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396-2007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瞬态工况法 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
分類: 图书,工业技术,环境科学,三废处理与综合利用,
作者: 本社 编
出 版 社: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3-1字数: 110000版次: 1页数: 50印刷时间: 2008/03/01开本: 大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1380209166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证排放检测工作的质量,控制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的主要设备有底盘测功机、排气分析仪、流量计及取样系统和污染物排放检测计算机控制软件。
本标准规定了底盘测功机、排气分析仪、流量计及取样系统的规格、功能和性能的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计算机控制软件功能的基本要求等。
本标准规定了检测站日常设备检验、检测站现场安装设备检验和型式核准设备检验的项目要求和测试方法。在型式核准设备检验项目方面,规定了必须核准检验的项目,也规定了根据具体情况可选择的核准检验项目。
本标准为首次颁布。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理工大学。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12月14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目录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轻型底盘测功机技术要求
5 排气分析仪技术要求
6 流量计和取样系统技术要求
7 计算机控制软件功能基本要求
8 各类设备检验的项目要求
9 底盘测功机测试方法
10 排气分析仪测试方法
11 流量计和取样系统测试方法
书摘插图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的主要设备——底盘测功机、排气分析仪、流量计及取样系统的规格、功能和性能的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计算机控制软件功能的基本要求;检测站日常设备检验、检测站现场安装设备检验和型式核准设备检验的项目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的生产、使用和型式核准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GB 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轻型汽车
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车辆。
3.2在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
指已经登记注册并取得号牌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
3.3基准质量
指整车整备质量加100kg质量。
3.4最大总质量
指汽车制造厂规定的技术上允许的车辆最大质量。
3.5排气污染物
指汽车排气管排放的气体污染物,通常指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和氮氧化物(NOx)。
3.6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02)、碳氢化合物(HC)和氮氧化物(NOx)的体积分数
排气中的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和氮氧化物(NOx)的体积分数均以“10-6”表示;碳氢化合物(HC)的体积分数(以C计)以“10-6”表示。
3.7气体燃料
指液化石油气(LPG)或天然气(NG)。
3.8两用燃料车
指能用汽油和一种气体燃料作燃料的汽车。
3.9瞬态工况Transient Loaded Mode
指GB 18285-2005附录C规定的测试工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