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全传(这是一本详尽地介绍香港廉政公署三十年历史和案件的当代版的《拍案惊奇》!)
分類: 图书,政治 军事,政治,时政,
作者: 黄晓阳 著
出 版 社: 江苏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7-1字数:版次: 1页数: 341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214058959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起床!不许动!我们请你喝咖啡!
本书选择了几起较有特点的内地商家被香港廉署查办的案件,这些案件,笔者并不准备进行道德以及伦理等方面的评判,所有的探讨,仅仅限于法律层面,包括周正毅从事资本运作案,以及黄宏生案。笔者希望探讨的是一些共性的问题,也希望读者从中比较两地法律制度、程序以及理念的不同,并且得出自己的结论。
内容简介
1974年2月15日香港廉政公署正式成立,恰如良医诊病,一下捏住了政府机构的痼疾所在,香港由此才真正迎来了廉洁的黄金时代,成功地实现由乱到治的历史必转变,并成为公认的世界最廉洁的地区之一。
香港廉署破案如神,并能屡屡扳倒高官,令腐败分子闻风丧胆,其反贪经验引起了全球关注,反贪模式也为全球反贪机构所效仿。可以说,精确的职能定位、合理的制度设计、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科学的程序保险,为香港成就“廉政品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对于目前尚处于腐败高发期,并竭力走出腐败泥沼的国家和地区来说,不啻为经典的教案。
目录
序篇 闻名世界的廉署咖啡
第一章:出师第一案
巨贪出逃
廉署组建
污点证人
首战告捷
第二章 警界大地震
两个警司的战争
四大华人探长
树倒猢狲散
警廉大冲突
第三章 佳宁王国的崩溃
一夜暴富的佳宁神话
从辉煌到崩盘
残忍的谋杀
穷追17年
第四章 艰难的起死回生
冲破特赦令
相关人士拒绝作证
两个污点证人
最后的情感冲击
第五章 廉警第一次握手
海外信托事件
廉警联合办案
和时间赛跑
特殊使命
第六章 联交所冲击波
绝密任务
八七大股灾
港督下达手令
黎明开始行动
第七章 天王的坠落
耶路撒冷行动
深夜通缉令
狼狈的逃亡之路
最后的较量
第八章 证人神秘死亡
证人在出庭前被杀
黑道追杀令
杀手的漫长刑期
意外的司法冲突
第九章 广南集团群体贪污案
亚洲小姐引爆热点
廉署猎鹰行动
葡萄一样的串案
面临香港舆论攻击
第十章 明星顶包案
雨雾迷漫的清晨
明星的背后
迷离的现场重建
监狱中的醒悟
第十一章 第二次廉警冲突
明星警察被捕
香港神探冼锦华
行动背后的秘密
妓女们的证词
董建华紧急调停
第十二章 极度贪官陈裘大案
最完美的侦破
曾经是香港典型
贪污过程录像
峰回路转的审判
第十三章 上海首富落马案
一夜拘捕20人
周正毅的发家史
高风险的资本魔方
资金链断裂的高台跳水
香港特首签署命令
第十四章 功败垂成的舞影行动
舞影行动震慑香港
大富豪力捧星梦子
娱乐圈造星黑幕
杨受成树大招风
美丽香港的清道夫
第十五章 驿马星行动
小公司掀起大波涛
非法拘禁风波
媒界掀起声讨浪潮
第十六章 创维数码风暴
廉署偏向虎山行
黄宏生的风雨人生
众说纷纭的举报者
黄宏生留下的思考
结束语
书摘插图
第一章:出师第一案
巨贪出逃
上个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是香港一个极其特殊的时期。
这个时期,香港经济开始快速发展,随着一批中国籍商人在香港商界脱颖而出,香港社会的上层结构,开始悄然改变。经济的发展以及市民的暴增,也促成了物质资源的进一步紧张。这正是一个经济腾飞的前期,社会各行各业,均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
触发这一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比如抗战中香港被日本人占领,英国却无力保护香港市民,抗战胜利后,英国对香港的殖民统治,力度较从前有所减弱,也开始逐渐推行一些民主。随着中国内地战争的结束,大量的人口涌入香港,他们之中,绝大多数都有一些身家,这些人聚集香港的同时,也将财富带进了香港。一方面,他们在香港消费,促进了香港社会的物质交流和货币流通,另一方面,他们也在香港发展生产,增强了社会的造血功能。此外,人口的暴增又导致了住房的紧张,形成了潜在的房地产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香港开始有了几个支柱产业,比如房地产业、金融业、制造业、转口贸易以及海洋运输业等。人们似乎一夜间发现香港变了,高楼大厦多了,街上跑的小车多了,市场丰富了,人们的衣着光鲜了,精神面貌也变了。当然,繁华也带来了诸多副产品,比如贫富悬殊越拉越大,富人多起来的同时,穷人更穷了。
人们意识到,在这个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自己必须跟着富起来,否则,就被这个社会淘汰了。在这种心理支配下,普罗大众有一种对金钱的疯狂,只要能够赚到钱,他们会不顾一切。各种赚钱的门道也就因此派生,其中也包括那些不正当的甚至是不合法的门道。
非法的赚钱手段,普遍存在于香港黑道。
香港黑道,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概念,与香港的地域政治有着极其紧密的联系。鸦片战争后,香港成了英国人的殖民地,为了统治当地的中国人,英国人采取了极其强硬的措施,中国人在香港地位非常之低,生活异常艰难。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和英国人斗争,要和英国人斗争,没有组织不行,因此,他们之中,便产生了派会组织,后来,这些帮会组织渐渐演变,有一部分演变成了以占地盘和掠夺经济地位为目的的黑社会组织。民国以后,尤其是蒋介石掌握国民党政权以后,便希望自己的力量能够对香港产生影响,却又不能随便往香港派出军队,因此派出一个少将军官,前往香港组建了一支黑社会帮会性质部队,这股势力,后来成为香港黑道的新锐力量。国民党逃往台湾之后,再无力支持这支黑社会组织了,这个组织只好和国民党断奶,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黑社会帮派。
黑社会组织的生存,离不开警察的保护。可以说,没有警察队伍尤其是高级警察的腐败,黑社会组织,根本不可能有存在的土壤。到了六十年代,香港便形成了警匪一家、沆瀣一气的现实。世界范围内,黑社会组织的生存,主要靠两大财源,一是黄赌毒,一是收取保护费。但在香港,黑社会组织的数量太大,市场太小,经营黄赌毒以及收取保护费,不足以维持黑社会组织的日常支出,黑社会组织的经营活动,因此扩大到所有可生利部门,包括娱乐业和交通运输业等。由于社会缺乏公正透明的游戏规则,众多的小经营者开始受到冲击,黑道组织找他们收保护费,警察也找他们收保护费。收保护费,在香港被称为收数。腐败开始在这块土地上滋长,并且迅速像某种毒菌一般蔓延。
据有关资料记载,当年香港地区腐败的重灾区,一是执法团队,一是服务业。在执法团队中,整个警察队伍全军覆没,难以找到一个不腐败的警员。这种情况,到底严重到了何种程度?没有人能够准确地估计。一个名叫韩德的警司,他于1954年进入警察序列,至1973年因腐败入狱,从事警察生涯19年,共攫取非法财产500万港元。他在入狱时面对记者时显得十分坦然,说:“我只是运气不好,碰到点子上了。贪污在香港警察队伍中是一种生活方式,就像晚上睡觉、白天起床刷牙一样,非常自然的一件事。”他还同时表示,这种情形,在香港警察队伍中,是自上而下的,人人如此,谁都不觉得这是在犯罪。如果说这些人是罪犯的话,不可能将整个香港警察一窝端吧。
至于服务业,虽然不可能像执法团队那般容易来钱,可性质显得更为恶劣。比如在香港住院,病人如果不掏钱给那些护理人员,连开水以及便盆都得不到。一个病人如果要做手术,就得排队,何时轮上手术台,不在于医院是否有空余的床位,而在于病人家属是否打点好方方面面。更令人发指的是,连消防队救火也要给黑钱。一旦发生火灾,报警之后,消防员会立即到场,但到场之后,他们却会按兵不动,只有收了“开喉费”后,才会打开“水喉”(消防水枪)。业主如果不出钱,消防员可以看着大火将一切烧为灰烬而无动于衷。
一个严酷的社会现实是,大家都在贪,你不贪你就吃亏了。
贪污的公开化并不等于合法化,别说是在香港,就是在世界任何地方,贪污行为都是违法的。香港也有反贪机构,这个机构设在警察署内,属于香港警察的一个下属机构。整个警务系统全都烂了,这个机构自然也不可能幸免。在此情况下,所谓的肃贪,也就是走走过场,只有那些无门无路,没有背景的贪污者,才会被“绳之以法”,稍稍有点后台有点势力的人,根本不可能被法办。
一个极其典型的案例,便是“葛柏案”。
葛柏(Peter Godber)是一名英国人,在香港担任总警司之职。
一般内地人,很难搞清香港警察的级别。香港警察分为警员、警督和警司三个级别,警员又分警员、高级警员和警长三个级别;警督则分见习督察、督察、高级督察三级;再高一级便是警司,分别为警司、高级警司和总警司。这种分级,和中国内地实行警衔制之后的警司、警督、警监三级是一致的,也几乎是借鉴了国际通过的军衔制尉、校、将三级制。香港的警司,相当于内地的三级警监,高级警司相当于内地的二级警监,总警司相当于内地的一级警监。内地的一级警监,往往是公安厅长或者省会城市市局的公安局长,行政级别大多在厅级,也就是一号首长。香港的警衔制和内地略有不同,总警司也是二级机构的行政首长,但不是一号首长。这与香港警队的行政结构有关,香港皇家警察的最高行政官员,是警务处长。这是一个由总督任命的行政职务,并不属于警队的固定职务。也就是说,警务处长不是铁饭碗,一旦总督换了或者任期满了,警务处长可能被掉换。这种情形,有点类似于美国或者日本的行政长官制。美国或者日本的行政长官,均由总统或者首相任命,总统或者首相换人了,这些职位,也随即换人。这些官员,基本不属于公务员序列。真正的公务员,是从各职能部门的二把手开始的。如果仅仅一号首长是任命制,那么,在终身制的公务员体制内,一号首长,根本无法行使职权。为了一号首长更有力地行使职权,香港警务处所有二级部门的一号首长,也都采取了任命制,其具体职务,称为处长助理。比如说,某一个警察署,其一号首长,是警务处长助理,文职官员。技术官员的最高职位,只可能是副署长(或称副总指挥官)。因为警务处长以及处长助理都是文职官员,且属于流动性的,均没有技术职衔,所以说,香港警察的最高警衔,也就是二级机构副总指挥官了,这个级别,就是总警司。
葛柏还是香港一个极其出名的警察,在警察业务方面不仅内行而且出色,曾多次极其出色地履行其职务,参警22年间,立功无数,多次受到警务处以及港督的嘉奖,甚至曾获得过英女皇嘉奖。这对于一名警察来说,是至尊荣誉。当年,葛柏的技术职务是总警司,而行政职务则是香港警务处九龙区副总指挥官。因为总指挥官是警务处长助理,属于“特派员”,因此,副总指挥,实际掌握着分区的全部,主持实际工作。正因为葛柏在警察队伍中,属于技术官僚的最高职务,又是英国人,同时受到过英女皇嘉奖等,他的身份地位,也就显得极其特殊。
葛柏案早在1971年便已经显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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