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特种设备标准法规比较研究系列丛书 国内外场(厂)内机动车辆标准法规比较手册
分類: 图书,工业技术,石油、天然气工业,
作者: 朱海军主编
出 版 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3-1字数: 306000版次: 1页数: 157印刷时间: 2008/03/01开本: 大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506647571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本书以管什么、如何管、安全项目和技术指标设定情况作为研究主线,对国内外标准法规覆盖场车产品及安全要素情况、政府监管理念、关注产品全过程(7个安全环节)的程度,以及安全技术指标等方面的差异性进行了比较研究。此外,本书还给出了国内外技术标准和法规目录,以及项目内容索引表。
内容简介
本书针对场(厂)内机动车辆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政府监管等各个环节,采集、分析研究了中国、美国、欧盟、德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怀准化组织的技术标准和法规情况,在介绍了重要技术标准和法规的内容及其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基础上,从不同角度多层次地进行了比较分析。本书还给出了国内外技术标准和法规目录,以及项目内容索引表。
本书供从事场(厂)内机动车辆相关科技工作者、工程技术人员、标准化工作者等参考。
目录
第一篇 国内外场车法规标准体系
第一章 中国场车法规标准体系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中国场车法规体系
第三节 中国场车标准体系
第四节 中国场车法规与标准之间的关系
第五节 安全监察、检验及有关组织机构
第六节 管理模式
第二章 美国场车法规标准体系
第一节 国外法规标准体系概述
第二节 美国场车法规体系
第三节 美国场车标准体系
第四节 美国场车法规与标准之间的关系
第五节 安全监察、检验及有关组织机构
第六节 管理模式
第三章 欧盟场车法规标准体系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欧盟场车法规体系
第三节 欧盟场车标准体系
第四节 欧盟场车法规与标准之间的关系
第五节 安全监察、检验及有关组织机构
第四章 德国、英国场车法规标准体系
第五章 日本场车法规标准体系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日本场车法规体系
第三节 日本场车标准体系
第四节 日本标准化管理体制
第五节 日本场车适合性评定
第六章 国际标准化组织场车标准体系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场车标准体系
第二篇 国内外场车标准法规简介
第七章 中国场车标准法规
第一节 中国场车法规
第二节 中国场车主要技术标准
第八章 美国场车标准法规
第一节 美国场车法规
第二节 美国场车主要技术标准
第九章 欧盟场车标准法规
第一节 欧盟场车法规
第二节 欧盟场车主要技术标准
第十章 日本场车标准法规
第一节 日本场车法规
第二节 日本场车主要技术标准
第十一章 ISO场车标准
第三篇 国内外场车标准法规比较
第十二章 国内外场车法规标准体系比较
第一节 场车监管理念比较
第二节 标准化管理体制的比较
第十三章 国内外场车标准法规内容比较
第一节 标准要素比较与分析
第二节 覆盖场车产品情况比较与分析
第三节 覆盖场车安全因素比较与分析
第四节 各环节安全技术要求(指标)比较与分析
第五节 国内外场车技术标准与法规具体内容比较
附录 场(厂)内机动车辆法规标准目录
参考文献
书摘插图
第一章 中国场车法规标准体系
第六节 管理模式
一、场车法规管理模式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应对我国加入WTO后面临的新情况,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在研究吸取发达工业国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实际情况,自2003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开始建设以安全技术规范为主要内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体系,由“法律一行政法规一部门规章一安全技术规范一引用标准”5个层次构成。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发布。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起草。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确定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或组织起草,由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报请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
地方性法规由地方(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批准发布实施。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部门组织起草,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起草。部门规章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报请本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地方政府规章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报请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是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的授权,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把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原则规定具体化。安全技术规范是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使用管理和检验检测方法,以及许可、考核条件、程序的一系列具有行政强制力的文件。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安全技术规范立项、审查、征求意见、批准和颁布,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具体实施。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组织起草单位)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起草者)进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起草。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负责安全技术规范的审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报批稿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颁布实施。国家质检总局将批准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名称、编号、颁布日期、实施日期等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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