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财税法的真谛:刘剑文教授访谈录
分類: 图书,法律,经济法,税法,
作者: 刘剑文 著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5-1字数:版次: 1页数: 304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3694875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财税法学是一门新型的、交叉性的综合学科。奉献给读者的这本书撷取了刘剑文教授众多访谈中涉及财税法问题的六十余篇报道,内容涵盖财税法治与财税法学领域,其中既有财政法治建设的采访,亦有关于财税法学发展的报道,体现了刘剑文教授多年来探索财税法学真理、推进财税法学教育、建设财税法治国家的理想,故将此书命名为《追寻财税法的真谛》。
——编者
做学问、做人就好像登山,一个人站在山顶俯视四周,因为眼前的景色清晰开阔,你的感觉就必然是豪迈而有气魄的。如果只站在山腰甚至山脚下看,不仅看得很累.而且人的境界会变得不知不觉狭隘起来。
——刘剑文
内容简介
理论唯有与实践紧密结合方显其生命力。刘剑文教授从来都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书斋学者,而是身体力行,投入到中国财税法治建设的制度实践之中。2005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修订问题举行新中国历史上的首次立法听证会上,刘教授是听证陈述人中唯一的法学教授,所提出的“实施全国统一的1600元费用扣除标准”建议,最终被《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所采纳。他还担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委托立法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税法通则)》起草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托立法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法》起草组组长,以及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企业国国有资产法》起草小组顾问,并主持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收管理法》清理和修订研究项目。2006年10月31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的第二十三次法制专题讲座上,刘剑文教授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员和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作了题为《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的讲座,对我国的税收法制建设进行了分析,促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通过。刘剑文教授是继罗玉中教授、吴志攀教授之后北枣大学第三位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作法制讲座的学者,而财税法第一次作为此类讲座的内容,体现了财税法在国家法治建设中日益重要的地位。
财税法是顶天立地之法;财税法学是前景广阔的朝阳学科。两者的互动,是我国财政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本书收录了刘剑文教授近年来接受媒体记者采访的六十余篇报道文章,试图展示的正是这种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结合,这种学者良知与制度构建之间的互动。读者不仅可以从中了解刘教授深邃的学术思想,财税法治建设的成就与问题,亦能看出学术如何影响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财税法学人如何实践其光荣的历史使命。
作者简介
刘剑文,1959年7月生,湖北人。1983年6月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6年6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7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6月从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出站。1986年7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曾任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年7月至今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财税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代表性学术成果主要有:《走向财税法治》(独著)、《财税法专题研究》(独著)、《国际所得税法研究》(独著)、《税法基础理论》(合著)、《WTO体制下的税收政策合法化问题研究》(主编)、《民主视野下的财政法治》(主编)、《私有财产法律保护》(主编)、《Trips框架下的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研究》(主编)等,并发表学术论文130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国家级和部级课题30余项。担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委托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税法通则)》起草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托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法》起草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企业国有资产法》起草小组顾问、国家税务总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中方首席专家、《财税法论丛》主编、《月旦财经法杂志》主编、《税法学研究文库》总主编、《财税法学研究文丛》总主编,创建中国财税法网(www.cftl.cn)。主要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世界税法协会(ITLA)主席、日中租税法研究会中方主席、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目录
前言
第一编财税法:顶天立地之法
一、顶天立地的财税法
二、财税立法的建议与期待
三、二十一世纪财税法学人的使命
附录一:刘剑文教授就“财税法学人使命”答学生问
附录二:财税法学人的历史使命
第二编税收法治:构建法治社会的突破口
一、税收法治是构建法治社会的突破口
二、税收法定的核心是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
三、宪法关于税的规定是不够的
四、税收法律不足行政法规太多
五、税收立法之路仍然漫长
六、税收立法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理念
七、遵循税收法定原则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八、好的法律催生更好的法律
附录: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刘剑文教授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法制专题讲座上的讲稿
第三编税收之债:公法上的债权理念
一、第二次纳税义务:一个陌生的概念
二、国家与纳税人的关系是平等的
三、税务机关首先是一个依法收税的机关
四、《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促进了税务机关的正确定位
五、转变观念依法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第四编两税合并:税制改革的标本
一、大陆内外资税负平衡问题
二、两税合并关键在促进税制统一
三、两税合一会影响外资热度吗
四、企业所得税改革:公平与导向的对接
五、《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解读
六、两税合并:税制改革的标本
七、新税法带来新机遇、新挑战
第五编 费用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焦点
一、何处是坦途:追寻所得税改革的未来走向
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如何调整
三、为何要举行立法听证会
四、为什么只是小规模调整
五、个人所得税调整的公平之道
六、个人所得税调整:小步前进力促公平
附录一:关注民生的重要改革——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的意义与影响
附录二:理性看待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
附录三:刘剑文教授在2005年全国人大立法听证会上的发言
第六编 自行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难点
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引争论
二、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制度如何执行
三、自行纳税申报既是义务也是权利
第七编燃油税费改革:成就与问题
一、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调整应广听民意
二、开征燃油税宜用法律形式规范
三、燃油税立法应坚持民主性原则
附录: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关于《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书摘插图
第一编财税法:顶天立地之法
一、顶天立地的财税法
顶天立地的法律
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曾把《财政转移支付法》列入立法规划,并委托您负责起草专家稿。但是听说本届人大常委会并没有把《财政转移支付法》列入立法规划。为什么?
答: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各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财政转移支付对平衡地方政府预算收支,调节国内横向公平,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保证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以及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上起着重大作用。我国中央政府近年财政转移支出在1.5万亿元到2万亿元,占国家财政支出的30%~40%。如此巨大的数额,但现在国家没有制定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律进行规制,也没有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这一届立法规划现在还没有公布,不过据我了解,应该是没有把财政转移支付法列入其中。
为什么呢?我分析有几个方面原因。一是财政转移支付涉及面很大,政策性很强,我们在基础制度建设方面不是很成熟。财政转移支付某种程度上也会涉及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涉及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特别是财权和事权的划分,处理起来比较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