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第4版)(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
分類: 图书,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律专业,
品牌: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基本信息·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页码:932 页
·出版日期:2009年
·ISBN:9787040256666
·条形码:9787040256666
·包装版本:4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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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第4版)进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旨在加强国家对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宏观质量控制、规范管理,是国家组织的对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认定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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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考试大纲
第一编 法理学
导 论
第一章 法的概念与本质
第二章 法的要素
第三章 法的产生、发展与历史类型
第四章 法的价值
第五章 法的渊源与效力
第六章 法律关系
第七章 法律行为
第八章 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和法律体系
第十一章 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实施
第十二章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文化和社会
第十三章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民主政治
第十四章 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二编 中国法制史
第一章 先秦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二章 秦代法律制度
第三章 汉代法律制度
第四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第五章 隋唐法律制度
第六章 宋元法律制度
第七章 明代法律制度
第八章 清代法律制度
第九章 清末法律制度的变革
第十章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制度
第三编 宪法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性质
第三章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四章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特别行政区制度
第五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
第六章 国家机构
第四编 刑法
第一章 刑法概述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第四章 犯罪与刑事责任
第五章 犯罪客体
第六章 犯罪客观方面
第七章 犯罪主体
第八章 犯罪主观方面
第九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十章 共同犯罪
第十一章 罪数形态
第十二章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第十三章 刑罚概述
第十四章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第十五章 刑罚裁量
第十六章 刑罚执行和刑罚消灭
第十七章 刑法各论概述
第十八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十九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二十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二十一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十二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十三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十四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二十五章 贪污贿赂罪
第二十六章 渎职罪
第二十七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五编 民法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章 法人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章 代理
第六章 人身权
第七章 物权和物权法概述
第八章 所有权
第九章 用益物权
第十章 担保物权
第十一章 债的一般原理
第十二章 合同法总论
第十三章 合同法分论
第十四章 知识产权概述
第十五章 著作权法
第十六章 专利法
第十七章 商标权
第十八章 继承和继承法概述
第十九章 法定继承
第二十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二十一章 遗产的处理
第二十二章 侵权民事责任概述
第二十三章 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四章 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五章 诉讼时效
复习指南
……[看更多目录]
序言为规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工作,确保学位授予的质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对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增设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自1999年9月1日起,参加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进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旨在加强国家对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宏观质量控制、规范管理,是国家组织的对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认定的重要环节。1998年,我们组织专家编写并出版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2000年和2003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先后两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修订。2003年发行第三版。五年来,根据广大考生和有关专家的建议,在总结统一考试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对本书进行了第三次修订。经过修订的新大纲(第四版)将是今后几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统一命题的依据,是各院校进行有关教学和辅导的参考,也可作为应试者复习和备考的参考资料。
文摘三、法律原则的功能
(一)对法的制定的作用
1.法律原则直接决定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基本内容和基本价值取向。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最集中的体现,因而,它构成了整个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体现了立法者对社会关系的本质和历史发展规律的基本认识,体现了他们所追求的社会理想,体现了他们在处理利益冲突的基本态度,体现了是非善恶的标准。
2.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内部协调统一的重要保障。在现代社会中,法律规则数目众多,而且这些规则又分别由各级、各类不同的国家机构处于不同的管理需要所制定,如何保障法律的协调统一成为一个突出问题。如果在法的创制过程中,能较好地遵守处于不同层次的各项法律原则,法制的统一就有了基本保障。
3.法律原则对法律改革具有导向作用。随着社会的变迁,各种新的利益、行为方式以及权利要求等也不断涌现,并且有时与原有的权利、义务分配结构发生冲突,导致法律改革成为现代法制中的常见现象。这种法律变革的前提在于法律原则的变革,某些新的原则取代了原有的原则或者某些原则被赋予新的含义,从而引导整个法律制度沿着新的方向前进。
(二)对法律实施的作用
1.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法律原则是正确理解法律的指南,尤其是当法律的含义存在多种解释时更是如此。同时,法律原则也构成了推理的权威出发点。
2.补充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相对于法律规则而言,法律原则具有更大的稳定性,它是补充法律漏洞的不可替代的手段,它可以对法律的空白地带进行调整,从而弥补法律漏洞。
3.限制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