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干部工作实务

分類: 图书,政治 军事,政治,中国政治 ,
作者: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编
出 版 社: 中国社会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6-9-1字数: 100000版次: 2页数: 157印刷时间: 2007/10/01开本: 32开印次: 2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508713045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民政部门是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职能部门。为贯彻执行好党的村民自治政策,长期以来,各级民政部门在立法建制、普法宣传、干部培训、调查研究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尤其是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后,为适应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工作的需要,许多地方把对民政系统干部的培训、乡镇干部的培训、选举骨干的培训、当选村委会干部的培训纳入工作之中,并取得了成效。
本教材是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和乡村两级干部工作需要编写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融理论性、系统性、指导性、规范性、实用性于一体的通俗读物。介绍的基本知识,都是农村广大干部和群众,尤其是乡镇领导干部和村委会干部当前急需知道和应该知道的。在撰写过程中,作者十分注意内容上力求符合实际,语言上力求通俗易懂,使基层干部群众识字的一看就明白,不识字的一听就懂,学得上,用得着。
目录
第一章 绪论
一、工作原则
二、工作方法
三、素质要求
第二章 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一、作用和原则
二、涵义和内容
三、程序和资金
第三章 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一、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村委会干部的重要作用
三、主要任务
四、基本方法
第四章 办理经济事务
一、内容、目标和原则
二、集体经济管理
三、发展个体私营经济
第五章 协助办理行政事务
一、行政事务的内容
二、资源管理
三、民政与社会治安工作
第六章 21世纪的村委会干部
一、21世纪村委会干部的光荣使命
二、努力提高村委会干部的素质
三、为村委会干部的工作创造条件
书摘插图
第一章 绪论
一、工作原则
农村工作头绪繁杂,作为一名村委会干部,一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办事、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和坚持可持续全面发展作为重要原则,贯彻于各项事务的办理之中。
(一)坚持党的领导
村民自治是在党领导下的自治。坚持党的领导,是村委会干部开展工作时必须遵循的一个重大原则。村委会干部坚持党的领导,不是句空话,要体现在以下行动上: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领导亿万农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逐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成熟的农村政策,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内容十分丰富。比如,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政策;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政策;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政策等。另外,在土地承包、减轻农民负担、农产品购销、乡镇企业、小城镇建设、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耕地保护、水利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安全、农村社会发展、基层民主建设等方面也有完整的政策。这些政策,都是多年来农村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与实现、发展和维护农民的利益息息相关。村委会干部只有认真学习和贯彻这些政策,才能在千头万绪的具体工作中,保持正确的方向。如果村委会干部不了解、不执行这些政策,就不能很好地代表农民的利益,维护农民的利益,甚至会侵犯农民的权益,导致群众的不满。
2.协助完成乡镇政府依法布置的任务
协助乡镇政府完成的任务,主要是指与本村有关的属于乡镇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如环境与资源保护、计划生育、土地管理、治安保卫、优抚救济、粮食收购等。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实行村民自治后,虽然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村委会可以不再理会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如果说,乡镇政府把村委会当做自己的行政下级或派出机构,随意干涉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用传统的命令指挥方式进行管理是错误的话,那么,村委会对乡镇政府依法布置的任务不理不睬,或有利的就干,没利的、难干的就拒不执行,或能拖就拖等,也是错误的。因此,村委会干部一定要全面、准确地理解法律规定,防止片面性,自觉协助乡镇政府完成有关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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