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法律适用依据与实战资料
分類: 图书,法律,民法,知识产权,
作者: 赵泳,乔小兵主编
出 版 社: 山西教育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6-12-1字数:版次: 1页数: 785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44031882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以及主要任务和措施,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这充分表明国家建设法治政府的坚定决心。而要真正做到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国家,其首要前提就是增强全民法律意识,使得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执法机关严格执法,司法机关秉公司法,营造全社会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
近年来,为了适应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以及经济建设的需要,我们国家的立法越来越健全,法律法规的数量也日渐庞大。由于我国立法体系的特点,国家既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公布的法律、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法规,又有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司法解释、国务院部门公布的部门规章;而地方既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公布的地方性法规,又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地方政府规章。数量庞杂的法律规范,对行政机关的执法、司法机关的司法在准确查找所依据或适用的法律规范方面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面对浩如烟海的法律规范,普通百姓要想找出自己需要的法律内容更是束手无策。因此,根据我国的法律特点和实际办案的需求,向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以及普通百姓提供一套方便、实用而又准确的法律适用全书,就是作者编写本丛书的初衷。
《中国法务人员办案高级助理书系》根据法学理论体系,并结合法律适用实践的需求,分为《刑法法律适用依据和实战资料》(上、下)、《行政法法律适用依据和实战资料》、《合同担保法法律适用依据和实战资料》、《知识产权法法律适用依据和实战资料》、《婚姻家庭继承法法律适用依据和实战资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适用依据和实战资料》、《房地产法法律适用依据和实战资料》、《公司法法律适用依据和实战资料》、《金融保险法法律适用依据和实战资料》(上、下)、《劳动法法律适用依据和实战资料》、《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法律适用依据和实战资料》、《诉讼仲裁法法律适用依据和实战资料》(上、下)、《律师公证法法律适用依据和实战资料》等十六分册,内容几乎涵盖了所有常见的法律主题。为了达到全面、方便、实用的编写目的,本丛书在结构和体例上采用了与传统的法律法规汇编和案例类图书完全不同的编写方式,即完全围绕实践中常见的法律主题展开。每个法律主题均首先由专家作出经典、概要的点评,提示解决该问题的法律关键所在;其次,尽可能全面、准确地提供该主题所涉及的法律规范,同时提供一到两件与该主题相关的判决案例以供参考;最后,提供与该主题有关的法律适用帮助即“实战资料库”。因此,若办案人员想知道某一主题的法律规范内容,只要打开本丛书就会一目了然,而不需要再去查找数量庞大的法学书籍和法律文件,真正做到了高效、便捷。
目录
第一章著作权法
第一节著作权的客体
作品
第二节著作权的主体
作者
著作权归属
第三节著作权的内容
发表权
署名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复制权
发行权
出租权
展览权
表演权
放映权
广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摄制权
改编权
翻译权
汇编权
第四节著作权的取得和期间
著作权的取得
著作权的期间
第五节邻接权
表演者的权利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
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权利
出版者的权利
第六节著作权的利用和转移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著作权的转让
著作权的其他利用
第七节著作权的限制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
著作权的强制许可使用
第八节著作权的保护
著作权侵权行为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著作权纠纷的调处
第九节著作权的管理
著作权的行政管理
著作权的集体管理
第二章专利法
第一节专利权的客体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第二节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人
专利权的归属
第三节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情况
第四节专利申请与审批制度
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的审批
第五节专利权的内容、限制
专利权人的权利
专利权人的义务
专利权的限制
第六节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专利权的期限
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的无效
第七节专利合同与专利代理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专利权转让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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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商标法
书摘插图
第一章著作权法
第一节著作权的客体
【作品】
一、专家指导意见
(一)作品的定义与构成要件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符合下列要件:
1.智力成果
作品首先是人类的智力成果,并以传播思想、信息为主要目的。大自然的风貌、音响,虽然也可能很优美,具有很高的欣赏价值,但是不能成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
人类进行创作时常常需要借助一定的工具,传统的如各种书写、绘制工具,现代的如计算机等,这并不影响其结果作为人类智力成果的性质。但是,随着机器智能的提高,它们已经能够独立地完成一些成果。例如,人们只输入一个命令,由计算机完全独立地作画、作曲。又如卫星上安置的计算机可以独立处理原始数据,生成复杂的照片。在这种情况下,人类几乎不介入制作过程,因而其结果的作品性质应该受到置疑。
著作权法保护的智力成果必须是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成果。这就是说,作为作品必须能够传播文艺或科学思想。作品主要地应该是一种信息的载体,而不是一种实用工具和手段,这是它区别于体育竞赛,区别于工业领域中的技术发明创造、商业领域之中的经营方法(如因特网中的商业方法)之处。当然,随着技术的进步,会出现一些新形态的智力成果,它们可能既具有作品的特质,又具备工业产品的实用性。计算机软件就是其中的典型之一。目前各国都将它视为一种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