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DB34/T 732-2007(安徽省地方标准)
分類: 图书,自然科学,地球科学,地球物理学,
作者: 本社 编
出 版 社: 中国电力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11-1字数:版次: 1页数: 16印刷时间:开本: 大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155084554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统一和规范安徽省水功能区划分的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体例格式上遵循《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0)的规定。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水利厅归口。
本标准由安徽省水文局、安徽省淮河巢湖水环境保护办公室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雪冰、徐业平、周良伟、肖莆、丁峰、王保旺、王德胜、孙莉宁、杨迪虎、吴师、刘东印、何进知、陈云峰、程其文。
目录
前言
1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水功能区划的分级分类
5 水功能区划分条件
6 水功能区主导功能的确定原则
7 水功能区命名规则
8 水功能区范围的确定与计算方法
9 水功能区水质监控断面的确定
10 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的确定与验证
11 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的计算
12 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确定原则
13 水功能区的划分程序和方法
附录A(规范性附录)水功能区划登记表
附录B(资料性附录)水功能区划编码方法
附录C(资料性附录)水功能区划图制图要求
编制说明
书摘插图
水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功能区的分类分级、划分条件,以及确定水功能区范围、主导功能、水质监控断面、水质管理目标等的方法,还规定了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意见的程序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所有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等地表水系水功能区的划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ll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T 14529--1993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
GB l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338--2007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SL 219 水环境监测规范
SL 348--2006 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水功能区 water function zone
根据水资源条件和水环境状况,结合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量水质的需求以及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划定具有相应的使用功能,并且明确其主导功能和水质管理目标的水域。
3.2
保护区 protection zone
对水资源与生态环境及珍稀濒危物种具有保护意义的水域。
3.3
保留区 reserved zone
目前开发利用程度不高,但为今后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预留的水域。
3.4
缓冲区 buffer zone
为协调省际间用水关系和水污染矛盾而划定的特定水域。
3.5
开发利用区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zone
满足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渔业、景观娱乐、水污染控制等需求而划定的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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