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及解析(2010最新版)(赠38元学习卡1张)(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
分類: 图书,考试,公务员考试,基础知识,
品牌: 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教材编写中心
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共党史出版社
·页码:152 页
·出版日期:2009年09月
·ISBN:9787509802458
·条形码:9787509802458
·包装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8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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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及解析(2010最新版)》是为参加贵州省公务员考试的考生量身定做的复习用书。题型、题量、试题难度、讲解等的设计均参照了贵州省历年公务员考试真题和考试大纲,体现了贵州省公务员考试的本土特色,做到既把握贵州省公务员考试的命题特点,又体现其发展趋势。
编辑推荐《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及解析(2010最新版)》严格依据贵州省最新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编写。
严格依据考纲要求,专为贵州省2010年公务员考试量身定做;深度揭示命题规律,直击考点,全面提升应试能力;专业网络支持,可享受最新资讯,学习资料等超值服务。
《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及解析(2010最新版)》同时适用于事业单位、“村官”、“三支一扶”、选调生、军转干、招警考试。
目录
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一)
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二)
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三)
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四)
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五)
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六)
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七)
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八)
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九)
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十)
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十一)
参考答案及解析
……[看更多目录]
序言几年来,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人数一直居高不下,许多部门职位的竞争相当激烈。据专家预测,这种趋势在未来几年内还将继续。为帮助广大考生在较短的时间内高效、便捷、准确地把握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脉络,我们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要求,深入研究了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历年真题及考试大纲,针对命题中出现的最新变化,精心编写了《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系列丛书,供考生参考使用。
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分为A、B、C三类,《公共基础知识》是B类的必考科目。本书是本系列丛书之《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及解析》,专为报考贵州省B类职位的考生量身打造。
本书有以下鲜明特色:
1.立足省情,服务贵州考生
本书是为参加贵州省公务员考试的考生量身定做的复习用书。题型、题量、试题难度、讲解等的设计均参照了贵州省历年公务员考试真题和考试大纲,体现了贵州省公务员考试的本土特色,做到既把握贵州省公务员考试的命题特点,又体现其发展趋势。
2.准确预测,科学备考
本书基本按照考试大纲和真题的要求,为考生提供难度相当的实战机会。本书的编写人员多年来从事公务员考试的研究工作,对公务员考试的命题趋势把握准确,对答题技巧有丰富的经验,因此本书必将为考生的科学备考提供强有力的帮助。
3.讲练结合,具有针对性与实用性
本书的所有试题均配有参考答案,详细独到、由点及面,意在方便考生在核对正误的同时,校正解题思路,帮助考生查漏补缺,步步为营。考生不仅可以掌握一道题的解法,还可以由此把握一类题型的解法,更有效地解决考生的疑问与难题。
4.合理编排,设计科学
本书在形式设计上,力求做到最好。在编排上,采用了试卷和参考答案分开的方法,以方便考生使用;在设计上,采用了独立试卷的形式,使考生如亲临其境,达到实战演练的效果。
5.立体完善的同步服务
为回馈广大考生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力争提供最完善的售后服务,以随书赠送网络学习充值卡等方式给考生提供全方位的学习支持。读者可凭借网络学习充值卡,随时登录“中国公务员考试中心”(www.gongwuyuan.com.cn),就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向命题研究专家进行咨询,也可在“考试经验交流区”与其他考生进行沟通。
文摘1.答:本案涉及行政实体法部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的具体规定。依据该法,周某的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法纳税也是周某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义务,为了鼓励高新科技产业,某区税务局依法免除其公司的3年所得税也是正确的。但是,3年免税期过后,周某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法纳税,不得以不正当的理由拒不交纳,否则构成违法行为。
周某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免税期满后拒不交纳税款,是不是税务机关就毫无办法呢?当然不是。依据法律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强制执行,即实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组织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时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政行为。行政强制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①行政强制机关只能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当然,没有强制权的机关需要强制执行时,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②行政强制的对象是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当然,也并非所有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况都适用行政强制,而是要求违反了特定的法律、法规,符合适用行政强制的条件才可适用。③行政强制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全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利益。④行政强制具有可诉性,即对行政强制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所以,本案中税务局完全可以对周某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强制,如冻结账号、强行划拨若干款项充抵税收等。
2.答:该通告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该市政府办公室只是其所在市政府的内部机构或办事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实施行政行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因此,以自己的名义发布要求全市各行各业各单位和全体市民遵守执行通告的行为是主体不合法的行政行为。其合法主体应当是该市人民政府。当然市政府可以委托其办公室实施该行为,但该市政府办公室在实施该行为时,应以市政府的名义而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