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纳税实用技巧(翟继光)

分類: 图书,经济,财政税收,
作者: 翟继光,张晓龙编著
出 版 社: 立信会计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4-1字数: 373000版次: 1页数: 312印刷时间: 2008/04/01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542920119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是“纳税实用技巧丛书”之一,它以简洁明了的语言和典型的案例阐述了中小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方法,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涉税活动与税务登记实务、个体工商户纳税实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纳税实务、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消费税纳税实务与纳税筹划、土地税纳税实务与纳税筹划、房产税和印花税纳税实务与纳税筹划等。 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作者简介
翟继光,税法专家,纳税筹划专家,哲学学士(北大)、法学博士(北大),现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兼任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民营企业税法研究室主任,《法制日报》、《第一财经日报》特邀评论员。担任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高级讲师、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高级讲师、点睛政法网络学堂高级讲师,在全国各地讲授税法100余场。
在《中国税务》、《税务研究》、《涉外税务》、《法制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税务报》、《中国财经报》、《第一财经日报》、《上海财税》等刊物发表论文90余篇,其中,3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3篇论文被《经济研究参考》全文转载,1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部分转载。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课题10余项。目前已经出版个人专著8部,合著2部,主编、副主编4部,译著2部,参著20余部著作。主要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释义》(立信会计出版社2007年版)、《企业纳税筹划》(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企业所得税实务指南》(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实务操作与筹划指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实务操作指南》(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
目录
第一部分 企业涉税活动与税务登记实务
一、企业生产经营中所涉及的税种
二、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实务
第二部分 个体工商户纳税实务
一、个体户如何计算所得税
二、个体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三、个体户纳税基本流程
第三部分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纳税实务
一、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二、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纳税基本流程
第四部分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和税率
二、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四、企业所得税特别纳税调整
五、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
六、新旧企业所得税制度的过渡期
第五部分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利用亏损结转和利润转移进行纳税筹划
二、企业成本列支中的纳税筹划
三、企业捐赠与股权投资中的纳税筹划
四、企业所得税征管中的纳税筹划
第六部分 增值税纳税实务与纳税筹划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和税率
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与征管
四、增值税纳税筹划
第七部分 营业税纳税实务与纳税筹划
一、营业税的纳税人和税率
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与征管
四、营业税纳税筹划
第八部分 消费税纳税实务与纳税筹划
一、消费税的纳税人和税率
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消费税税收优惠政策与征管
四、消费税纳税筹划
第九部分 土地税纳税实务与纳税筹划
一、土地增值税纳税实务
二、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
三、耕地占用税纳税实务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实务
第十部分 车船税纳税实务与纳税筹划
一、车辆购置税纳税实务
二、车船税纳税实务
三、车辆购置税纳税筹划
第十一部分 房产税和印花税纳税实务与纳税筹划
一、房产税纳税实务
二、印花税纳税实务
三、房产税和印花税纳税筹划
附录
附表1 《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月份申报表》
附表2 《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附表3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附表4 《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
书摘插图
第一部分 企业涉税活动与税务登记实务
你知道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需要缴纳哪些税吗?你知道企业如何办理税务登记吗?本部分将帮助你回答上述问题。
一、企业生产经营中所涉及的税种
我国现行的税种有哪些?
根据征税对象的不同,我国现行的税种可以分为以下四类:所得税、商品税、财产税和行为税。其中,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商品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烟叶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财产税包括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和契税。行为税包括印花税和筵席税。
我国现行的基本税收法律法规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3年10月31 15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正,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次修正,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令〔1993〕第136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令〔1993〕第135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03年11月23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令〔2003〕第392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2006年4月28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令〔2006〕第464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1985年2月8日国务院颁布)
9.《征收教育费附加暂行规定》(1986年4月28日国务院颁布,2005年8月20日国务院修改,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令〔1993〕第138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颁布,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修正,国务院令〔2007〕第511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1988年9月27日国务院颁布,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修订)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令〔1993〕第139号)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国发〔1986〕90号)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1951年8月8日政务院公布)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2006年12月29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令〔2006〕第482号)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令〔2000〕第294号)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1997年7月7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令〔1997〕第224号)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年8月6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令〔1988〕第11号)
20.《中华人民共和国筵席税暂行条例》(1988年9月9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令〔1988〕第16号)我国现行税收体系的图示(见下页图)
生活中的案例
1—1张先生每月领取5000元工资,继承遗产1000000元,请问张先生的所得是否需要纳税?
答:中国开征了个人所得税,张先生取得的5 000元工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目前尚未开征遗产税,张先生取得的1000 000元遗产不需要纳税。
生活中的案例
1—2企业生产经营中有可能缴纳的税种有哪些?
答:企业有可能缴纳的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烟叶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契税和印花税。我国目前开征的所有税种,除个人所得税以外,企业都有可能涉及。
生活中的案例
1-3个人工作生活中有可能要缴纳的税种有哪些?
答:个人工作生活中最经常遇到的税种是个人所得税,除此以外,还可能遇到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烟叶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契税和印花税。我国目前开征的所有税种,除企业所得税以外,个人都有可能涉及。
中小企业纳税实用技巧
企业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分别需要缴纳哪些税收?
企业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分别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烟叶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房产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契税和印花税:
(1)企业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取得的各种所得都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企业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都应当缴纳增值税。
(3)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所提供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都应当缴纳营业税。
(4)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应当缴纳消费税。
(5)企业进口货物、出口货物需要缴纳关税。
(6)企业在中国境内收购烟叶需要缴纳烟叶税。
(7)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企业都应当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8)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即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企业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9)企业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10)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企业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11)企业在中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或者生产盐应当缴纳资源税。
(12)企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拥有房产应当缴纳房产税。
(13)在中国境内,企业如果是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缴纳车船税。
(14)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应当缴纳车辆购置税。
(15)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企业应当缴纳契税。
(16)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的企业应当缴纳印花税。
企业纳税的法律政策依据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令〔1993〕第136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 E1国务院颁布,国务院令〔1993〕第135号)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3月20日发布,财税〔2006〕33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03年11月23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令〔2003〕第392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2006年4月28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令〔2006〕第464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1985年2月8日国务院颁布)
9.《征收教育费附加暂行规定》(1986年4月28日国务院颁布,2005年8月20日国务院修改,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令〔1993〕第138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颁布,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修正,国务院令〔2007〕第511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1988年9月27日国务院发布,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修订)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令〔1993〕第139号)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国发〔1986〕90号)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2006年12月29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令〔2006〕第482号)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令〔2000〕第294号)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1997年7月7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令〔1997〕第224号)
答:作为企业,只要有所得,就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该公司从事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应当缴纳增值税。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必须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由于该企业生产的产品属于应税消费税,因此应当缴纳消费税。由于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不可避免要签订合同以及设置账簿,因此应当缴纳印花税。由于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不可避免要拥有房产,因此应当缴纳房产税。如果该企业进口原材料,则应当缴纳关税和增值税,进口特定商品还需要缴纳消费税。如果该企业购置了房产,则应当缴纳契税。如果该企业购置了车辆,则应当缴纳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
二、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实务
企业如何办理设立税务登记?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6)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友情提示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务登记地点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指定管辖。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1)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
(2)住所、经营地点。
(3)登记类型。
(4)核算方式。
(5)生产经营方式。
(6)生产经营范围。
(7)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
(8)生产经营期限。
(9)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10)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及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税务机关应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后予以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证件的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等。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税务机关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核发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 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的罚款。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的罚款。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 000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法律政策依据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第15条、第16条、第60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2002年9月7日公布,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12条
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12月17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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