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土地征收制度研究
分類: 图书,经济,各部门经济 ,农业经济,
作者: 王坤,李志强 著
出 版 社: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6-1字数:版次: 1页数: 269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9708200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以土地征收法律制度与经济体制的关系为理论视角,以计划征收制度和市场征收制度之间的比较为基本框架,以新中国土地征收制度的演变历程为线索,综合运用法学、行政法宪学、民法学以及比较经济体制研究的理论成果,全面论述了新中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发展规律及未来的趋势。作者主张,应当根据土地使用目的,建构不同的制度模式:符合国家利益适用土地征收程序,符合社会利益适用集体土地使用权强制出让,符合国库利益适用集体土地使用权市场化出让。
作者简介
王坤,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土地法,先后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
目录
导论
第一章 土地征收法律制度概论
第一节 土地征收概述
第二节 市场征收法律制度
第三节 计划征收法律制度
结语
第二章 我国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土地征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我国原宪法对土地所有权以及土地征收的规定
第二节 1953年政务院《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
第三节 1958年国务院对《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的修改
第四节 1958~1982年国家关于土地征收方面的政策
第五节 1982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
结语
第三章 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的土地征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计划征收制度面临的挑战
第二节 “八二宪法”及其相关规定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五节 国家层面关于土地征收的其他立法和政策
第六节 关于土地征收的部分地方立法
第七节 现行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特征
第四章 我国未来土地征收制度的重构
第一节 现行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缺陷
第二节 我国未来士地征收法律制度重构的基本理念
第三节 我国未来土地征收法律制度重构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我国未来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具体建构
第五章 我国未来土地征收制度的重要补充——集体土地使用权强制出让制度
第一节 集体土地使用权强制出让制度概述
第二节 建立集体土地使用权强制出让制度的必要性
第三节 建立集体土地使用权强制出让制度的可能性
第四节 集体土地使用权强制出让制度的内容
附录一 政务院《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
附录二 国务院《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
附录三 中共中央为贯彻政务院《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给各级党委的指示
附录四 国务院《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
参考文献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章 土地征收法律制度概论
第二节 市场征收法律制度
市场征收法律制度就是指在以市场调节为经济运行机制基础的社会中所产生的土地征收法律制度。市场调节是在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据统治地位以后才作为经济运行机制的基础,资源主要通过市场予以配置。不管是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时期,还是垄断资本主义时期,都是以市场调节作为配置经济资源的主要手段。在社会主义国家,一开始都采用了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但由于计划经济体制本身所固有的缺陷,后来大都进行了市场化的改革,逐步以市场调节来取代国家计划,最终建立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经济运行机制。
一 市场调节方式对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影响
市场调节通过各种市场主体的市场交易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而市场交易从法律角度看,就是一个个订立和履行契约的过程,也是通过契约实现产权交换的过程。为了市场交易和产权流动的安全、便捷,必须从法律制度的设置上予以保障。至少包括以下一系列要求,这些要求对土地征收法律制度有着巨大的影响,可以说,它决定了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和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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