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会计学学习指导书

分類: 图书,教材教辅与参考书,大学,经管专业,
品牌: 杜兴强
基本信息·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页码:435 页
·出版日期:2008年
·ISBN:9787040205060
·包装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读者对象:高校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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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中级财务会计学学习指导书》是高等院校教材《中级财务会计学》的配套学习指导书。内容包括:资产、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经营成果与财务业绩、企业特殊业务、账务报告与会计调整等。
编辑推荐《中级财务会计学学习指导书》是杜兴强编写的,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目录
第Ⅰ篇 概论
第一章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企业会计准则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二章 会计循环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Ⅱ篇 资产
第三章 货币资金与应收项目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四章 存货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五章 金融资产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六章 长期股权投资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七章 固定资产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八章 无形资产及商誉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Ⅲ篇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
第九章 流动负债与或有负债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十章 非流动负债与债务重组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十一章 所有者权益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Ⅳ篇 经营成果与财务业绩
第十二章 收入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十三章 费用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十四章 利润及全面收益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Ⅴ篇 企业特殊业务
第十五章 非货币性次产交换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十六章 租赁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十七章 所得税会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十八章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十九章 衍生金融工具与套期保值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Ⅵ篇 财务报告与会计调整
第二十章 财务报表列报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二十一章 资产负债表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二十二章 利润表与全面收益表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二十三章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二十四章 财务报表附注与其他财务报告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二十五章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二十六章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二十七章 现金流量表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二十八章 中期财务报告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二十九章 分部报告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第三十章 财务报表分析
一、内容提要
二、知识重点
三、疑难问题解答
四、练习题
五、阅读材料
附:练习题参考答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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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1.企业为什么要从事租赁?租赁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通过租赁,企业可以对其闲置物进行调剂;可以融通资金、筹集设备发展生产;解决急需更新设备但资金不足的问题等。有别于传统租赁也不同于贷款的融资租赁,除了具有融资作用外,还具有投资、促销和管理的功能。租赁的主要特征是,在租赁期内转移资产的使用权,而不是转移资产的所有权,并且这种转移是有偿的,取得使用权以支付租金为代价,从而使租赁有别于资产购置。
2.为什么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往往会要求对租赁期满的资产余值进行担保?
在融资租赁的情况下,租赁期与租赁资产的经济寿命期并不一定相同。出租人为了促使承租人谨慎地使用租赁的资产,尽量减少自身的风险和损失,所以往往会在签订合同时,要求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如担保公司)对租赁期满的资产余值进行担保,以便使租赁资产的实际余值与估计余值相等。若租赁期满时租赁资产的余值小于承租人担保的余值,则出租人可依据合同规定向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索赔。若未对租赁资产的余值或余值的某一部分进行担保,意味着那部分余值能否收回没有切实可靠的保证,其风险由出租人自己负担。
3。如何区别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
根据租赁的目的,按照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给承租人为依据,可将租赁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类。在判断租赁类型时,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以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为标准,而不应以租赁资产所有权是否转移为标准。
满足以下一条或数条标准的租赁,应认定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是经营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资产开始日就可以合理地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4.确定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率具体可分为哪几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