱了一路。打赌王祖贤会不会嫁给齐秦,我赌的是嫁,她赌的是不嫁。十几年之后,我知道我输了,而她在大洋彼岸,早就忘记了我们打过的赌,但是,她记得我们的醉。

我们都吐了,吐得胆汁都出来了,但还唱——为什么春天一过你就要走开?

那是她的十八岁,我们醉到不认识路,转了整个小城才回到了学校,当然挨了批,班主任是年轻的男子,叫我们,傻孩子。

这些美丽的星辰往事啊。

也许只有孟浪少年才会那样执著,喝到烂醉在大雪中转啊转,第二天就发起了烧,那是第一次喝醉,才知道喝醉是发飘发晕,甚至不识对面人。

大洋彼岸的她,有一天给我写了一封邮件:光阴去了,唯有你在。想念十八岁的夜晚。我轻轻地读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上了大学,同宿舍的女孩子们也都是小疯子,总是隔三差五过生日接待谁谁的男友,难免要喝上几杯。可是,不贪杯了,因为知道了疼,吐出胆汁后,几天都会胃疼。

那时喝的叫石家庄啤酒,12度,后来再没见过这种啤酒。“石家庄”三个字,好像留在了记忆中。

但有几次是记忆深刻的。一次是老五失恋,陪着去喝酒,要了一打啤酒,一边去卫生间一边喝,后来又喝高了,同宿舍的找来男同学背了回去,还把喝的酒吐到同学背上,算是丢人的一次。

还有一次是我失恋了,第一次喜欢一个人,远远地隔着四千里路。他说,忘记我吧,忘记吧。

《牡丹亭》杜丽娘唱:煎淹,泼残生,除问天!樱花盛极又凋谢,我无语,一个人奔走,走到半夜,饿了,找一个小摊坐定,然后和老板说:上十瓶啤酒。

一个人几乎喝到天亮。

只有我一个人喝,老板派伙计催了几次要打烊,我不许,闹酒,和人撒泼,没有半点淑女风范,甚至要砸人家的店。

那是我的二十岁,我不觉得现眼。天亮后飘去,脸上的眼泪干了——水仙已乘鲤鱼去,一夜芙渠红泪多。我想,初恋,初恋就是红泪清露里盛开的玫瑰吧,那么娇嫩,哪里经得起风雨?所以,我大醉一场,睡了三天,醒了就买了最好吃的小笼包,吃了十几个——日子总要过下去。

后来学会小资做派了,最好是红酒,喝到薄醉,那是女子最美的时刻,脸微微地红,有淡淡的晕,可是,刚刚好,并不觉得过分。孟浪是二十岁十几岁玩的游戏,三十岁的女子,要活出自己的姿态和风韵,有淡淡的清愁,偶尔的薄醉是快乐的。

所以,在微雨的夜里,坐在地毯上,听着京剧,往往会轻酌一杯,不多,一杯就足够了。我喝过女儿红、宁夏红,也喝过芝华士和威士忌,一个人,不嫌自己奢侈地浪费时光,有些时候,时光的浪费是必须的。

这样的薄醉,分外带着春夜里迷离的味道,不是为某个人某件事情伤感,无关风月,就喜欢一个人邀来明月喝上一杯。不要狂饮,只要在漫长的夜里,吸一支烟,喝掉一杯酒,然后翻翻发了黄的相册,听听透着光阴味道的旧曲,足以了。

也喜欢偶尔的狂醉。

但已经太少。

除非碰上对的人,三五知已,在茶楼里聊天,越来越投机,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面。然后就喝多了,哪一杯都要干掉,一点不斯文,一点也不小资,甚至带着轻薄了的表情。最暗的灯光里,是前世今生,是如梦如幻月,是若即若离,终于都醉了。

于是唱戏,河北梆子、河南豫剧、昆曲、评剧、秦腔……所有会两句的全派上了用场,索性拿了围巾当水袖,一边甩一边唱:这才是人生难预料,不想团圆在今朝——朋友们说我那夜唱得最好。

唱得不过瘾了,正是秋天落叶去,有人提议去看落叶。秋风起,法桐的叶子黄成一片金,于是开车去看落叶。

已是深夜,车灯照着落叶往下飘啊飘,一片,又一片,这样美,这样凋零。

原来是庭园静好,岁月无惊。

清尘清明的境界,我们都不说话,一车四人,静静看着落叶一片片飘着,那样美到蚀骨:寂寞着,又惆怅着;销魂着,又刻骨着。

这样的酒醉之夜是心动的,我侧脸看身边人,他的眼神,有着清凉的喜悦,小声说:看,这片叶子是为你落的呢。

我轻轻地唱着: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一般都付于断壁残垣。寂静的夜里,只有我一个人的声音,他们静静地听着,我感觉眼角湿湿的。这样的夜晚,不喝醉怎敌他晚来风急?怎么能落得花不沾身?没有比酒更适合这种有情有调有寂寞的夜晚了,真真是秋风无限潇湘意,我想起有人说酒,一杯看剑气,二杯生分别,三杯上马去。

那么,饮了这三杯,我上马而去。打马扬鞭,我去寻自己的那片草原,无论多远,无论多久,我兀自找下去,为的是落得人生两个字:不悔。开到荼(蔴糸)花事了

我之前并不知道荼(蔴糸)是一种花,只觉得“荼(蔴糸)”这两个字分外生香,叫起来都有一种韵律的美,让人心猿意马。

我还喜欢一些另类的词:裂帛、豆蔻、玲珑、薄凉、风日洒然……这些词都这样男类着,动人着,惆怅着。看亦舒的小说,有一本名叫《开到荼(蔴糸)》,我想,什么叫开到荼(蔴糸)?

后来才知,荼(蔴糸)居然是一种花。艳丽,壮观,白,而且大。秋天的最后,才是青跗红萼,一片惊艳。

它挣扎着开,最后的光芒,开到荼縻花事了,这样让人感觉到努力。我喜欢这怒放,哪怕只一瞬。如果是爱情呢?爱情如荼(蔴糸),也开过一季,挣扎过一季呢?

佛见笑,独步春。这两个名字也美,其实是荼縻的别称,如合欢树又叫马樱花,我初次知道时,真真是心惊了。张贤亮早年的小说《绿化树》,我一直不明白指的是什么,后来才知,原来是也是指合欢树,三个名字,都这样动人,如同佛见笑,独步春。

记得《红楼梦》中有这样的联语:“吟成豆蔻诗犹艳,睡足荼萦梦亦香。”这是对荼(蔴糸)的赞许,梦都是香的,一点一滴,润了年少的青衫。我喜欢这浓烈的香,荼(蔴糸)就有浓烈的香,一点也不温润,一点也不中庸,奔放地开着,香着。

就像爱一个人,拼了一生的花香为你,不留后路,也没有后路,秋天过后,哪还有花开的季节呢。

著名诗人叶芝说,我现在可以枯萎地进入真理。这样的进入,多么生动多么深刻。枯萎是一种凋零的美,就像晚年的杜拉斯,我喜欢她脸上生动的皱纹,喜欢她快掉光了头发和牙齿,她矮小的身材,穿着臃肿的棉衣,抽着烟,在马路上,依然那样旷世,依然那样绝无仅有。她,多么像一朵荼(蔴糸)花!

我喜欢荼(蔴糸)的率性而偏执,就像我的孤独是从小时候开始的。那时候我总喜欢在教堂附近游荡,暮色苍茫,我心里有太多不确定,对夕阳的颜色,对小城的炊烟,或者,对教堂传来的颂诗声,这不确定总能让我刹那间绝望起来。

又让我刹那间喜欢自己的孤寂。

我绝望到蹲在地上数蚂蚁,或者在城墙上听孤独人吹萧。

那时我喜欢穿白衬衣和粗麻的裙子,非常旧,可是,非常温暖。

小时候,我喜欢一个人爬上家乡的老城墙,独上高楼,寂寞孤高。那时,我不过才十三四岁,喜欢看卡尔维诺,还喜欢一个人绕着古老的教堂听颂诗的声音,夜色降临,感觉不到恐怖,却只感觉那种薄凉的唯美。

大了一些,我喜欢一个人乘火车独行。我喜欢陌生,喜欢在异乡的街头做一个闲情逸致的女子,一颗蒙尘的心湿润起来,我喜爱这黄昏的雨,仅仅能把发梢打湿的雨,我喜爱空气中传来的八月桂花香,街上奔跑的孩子、卖菜的小贩、急着回家的夫妻,卖报女子抬头望天的寂寞神情……我喜爱,这市井的烟火,这凡俗的热闹,如同喜爱半夜里忽然听到寂静里传来远远的更声,遥远,亲切,贴心贴肺,让人立刻感觉到尘世的好,这好原来是这样的——在孤寂的时候有孤寂的美,在热闹的时候有热闹的美。

幸好我喜欢了文字。

文字是我的针,我不断地绣着自己想象中的爱情,也许是绣着很多梦想?小说的底子是一块“喜相逢”的蓝被面,上面绣了大朵的艳丽的花儿,缎子上绣着缠枝莲,绣着红嘴鸳鸯,绣着艳丽的、薄凉的爱情,那上面的故事始终是凄美的缠绵的。

这“喜相逢”的被面,也许早晚会旧了,上面的花枯了,缠枝莲不再旖旎,可是,又有什么关系?上面绣的凤凰都会老,因为光阴可以把人心揉碎,何况这灿如烟花一般的爱情呢?

所以,我不厌其烦地唯美,一直到心碎,一直到倦了为止。

杜拉斯曾经有一句话极为震撼:我知道我永远不能把它描写出来,不能让你们看到,永远不能。谁也不能。

写出来,就碎了错了。

……

欢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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