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大瑶山--广西金秀瑶族文化考察札记/八桂风谣书系/文化田野图文系列丛书(文化田野图文系列丛书)
分類: 图书,文化,中国文化,民族文化,
品牌: 李远龙
基本信息·出版社:广西人民出版社
·页码:132 页
·出版日期:2006年
·ISBN:7219053673
·条形码:9787219053676
·包装版本:1
·装帧:平装
·开本:24开
·丛书名:文化田野图文系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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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想必每一个人都可以回答出“田野”的含义,但学术界常说的“田野研究”之“田野”却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田地、荒野”,而是充满独特的文化意蕴,此正如著名人类学家李亦园先生所指出的:“广义而言,所有的实地研究工作都可称为‘田野研究’,包括社会调查访问、各种问卷测验的施行、考古学实地发掘、民族学调查考察等都属之。”
文化乃人类之所以成为人类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世界虽然成为了一个“地球村”,但文化上的隔膜却依然存在,承载着人类文明和体现人类文化多样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危机。因此,对于文化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也就成为了当代社会最为重要的主题。不少学人多年来一直坚持进行以文化特别是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对象的田野考察研究,并希望能有机会把自己在田野考察过程中产生的文化思考和生命感悟表达出来,恰好广西人民出版社亦有同样的出版意向,于是,经过交流与讨论,一套“文化田野图文系列丛书”就得以问世了。
“文化田野图文系列丛书”采用随笔的写法,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传达来自田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讲述的是在田野考察中发生的故事与感受,记录的是在田野考察中采访的人和事,在注重细节真实和情节生动的同时讲求文字简洁流畅。对图片的处理力求用有形的设计来表现无形的语言,使图片和文字有机的结合,相得益彰,体现了传统与现代的完美统一。本丛书最大的特点在于让田野中的人与物活起来,让田野中的景和情动起来。读者听到的不仅是调查者个人的独白,还能听到来自访谈对象的声音;读者了解到的不仅是调查者考察的结果,还能看到调查者与被调查者在考察中的互动与交流,从而产生强烈的心灵共鸣,跟随作者一起行走在文化的田野上。
鉴于内容的丰富多彩,根据“文化田野图文系列丛书”的具体情况,我们将这套丛书分为国内及海外两大部分,其中,国内部分分为“西部田野书系”、“东部田野书系”、“八桂风谣书系”,海外部分分为“海外镜像书系”、“第三只眼书系”,各书系相对独立又相互呼应,把来自田野的文化信息传递给读者诸君。
用我的脚你的眼,用你的心我的心,走进田野,感触文化。
作者简介土家族,湖南永顺人。现为广西民族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1988年毕业于湖南吉首大学外语系;1998年毕业于云南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硕士学位。长期在广西、云南等我国西南地区进行田野作业,主要从事瑶族、京族、壮族及汉族历史与文化研究,并为本科生、研究生讲授人类学史、民族学原著导读、族群关系研究、民族法学等课程。已出版个人专著《认同与互动——防城港的族群关系》、《沿海沿边小康人——京族》,主编《传统与变迁——大瑶山瑶族历史人类学考察》,合著《从磨合到整合》、《中华历史名人传记》(三国卷)、《中华历史名人传记》(先秦卷)等。专著曾获广西社科联1996—1999年优秀成果三等奖。在《广西民族学院学报》、《阴山学刊》、《右江民族师专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和调查报告十余篇。主持“南方民族走廊族群关系研究——法人类学的视角”国家社科课题,参与司法部“‘以人为本’与社会主义法治”等课题。
编辑推荐“文化田野图文系列丛书”采用随笔的写法,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传达来自田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讲述的是在田野考察中发生的故事与感受,记录的是在田野考察中采访的人和事,图片和文字有机的结合,相得益彰,体现了传统与现代的完美统一。本书是系列之“八桂风谣书系”之一,对广西金秀瑶族的风情习俗作了一番田野考察。读者听到的不仅是调查者个人的独白,还能听到来自访谈对象的声音;读者了解到的不仅是调查者考察的结果,还能看到调查者与被调查者在考察中的互动与交流,从而产生强烈的心灵共鸣,跟随作者一起行走在文化的田野上。
目录
总序
一、追寻费孝通的足迹/1
二、喊山的民族/6
1.“吃过一山徙他山”——大瑶山瑶族的迁徙/6
2.“过山瑶”与“长毛瑶”——大瑶山瑶族间的关系/11
3.“斑衣”、“花花蓝蓝”——大瑶山瑶民的服饰/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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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书摘
茶山瑶、坳瑶、花蓝瑶居住的村屯都立有石牌,有石牌头人。盘瑶某些
村落也立有石牌,也有石牌头人,但由于是过山瑶,必须租耕坐地瑶②的山
地,盘瑶处于被剥削的经济地位。他们所组织的本族系石牌,只能在参加石
牌的居民内部起作用,坐地瑶是不把它放在眼里的,对坐地瑶实际上也没有
多大的约束力。至于山子瑶,由于它具有与盘瑶相同的经济地位,再加上山
子瑶居住分散,并且村屯一般不大,多为四五户,超过十户的极少,所以山
子瑶的村屯也没有力量成立石牌组织。
现以帮家山子瑶为例。
解放前,帮家只聚居有四五户山子瑶。解放后,门头附近的两个山子瑶
小村屯陆续迁进帮家,逐渐壮大了帮家村,然后才形成今天三十五户人家的
大村。
帮家没有石牌组织,没有石牌头人,但当时帮家山子瑶也过着石牌组织
的生活。因为帮家租种古卜、六巷、门头花蓝瑶的山地,经济上受制于人,
政治上也必然受管于人。因此,帮家山子瑶服从以上三个花蓝瑶石牌组织的
管辖,一旦违反,即被处罚。
有意思的是,六巷、古卜、门头的石牌组织并不直接对帮家山子瑶进行
管辖,而是间接地以帮家瑶老(村老、村主、保禾苗三个人)为代理人对帮家
村进行有效管辖。比如,六巷、古卜或门头的石牌要处罚帮家村某一个人,
就先征求帮家瑶老同意,并要他们协助处罚。一般情况下,帮家瑶老们都会
同意并协助处罚的。这是因为帮家山子瑶租花蓝瑶的山地来种,并且山子瑶
人口较少,力量小,稍有反抗,就会受到花蓝瑶的经济制裁。即使明知石牌
头人的处罚不公,帮家人也只能忍气吞声。
帮家山子瑶是没有资格参加石牌会议的。如有什么事须通知帮家山子瑶
,都是六巷、古卜或门头的头人回来向帮家的村老通报一声:要做什么或不
许做什么。
石牌的有关条款主要为坐地瑶的经济利益服务,规定了种种剥削山子瑶
的规条。如“种树还山”规定。[李远龙主编:《走进瑶村》(未刊稿),163
—164页,2001年。]
从某种意义来说,石牌制与社老制存在一定的渊源关系,社老制度极可
能是石牌制度的早期形式。首先,社老判案过程与石牌断案类似;其次,从
社老“料话”内容看,其形式及内容也都与石牌条规十分相似,只是石牌的
条规及内容比社老“料话”的内容更广泛、更详细,并多有文字记载,而祭
社时的“料话”内容完全由社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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