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分级精解与习题库 (附光盘1张)(盘点考试丛书)
分類: 图书,建筑,建筑类考试用书,注册安全工程师,
作者: 盘点式考试复习方法研究组组织编写
出 版 社: 水利水电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5-1字数: 759000版次: 1页数: 485印刷时间: 2008/05/01开本: 169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508454726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包括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及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专为2008年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所用。本书主要通过考点及大量强化练习题,帮助考生掌握考试大纲及教材内容,具有指导性强、针对性强、系统性强、实用性强等特点,对提高广大考生应试水平、积累临考经验、提高应试合格率有较强的适用性。
目录
前言
盘点式考试复习方法的主要特色
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本情况及题型说明
第一科目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章 安全生产单行法律
第四章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第五章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第六章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
第二科目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监察
第四章 安全评价
第五章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
第六章 职业危害与职业病管理
第七章 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章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第九章 事故报告、调查、分析与处理
第十章 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第三科目 安全生产技术
第一章 机械电气安全技术
第二章 防火防爆安全技术
第三章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
第四章 安全人机工程
第五章 职业危害控制技术
第六章 交通运输安全技术
第七章 矿山安全技术
第八章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第九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
第四科目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参考答案
书摘插图
第一科目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考点1:法的分类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这是按照法的创立和表现形式所进行的分类。成文法是指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不成文法是指未经国家制定、但经国家认可的和赋予法律效力的行为规则,如习惯法、判例、法理等。
2.按照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级划分 法应当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1)宪法。宪法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框架的最高层级,“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是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最高法律效力的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2)法律。广义的法律与法同义。狭义的法律特指由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其他所有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措施均不得与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施行于本行政区域的规范性文件。
(5)行政规章。行政规章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行为或者某一类人员的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3.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律 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其他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普通法律是指有立法权的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通常规定某种社会关系或者社会关系某一方面的行为规则,其效力次于宪法。
4.特殊法和一般法(普通法)这是按照法律效力范围所作出的分类。法律效力可分为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三个方面。法律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律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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