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人格体·社会:法哲学前思——当代德国法学名著丛书
分類: 图书,法律,外国法律,欧洲 ,
作者: (德)京特雅科布斯 著,冯军 译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1-12-1字数: 110000版次: 1页数: 137印刷时间: 2001-12-1开本:印次: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503634000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译事系统全面地翻译了当代德国法学具有代表性的学术成果。因为德国法不仅为可取之一方法律,而且还与当代中国法制有着特殊的关联。事实上,当代中国大陆、台湾地区现行的法制是基于清末民初之际的法律改制发展而来。当时采纳了欧洲大陆法系法制模式,而其中又以汲取德国法律,特别是民法、刑法居多。不仅如此,20世纪以来中国法制和法学的发展还颇受德国法制和法学的影响,现今中国法制和法学的不少思路实际都与后者有关联。因而,中国法制建设和法学进步自然更容易从德国法制与法学中获得启发。此外,由于近代德国历史法学派和学说汇纂学派对罗马法和罗马普通法的系统研究与整理,近现代德国法学形成并获得了其本身独有的特色,其丰富成熟的法律理论与教条,恰恰是目前乃至21世纪我国法学与法制建设所迫切需要的。
内容简介
当规范——不是对诸个体的快和不快的期待——主导着交往时,社会才是现实的。本书通过建立规范科学的社会概念,既摒弃了把社会程序与暴力相提并论的做法,也摆脱了认为社会秩序源于孤立的诸个体的契约这种今天或多或少明显处于支配地位的见解。读者一开始就应该知道,这里阐述着一种确定的理论,而不是在介绍某种固有的看法。因此,不要认为这个小册子是一本法哲学导论;像副标提所表明的,它展示的毋宁是对法哲学的前思,也就是说阐述一些具有确定倾向的基础概述。其中并没有继续这个倾向论及权利的产生——因此,它停留在纯粹的前思上。
目录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总序
作者中译本序
德文第二版序
德文第一版序
翻译凡例
第一章一个孤单的人类个体
第二章两个个体的并存
第三章通过暴力协调群体
第四章人格体.主体.社会
第一节基于当为的起源
第二节承认
第三节人格体的客观性
第四节人格体和身体
第五节个体世界与人格体世界的分离
第五章规范的现实性
第六章人格体与主体的界限
第七章作为规范性相互理解的社会
第八章内在性
第一节主体性的必要性
第二节主体性的辅助性?
第九章对扰乱的反应
第一节归责
一、模式
二、责任和期待可能性
(一)个体的幸福生活
(二)秩序的存续
(三)特殊能力
第二节制裁
一、不变的规范现实性的判定
(一)不变的规范现实性的判定
(二)行为的边缘化
二、远东破坏者对敌人
第十章作为社会的经济
第一节国家对人格体定义的缩小
第二节经济定义的缩小
第十一章普遍化?
第十二章命题
附录
人名对照索引
内容对照索引
译者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