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论
分類: 图书,法律,宪法、行政法,
作者: 杨莉君主编
出 版 社: 湖南师大
出版时间: 2008-8-1字数:版次: 1页数: 258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10818193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近些年来,我国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体系,这为我国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提供了较全面的保障。为了提高学前教育专业在校学生的幼教法律、法规意识和依法治教的水平,高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等不同层次基本上都开设了《幼儿园政策法规》这门课程,但目前并没有合适的教材,相关教学参考书也不多。同时,基层幼教行政管理部门和一线园长、教师也迫切需要学习和掌握幼儿教育的相关政策法规,却缺乏适宜的参考书。在这种需要的推动下,本人以执教这门课程的经验为基础,权且尝试着主持编写了这本教材,希望能解决同行们的一些问题。
本书共十二章。第一章和第二章分别概述了教育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学前教育方针、政策与法规;第三、四、五、六、七章分别对近几年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了解读,以便大家了解这些法规文本的内涵实质和思想精髓;第八章阐述了幼儿园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职责;第九章详细地介绍了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第十章主要论述了幼儿园的经费和资产,包括学前教育财政投资政策、幼儿园的经费及其管理、幼儿园的资产及其管理;第十一章讨论了学前教育中的合法权益与相关法律责任;第十二章列举了一些国外学前儿童教育与保育的政策。
本书具有以下特点:
一、资料全面,内容新颖。本书系统地阐述了我国现有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不仅对当前学前教育的主要政策法规进行了深入的解读,而且努力反映当前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与实践的新成果与新趋势,以期为当前相关研究与实践的发展提供新的思路与视角。
二、多学科、多角度分析。结合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学、法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观点,多角度、多层面地揭示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丰富涵义,以深化和拓展读者对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认识。
三、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相结合。为了帮助读者提高运用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的能力,本书在阐述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的案例进行分析,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突出内容重点,增强了本书的使用性和针对性。
目录
第一章教育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教育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的体系
第三节教育法律责任
第二章学前教育方针、政策与法规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我国主要的学前教育方针、政策与法
第三章《幼儿园工作规程》解读
第一节《幼儿园工作规程》概述
第二节《幼儿园工作规程》的内涵实
第四章《幼儿园管理条例》解读
第一节《幼儿园管理条例》概述
第二节《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内涵实
第五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解读
第一节《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概述
第二节《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内涵实质
第六章《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第一节《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概述
第二节《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内容解读
第七章《民办教育促进法》与民办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一节《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思想精髓
第二节《民办教育促进法》与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
第八章幼儿园的工作人员
第一节国家教师制度
第二节幼儿园园长
第三节幼儿园的教师
第四节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
第九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
第一节保教结合的内涵及实施规范
第二节幼儿园的保育工作
第三节幼儿园的教育工作
第十章幼儿园的经费和资产
第一节学前教育财政投资政策
第二节幼儿园的经费及其管理
第三节幼儿园的资产及其管理
第十一章学前教育中的合法权益与相关法律责任
第一节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与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节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与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节幼儿的合法权益与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节幼儿园常见安全事故类型及案例处理举例
第十二章国外学前儿童教育与保育的政策
第一节国外学前儿童教育及保育机构
第二节国外关于幼儿园办学的条例、法规及其指导性意见
参考文献
书摘插图
第一章 教育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
第一节概述
一、教育法律
(一)教育法律的含义
从法学角度来看,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与“法”通用,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狭义的法律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教育法律一般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有关教育领域的规范性文件。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来理解教育法律:
1.教育法律是调整和规范教育活动和关系的一种规范
教育法律从其本体意义上来讲,是一种特定的行为规范,即调整教育活动和教育关系的行为规范。这种行为规范,以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为特有的表现形式,具体规定教育活动中各行为主体(国家、政府、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者、受教育者、社会等)可以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和禁止怎样行为,指明了各行为主体行为的条件、内容和后果。这种行为规范为教育活动提供权威的行为准则,为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2.教育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教育活动规范
教育法律与教育活动规范是有区别的。教育活动规范可以出自教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出自学校和教师,还可以出自社会团体;它对教育活动有制约作用,但不具有国家意志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