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供水工程技术导则
分類: 图书,建筑,市政工程,
作者: 本社 编
出 版 社:
出版时间: 2008-8-1字数: 10000版次: 1页数: 8印刷时间: 2008/08/01开本: 大32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155084597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为确保北京市村镇居民饮水安全,加强村镇供水关键环节的质量、卫生和安全,发挥供水工程效益,实现可持续运行,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北京万澎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规定
5 水源
6 水厂
7 管网
8 管理
附录A(资料性附录)三证三卡五公开
参考文献
书摘插图
6水厂
6.1建(构)筑物安全与卫生
6.1.1生产建筑物的安全、卫生防护范围不应小于30m。
6.1.2生产建筑物应设防盗门与防盗窗等安全防护设施。
6.1.3消毒间应配备防毒面具;消毒间及药剂仓库应与值班室、居住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6.1.4建筑物应采取防止出现冻胀、沉降、渗漏等现象的措施。
6.1.5水池内饰面应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材料。
6.2水处理
6.2.1水质除微生物指标外,其他指标均符合GB5749规定时,可只进行消毒处理。
6.2.2水质符合GB3838中Ⅲ类的地表水,可按SL310的规定,采取常规水处理措施。
6.2.3水质不符合6.2.1或6.2.2规定时,应通过技术经济分析,采取适宜的水处理措施。
6.3消毒
6.3.1生活饮用水应消毒。
6.3.2供水单位应根据原水水质与管网等情况,经过综合比较,选择使用安全、环保、经济和便于管理的消毒方式。
a)对于有调蓄构筑物或管网较长的供水工程,消毒方式优先顺序宜为:二氧化氯、次氯酸钠、臭氧和紫外线。
b)对于没有调蓄构筑物和供水管网较短的供水工程,消毒方式优先顺序宜为:紫外线、臭氧、二氧化氯和次氯酸钠。
7管网
7.1生活饮用水管道(网),不应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网或各单位自备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相连接。
7.2输配水管道,应优先考虑地埋方式;露天敷设时,应有调节管道伸缩的装置,并采取防冻措施。
7.3地埋管道,宜优先选用塑料管;露天敷设管道,宜选用金属管或混凝土管。
7.4输配水管道应按DB11/T289的规定安装水表等计量设备。
7.5管网附属设施(阀门)的设置应符合S1310的规定,其运行管理应符合DB11/T468的规定。
7.6供水管网明漏应自报漏后2h内采取处理措施;暗漏自查找确定位置后12h内应采取处理措施。
7.7供水管网漏失率应低于15%。
7.8供水管网修漏及时率应高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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