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权利而斗争(法学名篇小文丛)

分類: 图书,法律,民法,综合,
品牌: 鲁道夫·耶林
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页码:102 页
·出版日期:2004年
·ISBN:7801823869
·条形码:9787801823861
·包装版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法学名篇小文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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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为权利而斗争》主要内容包括:法的起源、斗争是法的生命、为权利而斗争是对自己的义务、主张权利是对社会的义务、为国民生活权利而斗争的重要性、现代罗马法与为权利而斗争。
作者简介鲁道夫·冯·耶林,德国“目的法学派”的代表。1818年8月22日生于德国一个法律世家。先后在海德堡、慕尼黑、格廷根与柏林接受法律教育。1842年在柏林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845年获得巴塞尔法学教授席位。此后,曾受聘于罗斯托克、基尔、吉森、维也纳。1871年自奥地利回德。1872年接受格廷根邀请,在此任教直至1892年9月17日去世。在维也纳期间,获得奥地利皇室授予的贵族头衔。代表作主要有《罗马法的精神》、《法律的目的》等。
目录
第一章 法的起源
第二章 斗争是法的生命
第三章 为权利而斗争是对自己的义务
第四章 主张权利是对社会的义务
第五章 为国民生活权利而斗争的重要性
第六章 现代罗马法与为权利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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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正缘于此,给萨维尼派的理论留下的,只有我们尚无信息的史前时代。但是如果允许对此设定假说的话,我的假说在这一点上也反对萨维尼学派。原因是萨维尼学派的人们认定史前时代是法由民族信念内部平稳顺利产生的舞台。我的学说至少从法的看得见的历史发展加以类推,并且具有较大的心理的盖然性这一长处。这一切在读完以下我的观点定会明白无疑。对原始时代曾一度出现把它用真实、公明、诚实、纯真的心、虔诚的信仰等所有美赞加以粉饰的潮流。如果的确是在这个基础上的话,法只靠法的信念力量就能够繁荣了,或许无需拳头和剑。然而,虔诚的原始时代恰恰正相反,带着诸如野蛮、残酷、非人道、狡猾、诡谲的特征,现今已路人皆知。原始时代比其后的时代更容易产生法,这一推定实难服人。我确信如下的结论,即原始时代要获得法,要比其后时代付出更多的劳苦。例如从规定把自己的所有物从任何占有人处夺取的所有权人的权能,以及把支付不能的债务人卖给国外做奴隶的债权人的权能的最古的罗马法回溯这以前所援用的更单纯的法规,都必须在激烈的斗争中获得无可争议的普遍承认。但这一点姑且不论,我们将视线移开原始时代,因为有记载的历史关于法的成立所传递给我们的信息已经十分充足,历史告诉我们,法的诞生与人的降生一样,一般都伴随剧烈的阵痛。
事实若诚如前文所述,我们要对此感喟不已。无劳苦则国民无从获得法。国民必须为法而角逐、斗争、流血。这一事实把国民与法内在地紧密联结,这与分娩时以生命为赌注的这一事实把母与子内在地结为一体完全一致。不费劳苦而得到法,犹如鹳领回来的雏子。鹳带回来的雏子,有时也可能被狐狸、秃鹰领走。但是孩子的生身之母决不许孩子被他人夺走。国民浴血奋斗获得的法和制度亦莫不如此。
在此可确切地得出如下主张,某一国民拥护并主张自国法的激情强度取决于为获得法所付出的劳苦和努力的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