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

分類: 图书,管理,会计,会计理论,
作者: 全国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
出 版 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6-1字数:版次: 6页数: 296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300056012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一支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人才队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于2003年批准设立了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项目,并于2004年批准中国人民大学等21个试点培养单位开展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的试点工作;同时,3所国家会计学院也获准分别与有关高校以联合培养的方式开展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2007年,北京交通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等四所高校通过审批,新增为试点培养单位。
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是国际通用的专业学位,其英文全称是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英文缩写为MPAcc。早在1948年,美国得克萨斯一奥斯汀大学(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就在全球最早设立了专业会计硕士(Master in Professional Accounting)项目。这个项目创立伊始,就定位于培养学生高超的会计技术和职业技巧,强调培养学生适应高速变化的商务环境和步伐快捷的竞争的能力,最终培养具有全球视角、高度责任感和未来领导能力的会计人才,以便为其在企业界获得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
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与会计学学术性硕士学位是规格不同的两种学位类型,各有侧重。MPAcc的招生办法、教育内容、培养模式、质量标准等都更突出职业要求,更注重学术性与职业性的紧密结合。MPAcc教育的培养目标包括:宏观形势的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职业判断能力;财务管理能力;内部控制能力;熟练掌握会计法规及国际国内会计标准的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总体而言,着眼于为学生毕业后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和职业要求做好准备,以发展的眼光看待环境的变化和职业的拓展,满足知识和专业技巧方面对会计专业人士提出的更高要求,同时注重协调、沟通和领导能力的培养。
MPAcc教育实行学分制,学生需按规定修完所有的必修科目,并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选修部分科目。教学内容要求学以致用,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灵活多阵,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社会调查和实习等多种形式。学生成绩通过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多方面综合评定。学位论文选题要求紧密结合会计实务。论文可以采用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等多种形式。论文内容应体现学生运用会计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等分析与解央会计实际问题的能力。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
目录
2009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考试大纲
第二部分考试样题
第三部分考试样题参考答案
2009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指南
财务会计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财务报告的基本目标
第二节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三节会计要素
第二章应收账款与存货
第三章投资
第一节持有至到期投资
第二节长期股权投资
第四章固定资产
第一节固定资产的性质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第三节固定资产折旧
第四节固定资产的处置
第五章无形资产
第一节无形资产的性质及分类
第二节无形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第三节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第六章负债
第一节流动负债
第二节非流动负债
第七章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一节收入
第二节费用
第二节 利润
第八章所有者权益
第一节实收资本(股本)
第二节资本公积
第三节留存收益
第九章财务报表
第一节资产负债表
第二节利润表
逻辑
第一章逻辑考试的相关基础知识
第一节推理和论证的结构
第二节直言命题及其推理
第三节三段论
第四节模态命题及其推理
第五节复合命题及其推理-
第六节归纳推理
第七节预设
第八节辨识谬误
数学
第一章初等数学
第一节不等式与不等式组
第二节绝对值、平均值
第三节比与比例
第四节方程和方程组
第五节数列
第二章一元函数微分学
第一节函数、函数的极限和连续性
第二节导数的概念和求导法则
第三节微分
第四节函数的增减性与极值
第五节函数的最大、最小值问题
第六节函数图形的凹凸性与拐点
第七节导数在经济分析中的应用
写作
第一章两类文体
第一节记叙文“六要素”
第二节议论文“三要素”
第三节两类文体的区别
第四节高考作文等级评分标准
第二章结构布局
第一节两类文体的结构
第二节在审题基础上立意
第三节“文眼”——思想(境界)
第三章语言表达
第一节词语
第二节句子
第三节修辞
第四节文字
第五节标点
后记
书摘插图
2009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指南
财务会计
第四章固定资产
第三节 固定资产折旧
一、折旧的性质
(一)折旧的概念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这里的应计折旧额是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如果某项固定资产已计提了减值准备,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作为应计折旧额。从定义中可以看出,固定资产的折旧是一个分配过程,而不是一个计价过程。
固定资产取得时以成本人账,企业购人固定资产的成本发生在某一会计期间,而固定资产的使用给企业带来的效益却覆盖了若干个会计期间。据此,固定资产的成本应根据其服务带来的收益转为费用,即固定资产成本应在被使用的会计期间内分摊。这种分摊是用某种系统的方法将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摊入各服务期间的一种程序,而非依据市场价值来确定每期的折旧额。
从某一期间来讲,折旧仅仅是成本予以分摊的程序,是一种将固定资产成本按某种系统方法摊入服务期间的一种程序,而不是用固定资产净值反映其市价的一种手段。
(二)计提折旧的范围
一般而言,企业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下列两种情况除外:
(1)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仍提取折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应按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同时调整原来已计提的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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