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哲学史

分類: 图书,哲学/宗教,哲学,中国近代哲学/当代哲学,
作者: 冯友兰 著
出 版 社: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时间: 2009-5-1字数:版次: 1页数: 234印刷时间:开本: 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108030757包装: 精装内容简介
冯友兰(一八九五——一九九○),字芝生,河南省唐河县人,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生后卦美,获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历任中州大学、广东大学、燕京大学哲学系教授,一九二八至一九五二年任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清华大学文学院院长、西南联合大学哲学系教授兼文学院院长。一九五二年起任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学部委员。
目录
自序
绪论
第一节 中国现代革命时期的阶级分析
第二节 旧民主主义革命
第三节新民主主义革命
第四节 “以夷为师”(向西方学习)
第一章革命派和立宪派的宣传斗争与章炳麟
第一节 《民报》与《新民丛报》斗争的要点
第二节章炳麟对于康有为的驳斥
第三节 章炳麟对于康有为今文经学的评论
第四节章炳麟所理解的社会革命
第二章 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最大理论家和最高领导人孙中山
第一节孙中山的思想和政治活动的发展
第二节孙中山追随维新派时期的半封建思想
第三节孙中山领导民主主义革命的全资产阶甥思想——建国方略
第四节孙中山在国共合作中的半社会主义思想
第三章新文化运动的创始人、教育家、哲学家蔡元培
第一节新文化运动的历史意义
第二节蔡元培论世界观与人生观
第三节蔡元培与新文化运动
第四节蔡元培的哲学观
第五节蔡元培的美学思想
第四章新文化运动的右翼——胡适、梁漱溟
第一节新文化运动内部的派别
第二节胡适引进美国哲学——实验主义
第三节胡适的实验主义的应用
第四节梁漱溟对于新文化运动的态度
第五节 梁漱溟对于孔丘的新估价及其对于儒家的新解释
第六节梁漱溟的文化论
第五章新文化运动的左翼——陈独秀、李大钊
第一节 陈独秀论新的人生态度和生活方式
第二节 陈独秀论新文化运动的历史根源和奋斗目标
第三节陈独秀对于当时社会各阶级的分析
第四节陈独秀论国民革命后中国的前途
第五节李大钊接近辩证唯物主义的宇宙观
第六节李大钊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阐述
第六章20—40年代之间的三大论战
第一节20年代的“科学与人生观”的论战
第二节 新文化运动的领导人对于“论战”的总结
第三节关于中国在当时的社会性质的论战
第四节全盘西化和中国本位的论战
第七章毛泽东和中国现代革命
第一节新民主主义阶段
第二节毛泽东与“左”倾教条主义者的斗争
第三节《实践论》
第四节《矛盾论》
第五节《矛盾论》与《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
第六节社会主义阶段
第七节极左思想阶段
第八节 空想共产主义与科学共产主义
第八章中国哲学现代化时代中的理学(上)——金岳霖的哲学体系
第一节道、式、能
第二书共相与殊相,一般与特殊
第三节性与尽性
第四节理与命
第五节无极而太极
第六节现代化与民族化
第九章中国哲学现代化时代中的理学(下)——冯友兰的哲学体系
第一节“接着讲”与“照着讲”
第二节理,太极
第三节 气
第四节政治、社会思想
第五节精神境界
第六节 “新理学”的理论矛盾
第十章中国哲学现代化时代中的心学——熊十力的哲学体系
第一节 熊十力哲学体系发展的过程
第二节 熊十力哲学体系的中心思想
第三节 熊十力的宇宙论
第四节 熊十力的心学思想
第十一章《中国哲学史新编》总结
书摘插图
第一章 革命派和立宪派的宣传斗争与章炳麟
戊戌变法运动的失败,使中国人民认识到:维新运动不能解决救亡图存的问题,必须用武力革命推翻清朝的统治。
孙中山代表民族资产阶级于190s年在日本东京成立了中国同盟会,这是革命派;康有为的残余势力也逃到日本东京,这是立宪派。这两派是中国20世纪初期两大政治势力,各在日本东京设了宣传机关。立宪派的机关报是《新民丛报》,其总编辑是梁启超;革命派的机关报是《民报》,其总编辑是章炳麟。
章炳麟(1869—1936)初名学乘,后改名炳麟,字枚叔,号太炎,浙江余杭人。早年参加戊戌变法运动,后来组织了一个革命的党,名“光复会”,以排满为宗旨,和同盟会的总纲有一部分相合,因与同盟会合作。章炳麟为《民报》的总编辑兼发行人,和《新民丛报》相对立。章炳麒在东京的时候,有不少革命的留学生和革命者向他学习国学,他和他的学生们在中国经学、文学、诗学、哲学、语言学、文字学、音韵学等方面都自成一派,称为“章门”。他的著作很多,最近上海人民出版社编为《章太炎全集》(以下简称《全集》)。
第一节《民报》与《新民丛报》斗争的要点
《民报》曾把当时和《新民丛报》斗争的要点归纳为十二条,称为《(民报)与
“一、《民报》主共和;《新民丛报》主专制。”
“二、《民报》望国民以民权立宪;《新民丛报》望政府以开明专制。”
“三、《民报》以政府恶劣,故望国民之革命;《新民丛报》以国民恶劣,故望政府以专制。”
“五、《民报》主张政治革命,同时主张种族革命;《新民丛报》主张政府开明专制,同时主张政治革命。”
“六、《民报》以为,国民革命自颠覆专制而观,则为政治革命,自驱除异族而观,则为种族革命;《新民丛报》以为,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不能相容。”
“七、《民报》以为,政治革命必须实力;《新民丛报》以为,政治革命只须要求。”
“十一、《民报》以为,革命所以求共和;《新民丛报》以为,革命反以得专制。”
“十二、《民报》鉴于世界前途,知社会问题必须解决,故提倡社会主义;《新民丛报》以为,社会主义不过煽动乞丐流民之具。”
在这个文件里,《民报》把革命派与维新派的纲领作了一个针锋相对的对比。
革命派与维新派的要求的内容和实现要求的手段都是绝对不相同的“维新派主张的开明专制和君主立宪,其专制的君主,具体地说,就是清朝的皇帝。他们反对以排满为内容的种族革命,也反对以“民主共和”为内容的政治革命,更反对以“平均地权”为内容的社会革命。他们认为“只须要求”,反对暴力。他们在一切方面都是和革命派对立的。
维新派的主张确是如此说的。当时《新民丛报》的总编辑是康有为的大弟子梁启超(1873—1929)。他在《新民丛报》中,根据康有为的“三世”说,认为进步要有一定的阶段,在行民主共和之前,须先行君主立宪。而且立宪也不是马上所能做到的,还要等待。“立宪政体者,必民智稍开而后能行之”,“与其共和,不如君主立宪,与其君主立宪,不如开明专制”。至于社会革命更是他所惧怕的。他说:“敢有言以社会革命与他种革命相提并行者,其人即黄帝之逆子,中国之罪人也。”(《开明专制论》,《新民丛报》第七十五期)他怕的是革命派“利用此(革命)以博下等社会之同情,冀赌徒、光棍、大盗、小偷、乞丐、流氓、狱囚之悉为我用”。
第二节章炳麟对于康有为的驳斥
《民报》所提出的十二点是革命派对立宪派所作的批判。在此以前,章炳麟已经以个人名义对于康有为的言论作了驳斥。
汉族与满族之间的民族矛盾,自明末清初以来,一直继续存在。这个矛盾从太平天国以后,又激化了。戊戌变法运动失败以后,汉族反对异族统治的民族主义思想,成为推翻清朝统治的一个革命武器。章炳麟是这种民族主义思想较早的一个传播者和鼓动者。
康有为向在美洲的华侨宣传说:中国只可立宪,不能革命。章炳麟针对康有为的论点痛加驳斥。康有为反对排满,主张“不论种族异同,唯计情伪得失”。章炳麟驳斥说:种族异同不能不论,满族和汉族确是不同的民族。即就“情伪得失”而论,在清朝的统治之下,汉人确切是在各方面都受严重的压迫。他向康有为指出:“载湉(光绪皇帝)者,固长素(康有为字)之私友,而汉族之公仇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全集》第四册,第178页)
康有为的另外一个论点是说,革命必须有很大的牺牲。“革命之惨,流血成河,死人如麻,而其事卒不可就。”章炳麟驳斥说,革命固然是要流血,但立宪也不是可以用口舌要求得来的。英、奥、德、意以及日本,都是实行君主立宪,这些国家的国民,都是经过血战才能得到“自由议政之权”。章炳麟指出,维新派请求立宪,这是一个笑话。他说:“岂有立宪而上书奏请者。立宪可请,则革命亦可请乎?以一人之诏旨立宪,宪其所宪,非大地万国所谓宪也。”他指出,如果皇帝赐予立宪,还是君权专制,并不是立宪。
章炳麟和当时的革命派初步认识到,在政权转移的问题上没有和平过渡的可能。统治者决不会自动放弃他的统.治。即使在所谓“立宪”中,专制君主放弃了一部分统治权,这也是武装斗争的结果。
章炳麟对于革命的信念是坚定的,他说:“长素以为中国今日之人心,公理未明,旧俗俱在,革命以后,必将日寻干戈,偷生不暇,何能变法救民,整顿内治?夫公理未明,旧俗俱在之民,不可革命,而独可立宪,此又何也?岂有立宪之世,一人独圣于上,而天下皆生番野蛮者哉?虽然,以此讥长素,则为反唇相讥,校轸无已。吾日不可立宪,长素犹日不可革命也。则应之日:‘人心之智慧,自竞争而后发生,今日之民智,不必恃他事以开之,而但恃革命以开之。’且勿举华(华盛顿)、拿(拿破仑)二圣,而举明末之李自成。李白成者,迫于饥寒,揭竿而起,固无革命观念,尚非今日广西会党之侪也。然自声势稍增,而革命之念起;革命之念起;而剿兵救民、赈饥济困之事兴。岂李自成生而有是志哉?竞争既久,知此事之不可已也。虽然,在李自成之世,则赈饥济困为不可已,在今之世,则合众共和为不可已。是故以赈饥济困结人心者,事成之后,或为枭雄;以合众共和结人心者,事成之后,必为民主。民主之兴,实由时势迫之,而亦由竞争以生此智慧者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全集》第四册,第180页)这是说,人不是在学习怎样革命以后才能进行革命,因为只有在革命中才能学习革命。
章炳麟又说:“人心进化,孟晋不已。以名号言,以方略言,经一竞争,必有胜于前者。”(《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全集》第四册,第181页)就是说,在革命斗争的实践中,纲领和政策都是可以逐步提高的,也只有在革命实践中,才可以逐步提高。章炳麟说:“然则公理之未明,即以革命明之;旧俗之俱在,即以革命去之。革命非天雄、大黄之猛剂,而实补泻兼备之良药矣!”(《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全集》第四册,第181页)这就是说,革命的实践对于人民,是夺取政权的最有效的斗争武器,也是提高政治水平的最有效的学习方法。
章炳麟又指出,康有为所以主张立宪,因为在立宪中,满人可以借立宪之名,维持满人统治汉人的地位。他说:“所谓立宪者,固将有上下两院,而下院议定之案,上院犹得以可否之。今上院之法定议员,谁为之耶?其日皇族,则亲王贝子是已;其日贵族,则八家与内外蒙古是已;其日高僧,则卫藏之达赖、班禅是已。是数者,皆汉族之所无,而异种之所特有,是议权仍不在汉人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全集》第四册,第178页)
从阶级的观点看,立宪派所代表的是半资产阶级、半封建思想,革命派所代表的是全资产阶级思想。从戊戌变法的1898年到同盟会成立的1905年,不到十年之间,政治活动家和领导人的思想已经大变了,原来主张变法的已经成为守旧的了。近代维新进入现代革命,是急转直下的。
第三节章炳麟对于康有为今文经学的评论
《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三册讲过,两汉经学中的一个主要斗争是古文经学和今文经学的斗争。今文经学尤为突出的是以《春秋公羊传》为基础的公羊派。《公羊传》认为,孔丘受天命为王,因其并没有实际的王位,所以作《春秋》以为一王之法,实行这个法的是汉,这就是“为汉制法”。从中国历史的实际发展看,“为汉制法”就是为中国封建社会制法。中国奴隶社会的社会制度行不通了,新的封建社会就要改制。公羊学家用孔丘的旗帜为改制的根据,这就叫“托古改制”。到了近代,中国社会又要改制了,康有为所领导的戊戌变法就是一种改制。康有为又打出公羊学的旗帜,作为改制的根据。康有为的一系列经学著作都是为戊戌变法服务的。
章炳麟的《检论》是他早年鼓吹革命的《煊书》的修订本。《检论》第一卷也先谈到种族的问题,但是到第二卷就转入经学的问题了。章炳麟特别反对今文经学所主张的儒家经典是孔旦创作之说,认为孔子是“述而不作”的。他以《春秋》为例说:“《慎子》日:‘《诗》,往志也;《书》,往诰也;《春秋》,往事也。’庄生亦言,《春秋》经世,先王之志。志者,古文识字,其字诂日:史,记事者也;事,职也;职,记微也,识常也。微为徽号,常为旗志。故志者,史官所记当世徽号,谓书契图象之属矣。事亦从史,而义为记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