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安全管理必读(第三版)

分類: 图书,工业技术,安全科学,
作者: 北京达飞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著
出 版 社: 中国石化
出版时间: 2009-4-1字数:版次: 3页数: 236印刷时间:开本: 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01645746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是车间安全管理必备书籍。全书共分七章,主要内容包括常用安全生产法规简介,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作业设备安全管理、作业环境安全管理、现代安全管理、事故应急与处理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目录
第一章 常用安全生产法规简介
一、劳动法
二、消防法
三、安全生产法
四、工厂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五、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六、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规定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八、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九、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十、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办法
十一、工作保险条例
第二章 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企业安全教育
三、标准化建设
四、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五、职业健康监护
六、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第三章 作业设备安全管理
一、机械设备安全
二、电气安全
三、特种设备安全
第四章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一、防火
二、防爆
三、防尘
四、防毒
五、物理因素及其防护工作
第五章 现代安全管理
一、危险辨识与安全评价
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OHSMS)
第六章 事帮应急与处理
一、应急计划
二、应急管理
二、事故处理
第七章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书摘插图
第一章 常用安全生产法规简介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劳动保护工作,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法规,作为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准则,以维护企业生产的正常秩序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主要有:
一、劳动法
《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自1995年1月1日起实施。《劳动法》对劳动安全卫生内容做了以下规定。
第三条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条款。
第二十九条规定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负伤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六章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才能持证上岗。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七章规定了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条款。主要有: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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