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法理论与实务
分類: 图书,法律,民法,婚姻家庭法,
作者: 熊英著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6-1字数:版次: 1页数: 558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3684210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亲属法是调整亲属之间在婚姻、家庭、收养、继承等方面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内容包括:亲属关系概述;亲属婚姻制度沿革;结婚法;夫妻关系法;离婚法;其他家庭成员关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族地区、涉港澳台和涉外亲属法;违反亲属法的法律责任。另外,本书特别简要介绍了我国港、澳、台地区亲属法。
本书突出的特点是:兼顾学理性与实用性。首先,在比较全面介绍亲属法理论部分之后,按照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的立法体例,列出了相应的考点和配套练习题,并附有参考答案和解析,供读者检查自己理论应用实践的能力。其次,就婚姻法、继承法的司法解释部分给予了重点引导,并配有相应的测试题、参考答案和解析,以帮助读者理解并掌握司法解释重点部分。第三,经过筛选,附录了若干常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方便读者学习时查阅。
作者简介
熊英女,汉族1963年5月出生湖北省仙桃市人。教授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1985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民法研究生班井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1987年8月到北京商学院法律系(现为北京工商大学法律院)任教,主讲民法、亲属法、知识产权法等课程。儿教期间 先后撰写了《非法同居与事实婚的关系》、《再谈对第三者的法律规范》、《评述新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制度”的不足》、《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商标恶意注册的防范对策》、《论商标权的取得原则》、《论投稿与刊登通知》等近40篇学术论文,并均在法学核心期刊及专业期刊上发表;参编或主编了《了法总论》、《工业产权法律实务》、《担保法》、《新编经济法教程》、《亲属法》、《知识产权法教程》、《知识产权法垒攻略》、《知识产权法案例解析》等二十多部教材或专著。
目录
第一篇总论
第一章亲属法概述
第一节亲属法的含义
一、亲属法的演进
二、亲属法的分类
三、亲属法的调整对象
四、亲属法的主要特点
第二节我国亲属法的渊源
一、亲属法的主要表现形式
二、亲属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三、亲属法的法律地位
四、本书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亲属关系
第一节亲属关系的含义
一、亲属关系的概念
二、亲属关系的主要特点
三、亲属关系的分类
第二节亲属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一、配偶关系的发生与终止
二、自然血亲关系的发生与终止
三、拟制血亲关系的发生与终止
四、姻亲关系的发生与终止
第三节亲等和亲系
一、亲等的概述
二、两种亲等计算法
三、我国世代计算法
四、亲系
第四节亲属关系的效力
一、在亲属法上的效力
二、在其他民事法律上的效力
三、在刑法上的效力
四、在诉讼法上的效力
第二编婚姻法
第三章婚姻法概述
第一节婚姻制度的嬗变
一、群婚制
二、对偶婚制
三、一夫一妻制
第二节婚姻关系概述
一、婚姻的概念
二、婚姻关系的内容
三、婚姻关系的本质
四、不同制度下婚姻关系的特点
第三节我国婚姻法的内容
……
第四章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第五章 结婚法
第六章 夫妻关系法
第七章 离婚法
第三编 其他家庭成员关系法
第八章 其他家庭成员关系
第九章 收养法
第四编 继承法
第十章 概述
第十一章 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第十二章 继承法律关系
第十三章 遗产继承的方式
第十四章 遗产的分割
第五编 民族地区、涉港澳台和涉外亲属法
第十五章 民族地区亲属法
第十六章 涉港澳台亲属法
第十七章 涉外亲属法
第六编 法律责任
第十八章 违反亲属法的法律责任
第七编 港澳台地区亲属法
第十九章 香港亲属法
第二十章 澳门亲属法
第二十一章 台湾亲属法
附录一:相关考点测试及解析
附录二:婚姻法、继承法司法解释解读
附录三:相关法律法规
附录四:主要参考文献资料
书摘插图
第一篇总论
第一章亲属法概述
第一节亲属法的含义
一、亲属法的演进
亲属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亲属关系的稳定直接影响社会关系的稳定。因此,自有国家以来,统治阶级无不通过立法来调整亲属关系,以稳定统治秩序。
早在古罗马时代的《十二铜表法》中,就有调整亲属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十二铜表法》中第四表(家长权)和第五表(继承和监护)规定了家长在家庭中的地位、家庭成员间的监护与财产继承关系。又如我国《唐律户婚律》将婚姻家庭关系作为主要调整对象。可见,以亲属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亲属法古已有之。
在奴隶制和封建制社会,虽然有调整亲属关系的法律规范,但由于奴隶制和封建制社会“诸法合一、民刑不分”和“重刑轻民”,独立的亲属法并不存在。
资本主义国家产生之后,法制建设不断完善,调整亲属关系的法律规范越来越集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1804年《法国民法典》,便在“人编”和“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编”中集中规定了“结婚、离婚、父母子女、亲权、继承、夫妻财产契约及夫妻间的相互权利”等调整亲属关系的法律内容。至此,亲属法的内容与刑法相分离,而成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些大陆法系国家纷纷仿效法国制定民法典,并将“亲属法”作为民法典的单独一编,如《瑞士民法典》的第二编是“亲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