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戏
分類: 图书,艺术,戏剧,戏剧史事,
品牌: 李德生
基本信息·出版社:百花文艺出版社
·页码:238 页
·出版日期:2009年
·ISBN:7530650777/9787530650776
·条形码:9787530650776
·包装版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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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禁戏》内容简介:“诲淫”、“诲盗”是悬在戏剧头上的两把剑,戏的内容稍有逾越,为统治阶级不悦,此剑便会当即砍下。“诲淫诲盗”一语,本出于《周易系辞上》:“慢藏诲盗,冶容诲淫。”其意为:财物不仔细保管,会招致别人来偷盗;女子打扮得十分妖艳,也会引诱别人来调戏。用在“戏”上,即指“戏”可引诱、教唆看戏的人犯罪,去做奸淫盗窃之类的恶事。
作者简介李德生,男,籍贳北京,旅居加拿大,系加拿大文化更新研究中心研究员,加拿大《中华时报》、《大华商报》和日本《烟史研究》杂忐专栏作者致力于东方民俗文化研究,发表论文、随笔数十万字。
著有:《百家言》多人杂文集(中国西北大学出版出版);《烟画三百六十行》(中同台湾汉声出版公司出版);《烟画的研究》(日本经济研究所出版);《老北京的三可六十行》(中国山西古籍出版社出版);《烟画》《烟画四大名著》《丑角》(中国百花义艺出版社出版)。
编辑推荐《禁戏》编辑推荐: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君臣父子皆是梨园子弟;哭装哭,笑装笑,打装打,闹装闹,哭笑打闹上下一片热闹。学君臣,学父子,学夫妇,学朋友,汇千古忠孝节义重重演出,漫道逢场作戏;或富贵,或贫贱,或喜怒,或哀乐,将一时悲欢离合细细看来,管叫拍案惊奇。
目录
一、序
二、禁戏考
三、禁戏
(一)清代禁戏
清乾隆五十年—宣统三年(1785-1911)
1.《滚楼》
2.《茶坊比武》
3.《葡萄架》
4.《卖胭脂》
5.《烤火》
6.《背娃入府》
7.《大闹销金帐》
8.《种情受吐》
9.《红楼梦》
10.《清枫岭》
11.《打花鼓》
12.《打樱桃》
13.《牡丹亭》
14.《西厢记》
15.《思凡下山》
16.《戏凤》
17.《白蛇传》
18.《琴挑》
19.《挑帘裁衣》
20.《杀嫂》
21.《鸳鸯楼》
22.《武十回》
23.《送灯》
24.《卖饽饽》
25.《送枕》
26.《摇会》
27.《小上坟》
28.《晋阳宫》
29.《关王庙》
30.《玉堂春》
31.《三上吊》
32.《三戏白牡丹》
33.《倭袍》
34.《劫狱》
35.《双钉记》[1]
36.《三笑》
37.《巧姻缘》
38.《意中缘》
39.《杀子报》[1]
40.《梳妆掷戟》
41.《梵王官》
42.《浔阳楼》
43.《海潮珠》
44.《珍珠衫》
45.《琵琶记》
46.《界牌关》
47.《盗甲》
48.《秦淮河》
49.《端午门》
50.《翠屏山》
51.《荆钗记》
52.《荡湖船》
53.《送灰面》
54.《醉酒》
55.《风筝误》
56.《刺婶》
57.《红逼宫》
58.《白逼宫》
59.《回斗关》
60.《打斋饭》
61.《打连厢》
62.《玉蜻蜒》
63.《思春》
64.《卖青炭》
65.《扶头劝嫖》
66.《捉奸》
67.《吃醋》
68.《吊孝》
69.《窥醉》
70.《借茶》
71.《前后诱》
72.《赵家楼》
73.《服药》
74.《别妻》
75.《亭会》
76.《嫖院》
77.《拾玉镯》
78.《打面缸》
79.《闹花灯》
80.《搜山打车》
(二)民国禁戏
民国元年—民国三十八年(1912-1949)
附:抗日战争时期沦陷区禁戏(1931-1945)
(三)台湾禁戏(1949-1990)
(四)建国初期禁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文化大革命前夕(1950——1963)
四、附录
附一:历届有关禁戏剧目的文件225
附二:参考文献233
附三:索引234
后记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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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古人“立一木而为信”,此木就有了“诚信”、“约法”的意义,后世的“旗杆”、“华表”都是含有这种意义的象征物。“示二木则为禁”,并排立起两根木桩,就有了“禁止”和“禁地”的意义。以此推之,如果立上一排木桩,那便是“栅栏”;立一圈儿木桩,那就成了圈牲口的“木圈”。养在里边的牛羊不让它出来,外边的野兽也别想进去。设“禁”,最初似乎是牧者蓄养牛羊的一种手段。后来,用于施政管理,则是“牧民”的一种办法。
《说文》对“禁”字的解释并非如此直观,只是称“禁”为:“吉凶之忌也。从示林声。居荫切。”但是,身处上古农牧时代的造字人,用以上这种“逻辑”推理造字,也是顺理成章的。总之,“禁”的意思,就是人为地划定一个界限,制定一种规范模式,来约束某种行为、制约某种有可能“犯规”的逾越。
《康熙字典》对“禁”字的解释进了一大步,说它的字意是:“制也,胜也,戒也,谨也,止也。”并由此衍生出“禁中”、“禁内”、“禁地”、“禁止”、“禁令”、“禁法”、“禁锢”、“禁毁”、“禁忌”,乃至“禁律”、“禁脔”、“禁条”、“禁果”、“禁肉”、“禁物”等一系列词汇和一大串不同的意思,极大地丰富了中国文化的内涵。但穷其究竟,“禁”字的终极解释是《广雅》《易·系辞》所讲的,“禁民为非”。也就是说:“禁”,是当政者采用的一种手段和措施,用来防止老百姓“为非”。“为非”,就是“为非作歹”和“胡作非为”。
秦始皇的时候,在“禁”字的系列词汇中,又发明了“禁书”一词。李斯深谙秦王治国之道,制定了禁毁六国史籍的细则,甚为缜密。不仅是禁止这类书籍的刊印、流布、阅读,而且要“焚”,要用火把它烧毁,以达到彻底“禁”绝的目的。当汉代出现了“百戏”的时候,于是,“禁戏”一词也呼之欲出了。在汉孝安帝不高兴的时候,就“罢鱼龙曼延百戏”(见《后汉书·孝安帝纪》);当唐文宗在寒食宴饮中看到杂戏人“弄孔子”,便勃然大怒,叱道:“孔子,古今之师,安得侮渎!”遂“亟命驱出”(见《旧唐书》)。当时,对这些伶人治罪与否,书中并未提到,但“罢”与“驱出”都是明确地“禁戏”。
文摘插图:
后记在这里,笔者还要提一下加拿大的列治文京剧社。该社成立于1998年,是由北美名票、中央电视台国际京昆票友大奖赛“金龙奖”获得者、张君秋的弟子章宝明女士及其先生胡可汗主持的一个大型的华人票社。社里聚集着一群海内外颇有造诣的京剧爱好者,他们分别来自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中国大陆、缅甸、新加坡和美国,多为事业有成的人士。如,前台湾空军副总司令袁行远先生、前台湾“经济部”政务次长张训舜先生、“裘派”花脸冯宝义、“马派”老生简承滔、“叶派”小生郭振德、“杨派”老生谢伟良、张公达、“余派”女老生孙娄美珍等;琴师是曾经辅佐过黄桂秋的陈涵清、台湾名琴票何秉奎、中国戏校音乐系的高才生吴小妹、何兵伉俪,上海名票陈林根,再加上爱唱“麒派”的我,大家聚在一起或粉墨登场、或檀板清歌,每次聚会也是一台热热闹闹的京腔大戏。曾来过票房票戏的名家大腕也着实不少,如台湾前“行政院”院长郝柏村,大陆著名的戏剧表演艺术家宋长荣、毕谷云、吴玉璋、沙淑英、王琪、金少龙等,都曾在此一展风姿,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而联袂放歌。在远隔万里之遥的异域他乡,这种雅集也称得上“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了。
就在这个海外戏剧文化团体的聚会、演出和欢谈笑语中,使我获知了不少鲜为人知的戏剧史料,也了解到京剧在台湾、在海外发展与传播所走过的历程。本书“民国时期禁戏”、“台湾禁戏”中的部分材料即获益于此。尤其,台湾名票倪忠信、蒋联云先生曾惠赠了不少他们多年收藏的戏剧资料,对本书的写作颇多帮助。谨在此,向诸位师友同好一并致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