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制度史
分類: 图书,政治 军事,政治,中国政治 ,
作者: 左言东 编著
出 版 社: 浙江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1-1字数:版次: 1页数: 485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308064330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一部带有开创性的中国政治制度史专著与教材;著名学者杨伯峻先生亲为作序;初版曾于1978~1987年度荣获全国古籍优秀图书一等奖。
内容简介
为了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还必须认真清理封建专制的流毒和影响。第一,开展对封建专制本质的研究,认清专制制度的本质。按照马克恩的说法,专制制度必然具有兽性,和人性是根本不相容的。哪里君主专制是天经地义的,哪里就没有人了。而中国古代两千多年,君主专制根深蒂固,天经地义。第二,开展对民主理论的研究与宣传。我国古代也有“民主"这个词,它的意思是君和官为民作主,而不是现代意义的人民作主。第三,封建专制牢固的社会基础是个体小农。改变社会结构,发展现代化的农业经济,提高农民的社会地位和综合素质,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着重大的意义。第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恢复儒家文化的本来面目。1988年,七十五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巴黎集会,探讨二十一世纪人类的前途命运问题。最后取得的共识之一,就是人类要生存下去,必须学习孔子的智慧。孔子的智慧主要是如何做人的智慧。儒家最高最大的学问是“修身”,也就是修养道德。修身搞好了,家庭才会和谐,政治才会清明,天下才会太平。弘扬儒家文化的人学精华,对根治腐败,提高国民道德素质,有着重大的意义。
从封建专制到人民民主政治,是中国五千来最深刻最伟大的变化。新制度建立后,政治制度的研究由学术禁区到第一部中国政治制度史的诞生,乃至再版三版,从一个小小的侧面,反映了新制度建设的可喜变化。
作者简介
左言东,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原档案学院)教授,中共党员。江苏涟水人,1934年生。1946年参加革命,195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1979年调到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任教。主讲“中国政治制度史”。主要著作有:《职官与科举》、《中国古代官制》、《古代官制纵横谈》、《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古代行政管理概要》、《先秦职官表》等。1995年离体后,主要从事21世纪人类发展趋势与中国传统文化经典的教学与研究。受聘于铁道部老年大学和航天公司老年大学,讲授《易经》、《四书》、《老子》、《庄子》、《中国历史》、《世界文明史》等。
目录
三版前言
序
绪论
第一节 政治制度的含义与范围
第二节 用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指导中国政治制度史的学习和研究
第三节 中国政治制度史的主要特点
第四节 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的回顾
第一章 氏族社会的原始民主制
第一节 氏族的组织及其机构
第二节 原始民主制
第三节 原始宗教——图腾
第二章 奴隶制社会的神权政治——夏商
第一节 夏国家的产生
第二节 神权政治
第三节 夏代职官
第四节 商代职官及其他制度
第五节 夏商政治制度的得失利弊及与世界其他国家的比较
第三章 封建领主制时期的贵族政治——西周
第一节 西周政权的性质和特点
第二节 贵族制政体
第三节 政权机构
第四节 军事制度
第五节 礼乐制度
第六节 法律制度
第七节 财政制度
第八节 爵禄服命制度
第九节 贵族的教育、入仕与致仕制度
第十节 谥法制度
第十一节 西周时期的其他国家一
第十二节 西周政治制度的得失利弊及与世界各国的比较
第四章 从贵族制向君主制的过渡——春秋战国
第一节 政治制度的深刻变革
第二节 周天子的衰落
第三节 诸侯国保守与变革的斗争
第四节 春秋战国时期的其他国家
第五节 春秋官制综述
第六节 战国官制综述
第七节 士的演变和官僚制的建立
第八节 统一的趋势与帝制运动
第九节 春秋战国政治制度的得失利弊及与世界各国的比较
第五章 封建地主制时期的君主专制(一)——秦汉
第一节 君主制的建立和巩固
第二节 秦朝的官僚机构、朝议和文官制度
第三节 秦朝的军事、法律、礼仪与财政制度
第四节 汉朝的皇权与分封制
第五节 汉朝的官僚机构与朝议制度
第六节 汉朝的文官制度
第七节 汉朝的军事、法律与监察制度
第八节 汉朝的礼仪制度
第九节 汉朝的财政制度
第十节 王莽的托古改制
第十一节 秦汉时期的农民政权
第十二节 秦汉时期的少数民族政权
第十三节 秦汉政治制度的得失利弊及与世界各国的比较
第六章 封建地主制时期的君主专制(二)——魏晋南北朝
第一节 魏晋南北朝政治制度概况
第二节 魏晋南北朝宫制综述
第三节 三国政治制度
第四节 两晋政治制度
第五节 南朝政治制度
第六节 “十六国”政治制度
第七节 北朝政治制度
第八节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其他少数民族政权
第九节 南北朝政治制度的比较
第十节 魏晋南北朝政治制度的得失利弊及与世界各国的比较
第七章 封建地主制时期的君主专制(三)——隋唐五代
第一节 国家的重新统一与君主集权制的加强
第二节 隋唐的皇权
第三节 隋唐的官僚机构
第四节 隋唐的文官制度
第五节 隋唐的军事制度
第六节 隋唐的法律制度
第七节 隋唐的监察与谏议制度
第八节 隋唐的财政制度
第九节 隋唐的礼仪制度
第十节 五代十国政治制度
第十一节 隋唐五代时期的边疆少数民族政权
第十二节 隋唐五代时期的农民政权
第十三节 隋唐五代政治制度的得失利弊及与世界各国的比较
第八章 封建地主制时期的君主专制(四)——宋辽金元
第一节 皇权的进一步加强与多民族统一国家的最后形成
第二节 宋朝的皇权
第三节 宋朝的官僚机构
第四节 宋朝的文官制度
第五节 宋朝的军事、法律等制度
第六节 辽朝政治制度
第七节 西夏政治制度
第八节 金朝政治制度
第九节 高昌、大南、大理
第十节 元朝政治制度
第十一节 宋辽金元时期的农民政权
第十二节 宋辽金元政治制度的得失利弊及与世界各国的比较
第九章 封建地主制时期的君主专制(五)——明清
第一节 明朝的皇权
第二节 明朝的官僚机构与廷议制度
第三节 明朝的分封宗藩制度
第四节 明朝的文官制度
第五节 明朝的军事、法律等制度
第六节 蒙古割据政权
第七节 清朝入关前的政治制度
第八节 清朝的皇权及其继承制度
第九节 清朝的议政王大臣会议
第十节 清朝的官僚机构
第十一节 清朝的文官制度
第十二节 清朝的军事、法律等制度
第十三节 鸦片战争后清朝政治制度的变化
第十四节 明清时期的农民政权
第十五节 明清政治制度的得失利弊及与世界各国的比较
第十章 封建君主制向共和制的过渡——中华民国
第一节 湖北军政府与南京临时政府
第二节 北洋政府
第三节 国民政府
第四节 人民民主政权
第五节 中华民国时期政治制度的得失利弊及与世界各国的比较
第十一章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主制——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及各民主党派
第二节 人民和人民代表
第三节 国家机构
第四节 干部人事制度
第五节 军事制度
第六节 法律制度
第七节 检察监督制度
第八节 经济财政制度
第九节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制度
第十节 民政制度
第十一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第十二节 特别行政区制度
第十三节 外事制度
第十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初级阶段政治制度的得失利弊及与世界各国的比较
附录
论中国古代的君主制
书摘插图
第一章 氏族社会的原始民主制
第一节 氏族的组织及其机构
国家是从氏族机构演变来的。我国和世界各国一样,有过漫长的原始社会,那时没有阶级,也没有国家。大约在四五万年以前,我们的祖先已进入氏族社会。氏族是一种血缘组织,规模是很小的,大约只有几十人到一百多人,以同一个女始祖或男始祖的几代直系亲属和他(她)们的配偶为限。几个血缘最近的氏族称为胞族,若干个有通婚关系的氏族或胞族组成部落。由于生产或战争的需要,若干个邻近的部落常常结成联盟,部落联盟是氏族社会的最高组织。氏族是生产单位,又是消费单位,共同劳动,共同消费,所以一个氏族我们通常称它为一个氏族公社。氏族有母系、父系之分,母系氏族在前,父系氏族在后。前者存在的时间很久,后者存在的时间比较短。氏族一词是翻译用语,它的本意是“生育”。在我国古代的典籍中,与这个意义相当的是“姓”。姓表示一母所生,是母系氏族的标志。而氏字表示占有一块土地,是父系氏族的标志。《左传隐公八年》中说的“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就是对姓和氏的恰当说明。
夏代以前,我国各地都有氏族、部落的组织存在。不过氏族制度的发展很不平衡。一般说来,黄河中下游到长江流域发展比较快,而其他地区则比较慢。在中原地区,见于文献记载的古老的姓有几十个,如风、姜、姬、巳、任、姑、房、姚等。氏是姓的分支,那就更多了,如陶唐氏、有虞氏、葛天氏、无怀氏、西陵氏、有穷氏、有仍氏等等。
氏族组织虽然规模比较小,但也有很多公共事务需要处理。因此就必然产生一定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我国古代有许多关于三皇五帝的传说,诸如神农、伏羲、黄帝、炎帝、尧、舜等。在夏代以前有没有称“皇”称“帝”的氏族领袖呢?肯定没有。清崔述说:“三皇五帝之名,本起于战国以后。……古者本无皇称,而帝亦不以五限。”顾颉刚、杨向奎也说:“帝本来是神,自有战国的帝制运动而化为人,于是把皇字来替代。过了不久,到战国之末,皇又化为人了。”称“皇”称“帝”是战国时期才出现的事,夏、商、周三代都没有,夏以前的氏族社会更不会有。那末氏族的管理机构是怎样的呢?每个氏族的共同始祖往往就是自然的首领,称为“后”,“后”的初义是生育。部落或部落联盟的首领称“伯”或“大人”。另外有些经验丰富的长老,掌管火、天时、祭祀、调解纠纷等事务,在古代典籍中称为“火师”、“火正”、“羲和”、“四岳”、“士”等。这些长老经常协助氏族、部落首领处理公共事务,因而有“四辅”之称。氏族机构的大概情形就是这样。有的氏族或他们的首领,在某一方面有突出的表现,被其他氏族尊为师,向他们学习,古籍中的“农师”、“工正”、“射正”等大致属于这一类,这些都不能作为职务名称看待。
第二节 原始民主制
氏族机构是怎样进行管理的?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对印第安人、古希腊人、古罗马人氏族组织的管理情况作过比较详细的叙述,恩格斯称氏族社会的管理制度为“原始的自然产生的民主制”。我国古代中原地区氏族组织的活动情况几乎没有任何可靠的它献记载,三皇五帝的传说更模糊了历史的本来面目。但由于我国进入阶段社会以后血缘关系保留得比较久,原始民主制的遗迹也存留比较多,加上兄弟民族的一些社会调查可以参考,经过细心地对比研究,还是可以大致复原我国古代的氏族管理制度的。
氏族时期,社会公共事务由成年氏族成员共同管理,重大事务都由民众女会讨论决定。在西安半坡氏族村落遗址中,居住区有一座规模很大的长方形房屋,当是氏族的公共活动场所,氏族会议、节日和宗教活动都在这里鉴行。商王盘庚迁都,“命众悉至于庭”。商贵族箕子说王有大疑,须“谋及庶人。周族族长古公直父去邠迁岐时也谋于众人。这些都是商族和周族民众大会的遗迹。《周礼小司徒》:“凡国之大事,致民;大故。致馀子。”郑司农注:“国有大事,当征召会聚百姓,则小司徒召聚之。”孙诒让正义:“致谓聚众也;百姓即谓年三十以上为正徒卒者也。凡致民皆于王门及国门。”又《大司徒》:“若国有大故,则致万民于王门。”又《小司寇》:“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一日询国危,二日询国迁,三日询立君。”就是说,在遇到战争、迁都、选举首领等重要事情时,都要召集民众大会议决。这种古老的制度一直到春秋时期还有所遗留。《左传僖公十五年》:晋“朝国人而以君命赏”。又《僖公十八年》:“邢人、狄人伐卫,围菟圃,卫侯以国让父兄子弟及朝众,日:‘苟能治之,燬请从焉。’众不可,而后师于訾娄。”又《定公八年》:“(卫侯欲叛晋)……公朝国人,使(王孙)贾问焉。”又《哀公元年》:“吴之人楚也,使召陈怀公。怀公朝国人问焉。”大蒐礼则是武装人民大会的遗存。如《左传僖公二十七年》晋“蒐于被庐,作二军,谋元帅”。我国一些后进的兄弟民族地区,民众大会的制度甚至以相当完整的形态保存到解放前夕,如云南省贡山县独龙河两岸的独龙族人民和广东省海南岛五指山中心区的黎族人民,都属于这种情形。1924年发表的一篇苗族实地调查,非常形象地再现了民众大会的情景:“苗民有事,一以公意决之;故事必会议,议必实行。……其召集之法,由苗头(众所选举)砍木刻,使人传示区内各寨,急者加枯炭鸡毛,又急者加辣椒火绳,尤急者则烧之使燃。苗瑶睹此,立即奔走骇汗,齐赴会场,莫或敢后焉。……候至各村俱集之后,苗头登楼击铜鼓,各村代表闻声齐集会场。会场为一旷野,筑石为台,高五尺许,是即‘议台’,亦日‘芦管台’。首吹芦管,众肃然,次由苗头宣布开会理由,次讨论提案,到会者均有发言权及表决权,每次一案则取一木置之。会讫,当众数草,表决此届决议案若干,而会务终矣。自是而后,区内所属苗民,对于决议各案,遵奉唯谨。此种会议,苗人谓之‘埋埃’”
二、首领由选举产生,或因其有很高的威信自然形成
《礼记礼运篇》说:“天下为公,选贤与能。”它的历史内容正是氏族社会民主选举首领的制度。《三国志魏志乌丸传》注引《魏书》叙述乌丸(乌桓)的习俗说:乌丸人选举勇健能战、能公平解决争讼的人做大人,部落各有小帅。大人和小帅都是选举,不世袭。这可作为古代选举制度的旁证。《尚书尧典篇》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古代各部落长老(四岳)和首领(十二牧)推举部落联盟领袖的传说。也有这样的情形,有的人由于有高尚的品德或特殊的贡献,受到人们的尊敬,而自然成为领袖。《孟子万章上》说:“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去掉“天子”、“诸侯”等后代官称,我们还是可以从中窥见一些古代氏族社会领袖人物产生的情况。《左传文公十八年》也说:“尧崩,而天下如一,同心戴舜,以为天子。”这种情形还可以在彝族的家支管理制度中得到印证。彝族家支头人有“德古”、“苏易”两种,“德古”意为善于辞令的人,“苏易”意为替大家办事的人,都不是选举和任命的。阅历深,见识广,办事公正,受群众信任的人,自然成为德古;能公正调解,取信于众的人,自然成为苏易。如在调解纠纷中有一两次不公,就会失去众望而自然失职。家支头人举行会议时,威望高者自然成为临时主席。氏族领袖和大家一样过着极为简朴的生活,没有私产和特权。传说中的神农氏“身自耕,妻亲织”;“尧无三夫之分,舜无咫尺之地”;尧“茅茨不翦,采椽不斫,粝粢之食,藜藿羹,冬日麂裘,夏日葛衣”;舜“居深山之中,与木石居,与鹿豕游,其所以异于深山之野人者几希”;禹亲自“操橐耜,而九杂天下之川,腓无胲,胫无毛,沐甚雨,栉疾风”,“躬亲为民行劳苦”。如果氏族首领做了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事,要受到驱逐的惩罚。《尚书尧典》和《孟子万章上》都说:“流共工于幽州。”《荀子成相篇》也说禹“辟除民害逐共工”。夏太康久猎不归,被夏民拒之河外;“汤放桀”;周厉王被国人“流于彘”:都是氏族民主制在阶级社会的遗迹。
三、舆论监督
在氏族社会,舆论是一种强大的社会力量。恩格斯说过:“除了舆论以外,它没有任何强制手段。”每个氏族的公共场所,既是会议室,又是学校,又是众人集议之地。“诽谤”一词在古代原是众人批评首领过失之意,是原始民主制的体现。《左传襄公十四年》记晋师旷述古制说:“天子有公,诸侯有卿……以相辅佐也。善则赏之,过则匡之,患则救之,失则革之。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补察其政。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庶人谤。”杜预注:“庶人不与政,闻君过则诽谤。”孔颖达疏:“(庶人)闻君过不得谏争,得在外诽谤之,谤谓言其过失使在上闻之而自改,亦是谏之类也。昭四年传,郑人谤子产,《国语》厉王虐,国人谤王,皆是言其事实谓之为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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