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
分類: 图书,政治,中国政治,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品牌: 邓小南
基本信息·出版社:三联书店
·页码:553 页
·出版日期:2006年
·ISBN:7108025280
·条形码:9787108025289
·包装版本:1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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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作为儒家礼制的核心,祖宗崇拜的原则与实践对于中国古代的政治、法律、社会等诸多方面都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在宋代,这种原则与实践凝聚为所谓“祖宗之法”。围绕“祖宗之法”,在宋代曾有许多不尽相同的提法,例如“祖宗法”、“祖宗家法”、“祖宗之制”、“祖宗典制”等等。诸多说法的共同之处,在于对本朝前代帝王所施行法度中一以贯之的精神之追念与推崇。
赵宋王朝的所谓“祖宗之法”,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论题。遵行“祖宗之法”,说得浅白一些,就是“一切按祖宗的既定方针办”。这一类寻求既定方针的思维方式,执行者对于既定方针的界定修饰,以及在“既定方针”的说法下各行其是的做法,自古至今的人们都并不陌生。
“祖宗之法”在宋人看来,是治理国事的“法宝”,既包括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包括统治者该有的治事态度;既包括维系制约精神的规矩设施,也包括不同层次的具体章程。本书就是讨论“祖宗之法”与宋代基本政治格局之间的关系,宋代的政治格局在与“祖宗之法”的互动中得以最终确立。通过这种讨论,不仅揭开了宋代政治史的奥秘,同时也抓住了宋代制度史的精髓,揭示了北宋专制官僚文化精神的特点。
作者简介邓小南 1950年6月生于北京,198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现任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教授。
多年从事中国古代史教学与科研工作。主要研究领域为宋史、中国古代官僚制度史、唐宋妇女史。学术成果包括《宋代文官选任制度诸层面》等专著,以及发表于国内外学术刊物的研究论文五十余篇。曾参与主编《唐宋女性与社会》、《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
媒体推荐书评
本书论述“祖宗之法”在宋代的发展与变化,虽以北宋前期为重心,实
则阐明两宋君臣因时事变异,选择祖宗言行,做出不同的解释和利用的过程
,既塑造可供仿效的祖宗形象,也为其为政施治的护身符。作者以丰富的资
料,精练的文字、严谨的态度,深度挖掘宋朝祖宗之法话语背后的涵意与事
实之间复杂多变的关系,有叙述,有分析,有议论,不仅是理解宋朝政治特
性的主要线索、整体把握宋代政治发展的主要课题,更是近年来对宋代政治
与文化透析最深、最具创见的学术专著,值得深思细读。
——黄宽重
把“祖宗之法”处理为一个核心明确稳定、而外缘宽泛富有弹性的综合
体,其基本精神是“事为之制、曲为之防”;它既包含着若干“做法”,如
守内虚外、以文驭武、压制宦官外戚、尊重士大夫等;同时也包含着各种“
说法”,呈现为一个“话语的集成”,由“涂抹”、“层累”和“叠加”而
形成,对之的理解可因人因地因时而异——其立意有匠心独具处,其阐发是
“立体”的,手法娴熟、剖析细腻又富于分寸感;其所揭示的政治与文化间
的复杂互动关系,为从文化角度透视中国政治,提供了新鲜启示。
——阎步克
编辑推荐《三联·哈佛燕京学术丛书》系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丛书,本丛书意在推动中华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发展进步,奖掖新进人材,鼓励刻苦治学,倡导基础扎实而又适合国情的学术创新精神,以弘扬光大我民族知识传统,迎接中华文明新的腾飞。
目录
序引 问题的提出
一、关于政治史研究:以宋代为例
(一)“问题意识”:政治史的研究导向
(二)过程·行为·关系:政治史
讨论的对象
(三)学术创新:学人永远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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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书摘
(二)“汉家故事”与“祖宗之制”
汉人“每称天子为国家”,皇帝之身、之家,与最高权力结构一体两面
,无法切分。汉天子所代表的,就是汉家,就是国家。而嗣君的传承继体,
既体现着皇帝权力的来源,也决定着其权力的规范。正是由于这一关联,“
汉家故事”与“祖宗之制”对当时的国家有着特别的意义。
“故事”,从字面上看,是指已往之事;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这
一表述通常有其特定含义。一般说来,“故事”指朝廷的往事前例,包括成
型的典章制度和以往的行事惯例。就其性质而言,可以是成文的或不成文的
,可以是制度性的,也可以是非制度性的。在传统帝制时代,朝廷行政的运
作方式往往具有强烈的历史依赖性,时有随宜权变,但基本上又须持经守常
。因而“故事”通常受到特殊的重视。
《汉书》卷七四《魏相传》中,说到汉宣帝时的丞相魏相,“明《易经
》,有师法,好观汉故事及便宜章奏,以为古今异制,方今务在奉行故事而
已。数条汉兴以来国家便宜行事,及贤臣贾谊、晁错、董仲舒等所言,奏请
施行之。”所谓“汉故事”,也就是“汉家故事”或者“国家故事”。在律
、令、科、比之外,“故事”也被朝廷当作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东汉以来
,本朝前代帝王的故事亦被称之为“祖宗旧事”。这些“汉故事”“汉家旧
典”“汉典旧事”被与“国体”联系起来,“述修旧事”“宜如故典”一类
建议不绝于耳。《诗经》中“不愆不忘,率由旧章”的说法,也时时见于臣
僚章疏。
《后汉书》卷二七《杜林传》载,东汉光武帝时,曾经大议郊祀之制,
“多以为周郊后稷,汉当祀尧。诏复下公卿议,议者佥同,帝亦然之。(杜)
林独以为周室之兴,祚由后稷,汉业特起,功不缘尧。祖宗故事,所宜因循
。”于是“定从林议”。杜林的“独见”之所以最终胜出,无疑是借重于“
祖宗故事”的分量。
汉代已经出现“祖宗之制”的说法,特别是东汉人回顾本朝史事时,时
而用到这一表述。《汉书》卷七三《韦贤传附子玄成传》,以很大篇幅谈及
汉室宗庙制度事,文末赞语引班彪的话说:“司徒掾班彪曰:汉承亡秦绝学
之后,祖宗之制因时施宜。自元、成后学者蕃滋,贡禹毁宗庙,匡衡改郊兆
,何武定三公,后皆数复,故纷纷不定。何者?礼文缺微,古今异制,各为
一家,未易可偏定也。考观诸儒之议,刘歆博而笃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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