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话语:穷途末路的政治言辞(世界法学译丛)
分類: 图书,法律,理论法学,综合,
品牌: 玛丽·安·格伦顿
基本信息·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页码:260 页
·出版日期:2006年
·ISBN:7301104987
·条形码:9787301104989
·包装版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16开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世界法学译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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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本书不是一部纯粹的法律读本,它同时也是一份对美国最高法院的谏言、对政治家的劝诫。作者前后从法律、社会、政治三个维度条分缕析了“权利话语”所具有的负面效应——“权利间的相互对峙”形成的法律僵局;“ 责任话语的缺失”导致整个社会变成了陌生人的乐土;“对传统的背离”,将政治言论演变成为了一场不负责的“脱口秀”,从而扼杀了普遍对话的机会,损害了有序自由所赖以存在的基石。视角的转换似乎没有什么可以值得特别称道的,但像作者这样在讲经论道中将不同的板块勾兑得如此水乳无痕,却足以令我们在赏心悦目之后有着不吐不快的冲动。
玛丽·安·格伦顿哈佛大学资深法学教授,在国际人权、比较法学以及宪法领域独有建树,在美国法律界声名遐迩,被美国国家法学杂志评为“全美最具影响力的 50位女性法律人士之一”,《权利话语》一书写于1991年,它将继《比较法律传统》(1993年翻译出版)之后,成为作者在中国面世的另一部扛鼎之作。
目录
译者序言
致谢
前言
第一章权利之地
第二章绝对化的幻念
第三章孑然而立的权利承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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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回首往事,最高法院在布朗案中态度一致的判决所具有的道德权威给予种族正义(racial justice)以巨大的推动力量,其间,我们体现出来的正当合理的自豪与兴奋似乎曾使我们对这个面对着其他各式各样社会诟病的法院寄予了太多的期望。与之相应,它似乎导致我们低估了1964年《民权法案》(the civil Right Act 0f 1964),一个同等重要的社会成果所呈现出来的某种进步。除了宪法文本以及传统清楚指明了的之外,困难而充满争议的议题应当由人民通过他们选出的代表为之决定,这种历史悠久的默契却在其边缘开始出现划痕。一个文本没有确切的含义,传统的滋养与它带来的压制具有同样的可能,这在20世纪70年代成为了人们时尚的话语。对于许多激进分子而言,将时间和努力专用于能够产生完全胜利的诉讼比在政治组织中投入大量的时间看上去可以产生更高的效率以及更多的回报,而对于后者而言,妥协通常是人们所能期望得到的最多的收获。当政党制度逐渐沦落为大规模的、高度组织化的、财力雄厚的利益集团的牺牲品时,常规的政治生活似乎变得令人厌倦而无用,无法产生社会收益,也无法亲自践行。
法院渐行渐远,它将多种多样的事项从立法机构以及地方的控制下转移了出来,给予许多有关个人自由的宪法权利以崭新而宽泛的辖域。在平常的市民看来,这其中最富戏剧性的一幕大概是低层联邦法院法官所承担的能动职能,他们在这个国家的许多地方利用他们的救济权(remedial power)对监狱、医院和学校体系日复一日的操守实施监管。法院的多数派带着对司法职能日益膨胀的观念,与其学界的敬慕者相互支持,就像是铁路工人之于手推车一样,沿线引领我们走向权利之地。民权运动的榜样激励着其他许多不公的受害者走上了这条道路。20世纪70年代,妇女们的关注具体体现在寻求平等权利的观念之上。不久之后,致力于社会及其相关事业的个人和组织——例如,从事诸如防止虐待和漠视儿童,改善精神、身体上残疾之人的待遇,根除基于生活方式的歧视,保护消费者免受欺诈(sharp practices),防止对动物的暴行,保护环境等等事业的个人和组织开始使用权利术语清晰地表达出他们的关切。
当我们按照权利重新使越来越多类型的事物概念化的时候,权利话语逐渐成就了一种新的形式。呈现在我们思考和讲话习惯方面的这一变化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与同步产生的法律进展具有等同的重要性。如果我们用比较的眼光看待这一现象的话,那么权利革命在这方面所具有的实质性意义甚至更为炫目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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