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领域法律规制新视域
分類: 图书,法律,经济法,金融法,
作者: 胡启忠 等著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3-1字数:版次: 1页数: 257印刷时间:开本: 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3685897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由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胡启忠、高晋康等几位学者共同完成。主要对现今中国金融领域里一些新现象、新问题进行了法律规制上的论证和探讨,如:民间金融“合会”现象、风险投资IPO退出问题,以及信托和财务报表保险法律制度等问题。于实践的指导意义重大,并探讨完善了金融法方面的理论问题。
作者简介
胡启忠,法学博士,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目录
第一章 民间金融法制化的界限与路径选择
1.民间金融研究的相关文献与追问
2.民间金融法制化的界限
3.规制民间金融的法制选择
第二章 金融安全视角下的合会法律规制
导言
1.国内外研究现状选择
2.合会个案研究——以Q县为例
3.个案研究的扩展——合会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4.合会汉制演进——我国台湾地区的道路
5.合会法律制度构建
6.结语:合会法律规制的前路
第三章 风险投资IPO退出的利益冲突及其法律规制
导言
1.研究风险投资IPO退出的逻辑起点
2.风险投资IPO退出利益冲突及成因分析
3.风险投资IPO退出的法律规制
4.中国风险投资IPO退出法律制度现状及完善建议
5.结语
第四章 信托当事人权益平衡研究
第五章 财务报表保险法律制度创设研究
第六章 金融违法遏制对策新构想
书摘插图
第一章 民间金融法制化的界限与路径选择
民间金融即非正规金融(informal finance),世界银行将它界定为没有被中央银行或监管当局所控制的金融活动。它在人类历史中源远流长且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在我国也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事物o但众所周知,建国以后至今我国民间金融的法律环境并不理想。虽然民间金融已经在我国整个金融体系中占有巨大的份额,但却具有隐蔽性较强的特点。2005年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同年5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报告中辟出专栏明确提出“要正确认识民间融资的补充作用”。这是中国人民银行第一次正式赋予我国民间金融健康发展的空间,昭示了民间金融发展新阶段的到来。随着民间金融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提升和政府的重视,理论界逐渐出现了研究民间金融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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