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立案证据定罪量刑标准与法律适用(第4分册)

分類: 图书,法律,法律实务,司法实务,
作者: 《图解立案证据定罪量刑标准与法律适用》编写组编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
出版时间: 2008-5-1字数:版次: 5页数: 720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01822765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来自公安部有关业务局法学博士、硕士的权威力作;详细解释公安部门管辖案件的立案标准、定罪标准、证据参考标准、量刑标准及其法律适用。
关于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及其法律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关于公安部最新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文件的理解与适用。
内容简介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一支重要的刑事司法力量,在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基本国策中发挥着重要的职能作用。司法和执法是实现法治目标的重要环节。对法律的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是法治意识形成的源泉,是实现法治目标的基本保障。公安侦查人员要顺利履行刑事司法职能,必须准确理解、全面掌握刑事法律知识。惟其如此,才能做到依法及时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为满足广大公安侦查人员刑事办案的需要,我们约请有关专家、学者编写了这部《图解立案证据定罪量刑标准与法律适用》。
本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新颖。全书采用图表的形式,一目了然,便于快速查阅。在体例编排上,按照【概念】【立案标准】【定罪标准】【证据参考标准】【量刑标准】【法律适用】的体例结构形式,根据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安部门管辖的罪案逐一进行全面释解。特别是对刑法修正案确定的新罪名进行了详细阐述。
准确。本书根据权威资料精心编撰,并已经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审定。撰写者来自公安机关及有关院校长期从事刑事法律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法学博士、硕士,法学理论功底扎实,了解司法实践情况,解说准确,结构严谨,能够保证本书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实用。本书紧密结合刑事办案工作实际,对公安部门管辖的罪案无一遗漏地行了系统阐述和解释。对办案中涉及的关于立案标准、认定罪名、罪与非罪的区别、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罪重罪轻、证据范围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逻辑清晰,语言流畅,针对性强,有利于办案时参考。
目录
1.妨害公务案(刑法第277条)
2.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案(刑法第278条)
3.招摇撞骗案(刑法第279条)
4.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刑法第280条第1款)
5.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刑法第280条第1款)
6.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案(刑法第280条第2款)
7.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案(刑法第280条第3款)
8.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案(刑法第281条)
9.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刑法第282条第1款)
10.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案(刑法第282条第2款)
11.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案(刑法第283条)
12.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刑法第284条)
13.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刑法第285条)
14.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刑法第286条)
15.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案(刑法第288条)
16.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刑法第290条第1款)
17.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刑法第290条第2款)
18.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案(刑法第291条)
19.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案(刑法第291条之1)
20.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刑法第291条之1)
2l. 聚众斗殴案(刑法第292条)
22.寻衅滋事案(刑法第293条)
23.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刑法第294条第1款)
24.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案(刑法第294条第2款)
25.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刑法第294条第3款)
26.传授犯罪方法案(刑法第295条)
27.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案(刑法第296条)
28.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案(刑法第297条)
29.破坏集会、游行、示威案(刑法第298条)
30.侮辱国旗、国徽案(刑法第299条)
31.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案(刑法第300条 第1款)
32.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案(刑法第300条第2款)
33.聚众淫乱案(刑法第301条第1款)
34.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案(刑法第301条第2款)
35.盗窃、侮辱尸体案(刑法第302条)
36.赌博案(刑法第303条)
37.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案(刑法第304条)
38.伪证案(刑法第305条)
39.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刑法第306条)
40.妨害作证案(刑法第307条第l款)
41.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案(刑法第307条第2款)
42.打击报复证人案(刑法第308条)
43.扰乱法庭秩序案(刑法第309条)
44.窝藏、包庇案(刑法第310条)
45.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案(刑法第311条)
46.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刑法第312条)
47.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刑法第313条)
48.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案(刑法第314条)
49.破坏监管秩序案(刑法第315条)
50.脱逃案(刑法第316条第l款)
51.劫夺被押解人员案(刑法第316条第2款)
52.组织越狱案(刑法第317条第l款)
53.暴动越狱案(刑法第317条第2款)
54.聚众持械劫狱案(刑法第317条第2款)
55.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刑法第318条)
56.骗取出境证件案(刑法第319条)
57.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案(刑法第320条)
58.出售出入境证件案(刑法第320条)
59.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刑法第321条)
60.偷越国(边)境案(刑法第322条)
61.破坏界碑、界桩案(刑法第323条)
62.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案(刑法第323条)
63.故意损毁文物案(刑法第324条第l款)
64.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案(刑法第324条第2款)
65.过失损毁文物案(刑法第324条第3款)
66.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案(刑法第325条)
67.倒卖文物案(刑法第326条)
68.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案(刑法第327条)
69.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刑法第328条第l款)
……
书摘插图
1.妨害公务案
概念:本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77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立案:(1)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定罪标准:
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
妨害公务罪侵犯了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任何一个国家欲求得稳定有序的存在与发展,都必须享有一系列的管理职能,进行一系列的管理活动,而这些管理活动通常是通过国家机关等组织机构中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来实现的。因此,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红十字会依法执行公务的犯罪行为,必然是对国家正常管理活动的干扰和破坏。这是本罪区别于单纯侵害公务人员人身、财产的犯罪行为的关键所在。
妨害公务罪通常还侵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本罪的构成必须以行为人使用暴力、威胁手段为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