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篇
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非常胆壮起来。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就会活泼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注释
货卖对手,又卖庄家
公安部门在近期公布的涉嫌打假球的球队不是中甲球队就是中超末游,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这些俱乐部的财力有限同时又有很大的欲望。那么,这些俱乐部是如何在当前并不完善的足球环境中获得收入呢?
一般而言,俱乐部通过假球获益,主要有两个来源:一、从比赛对手身上要钱卖球;二、自己做出从赌博公司挣钱;三、两种方式同时使用。在已经公布的案件中可以发现,上述三个方式都有人使用。王珀就是典型的两种方式混用,先是收了广州的钱,然后自己又去下球挣钱,里外里拿到了双份儿的收入。从严格意义上讲,俱乐部通过假球挣钱也是出于两方面原因:一、老板没钱,但要维持俱乐部只能如此;二、老板接手俱乐部的目的就是为了打假球挣钱。
在这个过程中,俱乐部还会和一些球员产生矛盾。道理很简单,俱乐部无论出于哪种原因挣钱,都会给球员一些表示。由于是平均分配,必然数量有限。正因如此,无论是大庄家还是想买球的俱乐部,有时会采取变通方式“买球员”。在这种情况下,当球员和俱乐部的利益产生冲突的时候就会发生矛盾。具体表现就是一些球员遭到了老板的“封杀”,究其原因并不一定是该球员真的打了假球,而是因为不听老板的话。
俱乐部策划假球的费用很多,其中包括给球员的奖金,相关节点的买通,同时俱乐部还要自己赢利。那些想做俱乐部工作的“老板”一般都会通过中间人找到俱乐部负责人,先进行试探性谈话,如双方都能试探出对方的“诚意”,谈话将继续深入,否则大家会一拍两散各不干扰。
此外,有些中间人也会通过做主教练工作而实现这一目标。李章洙在接受采访时说:“当初有人想做我的工作,他们开出一个价格,我没有直接回绝,告诉他们除非拿三千万来,结果他们没有同意。”
球员篇
但那些想发财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网罗,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叫人沉在败坏和灭亡中。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圣经·提摩太前书》
作假有风险,收钱须谨慎
在中国足球当今的环境下,虽然很多职业球员的收入很高,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也是最没有保障的一个团体。足协官员、俱乐部领导都是他们的领导,命令都必须服从。在这种情况下,球员想通过工资以外的收入挣到钱的难度一般都很大。从根本上讲,和工资一样,都是辛苦钱。
上文提到,有些球员希望通过进入国家队提高自己的工资待遇。这也是不得已的方法,俱乐部的相关条款卡在那里,如果是国脚,收入自然提升一个档次。如球员苦于实力不够,只能剑走偏锋,很多球员都会被收买。收买也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方俱乐部花钱买球,目的是保证自己球队取得胜利;二是庄家买球,目的是操纵比赛。无论是哪种情况,一般都会通过中间人找到关键位置的球员,然后开出一个价格。据了解,关键场次购买一名球员的费用多在50万左右。
如当事人接受对方开价,就要在球场上把工作做完。在几万名观众和几十名球员面前作假绝对是一件高难度工作,不但要以假乱真,本人还要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万一在球场上没有完成任务,除了要把定金退回,还有可能承受更大的痛苦和压力,甚至生命。正因如此,球员要利用假球挣钱当然是一件体力劳动,辛苦程度远远甚于足协官员和俱乐部挣钱。
在几年以前,这种情况非常普遍,这种事情也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被收买的球员即便不答应这件事情,也不会揭发。“大家都是这个圈子里的,保证自己不做就可以了,但也没有必要把人家害了。”某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现在倒真希望公安机关能够一查到底,把所有有问题的人都查出来,无论是球员还是教练。这样才能保证足球圈在最大程度上被净化。”
不过,也有一些球员表示:“足球领域的很多情况之所以能够被曝光,是因为大家在关注,相信很多没有被关注的地方的黑暗程度一定有过之而无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