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业务实训教程(新编应用型财经专业系列教材)
分類: 图书,经济,贸易经济,国际贸易,国际贸易理论方法,
品牌: 陈平
基本信息·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页码:282 页
·出版日期:2009年
·ISBN:756094695X/9787560946955
·条形码:9787560946955
·包装版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新编应用型财经专业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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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进出口业务实训教程》按照我国进出口业务操作常规流程,结合进出口实务操作中的基本法律法规的新变化,详细地对进出口业务的各个实践环节作了全面的介绍,融合相关专业课程知识,强化国际业务知识的综合运用。全书主要包括贸易谈判、成本核算与签订合同、信用证审核与修改、备货和商检、报关货运与投保、制单结汇、出口核销及退税、进口业务程序及操作、附录等内容。
《进出口业务实训教程》充分体现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学生实施进出口业务模拟实训锻炼。
《进出口业务实训教程》可作为高等院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专科学生的进出口业务实训教材或教学参考书,也可作为进出口业务人员自学和进出口单位培训的教材。
目录
第一章 贸易谈判
第一节 进出口业务人员的基本条件
第二节 外贸业务中的涉外礼仪
第三节 谈判前的准备
第四节 价格谈判
第五节 外贸函电
【案例分析】
【实训练习】
第二章 成本核算和签订合同
第一节 出口商品价格
第二节 签订合同
【案例分析】
【实训练习】
第三章 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
第一节 跟单信用证
第二节 信用证的开证方式
第三节 催证、审证与改证
【案例分析】
【实训练习】
第四章 备货和商检
第一节 订购货物
第二节 生产跟单
第三节 出口许可证
第四节 商品检验
【实训练习】
第五章 货运报关与投保
第一节 货运
第二节 报关
第三节 投保
【案例分析】
【实训练习】
第六章 制单结汇
第一节 外贸单证
第二节 制单
第三节 结汇方式
【案例分析】
【实训练习】
第七章 出口收汇核销及退税
第一节 出口收汇核销
第二节 出口收汇核销程序
第三节 出口退税管理
第四节 出口退税申报业务操作程序
【实训练习】
第八章 进口业务程序及操作
第一节 申领进口许可证
第二节 进口商品的成本核算
第三节 进口合同的签订
第四节 开立信用证
第五节 订舱投保与银行审单付款
第六节 进口货物报关报检
第七节 拨交货物与索赔
【实训练习】
附录
附录一:常用英文贸易缩略词
附录二:外贸书信常用起首语和结束语
附录三:进出口业务单证样式
附录四:常用集装箱规格及容积
附录五:常用国际计量单位及换算
附录六:主要贸易港口一览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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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外贸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业务量不断扩大,同时货代公司、航运公司及物流公司的日益增加,对外贸业务人员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为培养具有实际动手能力,能直接进入业务状态的应用型外贸业务人员,从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着手,按照实际业务的操作流程,以实例为引导、以实训为手段、以培养实际能力为目标,深入浅出、简明扼要,编写了本书。本书在总结外贸业务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参阅大量有关文献资料,整理、编撰、阐述各有关方面的概念和专业知识,综合归纳而成。
本书共分八章及附录部分,在编写过程中,以实际业务流程为主线,介绍实践环节主要知识,针对实践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提示,启发读者思考,突出如何操作,希望使学生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同样能增强其“实战阅历”,试图克服教学理论与实际相脱节的弊病。另外,把各专业课程的知识有机地联系起来,强化国际业务知识的综合运用,并配有图示和照片,比较直观具体,最后附有常用英语贸易用语和单证式样等业务知识图表,便于读者自学提高。
本书由南昌大学科技学院陈平主编,并总撰定稿编写全书。其中彭兴莲编写第六章及附录,方秀程参与了部分章节缟撰工作。
本书的编写出版过程中,得到了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领导和教务处的指导以及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领导和编辑的大力支持、帮助,另外王磬、张琳琳、郭静、鲜昭君、王健、黄玉君、魏淑珍等同学对本书编写工作从各方面给予了一定的协助和支持,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文摘(二)出口报关程序
1.申报
在一般情况下,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装货前24小时内向货物的出境地海关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形式申报。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到海关现场办理接单审核、征收税费及验放手续时,应当递交与电子数据报关单内容相一致的纸质报关单并随附下列单据:
(1)基本单证。主要包括与进出口货物直接相关的商业和货运单证,如:由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的商业发票(如有厂家发票应附在内)、装箱单(单一品种且包装一致的件装和散装货物可以免交)、提货单或装货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签发的减免税证明等。
(2)特殊单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特殊管制的证件,主要包括进出口管理的许可证件、配额许可证和其他批准文件。国家法定检验检疫的商品,应交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和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的“出境货物通关单”。
(3)预备单证。海关认为必要的应检验的贸易合同、信用证副本、货物原产地证明、委托单位的工商执照证书、委托单位的账册资料和其他有关单证。
2.查验
(1)概念。查验是指海关为确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情况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归类、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的执法行为。
(2)查验实施。应当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因货物易受温度、静电、粉尘等自然因素影响,不宜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查验,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海关监管区外查验的,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书面申请,海关可以派员到海关监管区外实施查验。
查验结束后,查验人员应当如实填写查验记录并签名,查验记录应当由在场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名确认。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拒不签名的,查验人员应当在查验记录中予以注明,并由货物所在监管场所的经营人签名证明。查验记录作为报关单的随附单证由海关保存。
(3)查验费用。海关在监管区内实施查验不收取费用。对集装箱、货柜车或者其他货物加施海关封志的,按照规定收取封志工本费。因查验而产生的进出口货物搬移、开拆或者重封包装等费用,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承担。在海关监管区外查验货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交纳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