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法学
分類: 图书,法律,国际法,国际公法,
作者: 贺富永著
出 版 社: 国防工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7-1字数:版次: 1页数: 310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118056792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是编者在总结十余年航空法教学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法学专业和有关专业学生的知识水平特点,依据自己多年教案编写而成的。如何结合我国国情,消化吸收国内外航空法理论,抓住21世纪头20年的战略机遇期,努力促进中国民航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国由民航大国向民航强国的历史性跨越提供理论上的支持;为日益复杂的航空运输纠纷的顺利解决提供法律保障,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和对待的问题。“温故而知新”,通过比较分析国际航空法和我国航空法的发展轨迹,结合对特定时期相关国家航空运输法律制度的研习,我们基本上应该能够把握国际航空运输法律制度和我国航空运输法律制度的发展方向。 诚然,我国航空法学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本书主要还是以介绍和评析国际航空条约和相关国家航空法制度为主,诸多理论问题和一些重大实践问题尚待进一步的求索和探究。
目录
第一章 航空法学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航空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一、航空法的定义
二、航空法的分类
三、航空法的性质
四、航空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 航空法的特征
一、国际性
二、兼有公法和私法
三、平时法
四、独立性
第三节 航空法的渊源
一、国内航空法的渊源
二、国际航空法的渊源
第四节 航空法的发展简史
一、一战前航空法的发展状况
二、一战结束到二战前:航空立法的统一和航空立法的活跃时期
三、二战后:航空法的不断成熟和完善时期
四、我国航空法的发展简史
第五节 航空法学及其研究方法
一、航空法学
二、航空法学的研究方法
思考题
第二章 空气空间法律制度
第一节 领空主权
一、空气空间的界限
二、领空主权原则的确立
三、领空主权的法律性质
四、领空主权的行使
第二节 空中航行法律制度
一、国际空中航行的法律基础
二、国际空中航行的权利
三、国际空中航行的一般规则和适用
第三节 国际空中航行管理体制
一、芝加哥会议形成的管理体制
二、国际航空运输管理体制的发展变化
思考题
第三章 航空器法律制度
第一节 概述
一、航空器的定义
二、航空器的分类及法律地位
第二节 民用航空器国籍
一、民用航空器国籍的概念和意义
二、民用航空器国籍的法律规定
三、民用航空器国籍原则的发展
四、航空器登记国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民用航空器权利
一、一般规定
二、民用航空器所有权
三、民用航空器抵押权
四、民用航空器优先权
五、民用航空器租赁
六、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制度
第四节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一、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概念及特点
二、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内容
三、违反适航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 搜寻援救和事故调查
一、航空器的搜寻援救
二、航空器的事故调查
第六节 对外国民用航空器的特别规定-
一、外国民用航空器的概念
二、对外国民用航空器规定的法律基础
三、对外国民用航空器的特别规定
思考题
第四章 航空人员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航空人员的概念和分类
二、航空人员资格与务件
三、航空人员的工作时限
四、航空人员法律责任
第二节 机组法律制度
一、机组的组成
……
第五章 机场法律制度
第六章 空中交通服务法律制度
第七章 航空运输合同
第八章 国际航空运输私法公约概述
第九章 国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责任制度
第十章 国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责任制度
第十一章 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制度
第十二章 航空保险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 国际航空刑事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 我国国内航空刑事法律制度
第十五章 国际航空组织法律制度
参考文献
书摘插图
第一章 航空法学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航空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航空法是20世纪初随着飞机的发明和航空科学技术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一门新兴法律。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它已经形成了主要以民用航空活动为调整对象的一整套原则、规则和制度。特别是随着现代航空科学技术的发展,航空法随着人类极其广泛地利用航空而不断地发展。一个国家航空活动的发展状况,不仅是其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其现代化程度的象征。当前,世界各国对本国航空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使得航空活动所涉及的社会关系变得越来越广泛和复杂。因此,加强航空法建设,不仅是规范各国国内航空活动的需要,而且也是进一步规范国际航空活动的迫切需要。
一、航空法的定义
航空法虽经历了近一个世纪的发展,但目前尚无统一定义,对其名称也没有统一规定。要准确地掌握航空法的定义,就要从航空法的研究对象即民用航空活动人手;研究航空法,也应当从“航空”这个现象人手,确定航空活动所能够产生的社会关系的范围。
(一)航空活动的基本条件
航空,即“空中航行”,是指任何器械凭借空气的支撑力,在空气空间运行的活动。一般来说,要实施空中航行,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素。首先,空中航行要有赖以活动的场所。这种场所就是空气空间,一般称之为空域。其次,空中航行要有适合于飞行的器械,即要有具有适航性的航空器。第三,空中航行要有合格的航空人员。最后,空中航行要有地面设施予以保障,诸如机场和空中交通管制、导航设施等,以确保航空器安全起飞、降落和飞行。只要具备这四个基本要素,人类才能将“航空”应用于人类物质生产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