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中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理论与实证分析(中青年经济学家文库)

分類: 图书,经济,各部门经济 ,农业经济,
作者: 杨静著
出 版 社: 经济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7-1字数:版次: 1页数: 285印刷时间:开本: 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5874596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针对当前对统筹城乡中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研究的不足,本书将系统总结经济发展阶段和公共产品的相关性,运用公共产品供给模式变化的经济发展动态理论,解决政府财力存量和增量向农村倾斜后,协调城乡居民享有公共产品的福利问题。除此之外,还进一步研究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重点范围,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对选定的农村公共产品进行优先次序排序。最后,提出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政策建议。本书由基础理论分析、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差异进行历史考察、论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优先次序选择、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对策构成。
作者简介
杨静,1977年生于河北保定,2006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在《经济学动态》、《经济学家》、《人民日报》(理论版)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参编教材3部,参编著作4部。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一般课题多项。主持中国社科院国情调研重点课题1项。
目录
绪 论
1 研究背景及意义
2 公共产品理论、农村公共产品研究进展
3 研究的基本思路及方法
4 统筹城乡中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理论与实证的创新
第1章 基础理论分析
1.1 公共产品理论
1.1.1 公共产品概念
1.1.2 公共产品特征
1.1.3 公共产品分类
1.2 经济发展与公共产品
1.2.1 经济发展内涵
1.2.2 经济发展与公共产品的相关性分析
1.2.3 经济发展约束下公共产品供给分析框架
1.3 城乡统筹与公共产品供给
1.3.1 经典城乡理论回顾
1.3.2 统筹城乡发展的内涵
1.3.3 统筹城乡中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分析框架
第2章 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差异的历史考察
2.1 城乡公共产品供给总量差异
2.1.1 改革开放前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差异
2.1.2 改革开放后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差异
2.2 城乡公共产品负担成本差异
2.2.1 纳税的非公平负担性
2.2.2 税外的非公平负担性
2.3 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差异存在的原因
2.3.1 政府供给农村公共产品职能错位
2.3.2 财力薄弱制约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2.3.3 公共产品供给资金监督机制不健全
2.4 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差异对城乡协调发展的影响
2.4.1 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差异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2.4.2 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差异对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影响
2.4.3 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差异对城乡消费水平和消费能力的影响
第3章 统筹下城乡中公共产品供给模式选择的实证分析——基于经济发展阶段的判断
3.1 经济发展阶段判断模型构建
3.1.1 经济发展阶段理论研究进展
3.1.2 经济发展阶段判断模型构建
3.2 统筹下城市部分公共产品倡导市场化供给的可能性分析
3.2.1 城市经济发展阶段的判断
3.2.2 城市部分公共产品市场化供给模式的可能性分析
3.3 统筹下农村公共产品政府主导供给的必然性分析
3.3.1 农村经济发展阶段的判断
3.3.2 农村公共产品政府主导供给模式的必然性分析
第4章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优先次序选择
4.1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范围的重新审视
4.1.1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范围的一般界定
4.1.2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范围的再认识
4.2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选择原则
4.2.1 经济发展阶段原则
4.2.2 生存权和发展权原则
4.2.3 需求原则
4.2.4 可持续发展原则
4.2.5 公平优先原则
4.3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优先次序选择
4.3.1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优先次序选择的判断标准
4.3.2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优先次序选择模型的构建
第5章 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对策
5.1 创造城乡均衡供给公共产品的制度环境
5.1.1 调整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支出政策,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资力度
5.1.2 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产品供给成本分摊机制服务
5.2 科学界定各级政府供给农村公共产品的责任
5.2.1 界定各级政府提供公共产品责任的理论依据
5.2.2 各级政府供给农村公共产品的责任
5.3 建立和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农村公共产品增加
5.3.1 构建纵向、横向相结合的转移支付模式,实现地区间财力水平相对均衡
5.3.2 统一转移支付的标准,以“因素法”代替“基数法”
5.3.3 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共产品的转移支付
5.4 建立农村公共资金使用的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4.1 积极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作用,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
5.4.2 提高农民监督意识,积极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作用
5.4.3 强化财政和审计的监督作用,发挥监督的积极性
5.5 有效供给农村公共产品的其他配套措施
5.5.1 大力发展乡村经济,不断增强乡镇财政和农村社区财力
5.5.2 尊重广大农村居民的需求意愿,保证农村公共产品及服务供给的有效性
5.5.3 适当培育多元供给主体,拓展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渠道
5.5.4 建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法律法规
参考文献
致谢
书摘插图
第1章 基础理论分析
1.1 公共产品理论
自1919年瑞典著名经济学家林达尔(Lindahl)在其论文中正式使用“公共产品”一词之后,公共产品理论不断发展和丰富,现已成为公共经济学的重要基础理论之一。公共产品是相对于私人产品而言的,整个社会产品不仅可以被分为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还存在着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冷公共产品。而公共产品理论的产生与政府行为、市场机制及社会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紧密相关。
1.1.1公共产品概念
本书先对公共经济学的基础概念“public goods”一词的国内译法进行必要的解释。“public goods”一词是西方学者在分析公共经济问题中最为广泛使用的一个基础概念,此概念是由瑞典经济学家林达尔于1919年在其博士论文《公平税收》中第一次正式提出,但是将“public goods”一词翻译成中文的过程中,国内有许多译法,例如“公共物品”;“公共产品”;“公共商品”;“共同品”等等。这几种译法表面上看来,差异不大,实质则不然,不同的译法所代表的具体含义并不相同。在使用“公共物品”一词时,“物品”通常情况下更多的是指有形产品,而对无形产品强调不足,实际上,社会的公共需要,不仅包括对有形产品的需要例如基础设施,还包括对无形产品的需要,例如“安全”、“秩序”、“制度”等。而“公共商品”则没有注意区分商品和非商品之间的关系,因为商品是必须经过市场交换,主要以满足私人需求为目的的,也只有通过市场领域直接变换的产品才能称之为“商品”。而满足社会需要的产品由于其外部性导致市场提供失灵,通常不具有可直接经过市场的交易性,也就是无法经由市场主体按照市场交易机制直接来提供,而需政府介入来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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