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课程代码0249(2005年版)
分類: 图书,法律,国际法,国际私法,
作者: 李双元 主编
出 版 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5-9-1字数:版次: 1页数: 480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301016329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百家讲坛,坛坛是好酒。学者使电视深刻,电视让学者有为,本书以作者在CCTV-10百家讲坛所作同名讲座为基础整理的润色而成。
千年朝堂鲜有此帝。
此前中国千年不变,此时中国十年一变。
内容简介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变幻莫测的世纪,是一个催人奋进的时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知识更替日新月异。希望、困惑、机遇、挑战,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出现在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活之中。抓住机遇,寻求发展,迎接挑战,适应变化的制胜法宝就是学习——依靠自己学习、终生学习。
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组成部分的自学考试,其职责就是在高等教育这个水平上倡导自学、鼓励自学、帮助自学、推动自学,为每一个自学者铺就成才之路,组织编写供读者学习的教材就是履行这个职责的重要环节。毫无疑问,这种教材应当适合自学,应当有利于学习者掌握、了解新知识、新信息,有利于学习者增强创新意识、培养实践能力,形成自学能力,也有利于学习者学以致用、解决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具有如此特点的书,我们虽然沿用了“教材”这个概念。但它与那种仅供教师讲、学生听,教师不讲,学生不懂,以“教”为中心的教科书相比,已经在内容安排、形式体例、行文风格等方面都大不相同了。希望读者对此有所了解,以便从一开始就树立起依靠自己学习的坚定信念,不断探索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充分利用自己已有的知识基础和实际工作经验,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达到学习的目标。
作者简介
喻大华, 1963年2月生,辽宁辽阳人。先后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南开大学,获历史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现任辽宁师范大学教授。 主讲中国史学史、史学论文写作、中国近现代文化史、中国近现代史史料学等课程。研究方向为晚清史、中国近代思想文化史。十余年来,出版《晚清文化保守思潮研究》等著作两部,参编著作近十部,发表论文七十余篇。
目录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涉外民事关系与法律冲突
第二节国际私法的名称、范围和定义
第三节国际私法的渊源
第四节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国际私法的历史
第一节国际私法的立法史
第二节国际私法的学说史
第三节中国国际私法的历史
第三章冲突规范与法律选择
第一节冲突规范概述
第二节准据法表述公式和连结点
第三节法律选择的方法
第四节识别
第四章冲突规范运用中的几个一般性问题
第一节反致
第二节先决问题和区际、人际及时际法律冲突的解决
第三节法律规避
第四节外国法的查明和适用
第五节公共秩序
第五章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
第一节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概念
第二节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几种主要待遇制度
第三节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第六章自然人
第一节自然人的国籍冲突
第二节自然人的住所冲突
第三节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第七章法人
第一节法人的国籍和住所
第二节外国法人的认许
第三节法人属人法和内国的外国人法的适用
第八章法律行为与代理
第一节法律行为
第二节代理
第九章财产权
第一节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第二节国际破产
第三节信托
第十章知识产权
第一节知识产权上的冲突法则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第三节中国有关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合同之债法律适用的一般制度
第一节国际私法上合同的概念及一般问题
第二节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缔约能力与合同形式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中国有关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
第十二章国际货物买卖及与之有关的几种主要合同
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第二节国际货物运输合同
第三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第四节国际贸易支付
第五节国际技术转让合同
第六节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
第十三章法定之债
第十四章婚姻家庭
第十五章遗嘱与继承
第十六章国际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章国际商事仲裁法
参考书目
后记
附:国际私法自学考试大纲(含考核目标)
附录题型举例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章绪论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国际关系的发展,在法律体系中逐渐形成了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三者相辅相成的局面。但民(商)事生活关系既然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生活关系,国际政治和国际经济关系的开展,其落脚点也在于推动国际民商事关系能在和平、稳定的秩序下,在平等、自由、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因而国际政治新秩序和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为构筑国际民商新秩序创造条件的。从这个根本的意义上看,国际私法在整个法律学科或在国际法学科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较之过去已大大地提升。
由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和中国加入WTO后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全面推进,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和理论研究工作必将得到更迅速、更深入的发展,许多更为复杂的涉外民商事关系和许多新的涉外法律问题需要加以研究,许多传统的理论与制度也需要重新作出检讨。加之中国还有一个处理好“一国两制”之下四个不同法律区域之间的民商法冲突的问题。因而加强对中国国际私法的研究和学习,是十分迫切和非常重要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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