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将马琳与张一离婚案,日前在北京大兴法院进入审理阶段。12日下午,红星法庭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谈话,但马琳以外出比赛为由并未现身。谈话过程中,张一几度落泪,表示自己仍爱着马琳,不愿离婚。而张一的代理人则对马琳在诉讼中提出的共同财产仅一套房产提出质疑。
当天,张一在两位代理人的陪同下准时出庭,而马琳则一切委托代理人。马琳一方以涉及马琳个人隐私为由申请不公开审理。而张一的代理人则认为,“虽然婚姻涉及隐私,但两人均是名人,已被媒体公开化。”此时,一旁的张一还未开口,就已开始流泪。
离婚是由马琳提出,他在离婚起诉书上称,2004年4月经人介绍与张一认识,同年8月30日两人登记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夫妻感情基础薄弱、生活中摩擦不断,常常因彼此脾气不和发生争吵,矛盾日益激化,而且原告是运动员,整日国内外比赛,被告系演员,整日在全国各地忙于拍戏,一年之中双方聚少离多,自2008年12月原、被告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彼此没有任何的沟通联系,夫妻感情已破裂。持续下去只能增加双方的痛苦,故要求离婚。
当法官问及能否进行庭前调解及和好时,张一当庭失声痛哭,认为与马琳的夫妻感情并没有到破裂的地步,不愿接受离婚。对于马琳起诉书中的说法,张一进行了纠正。“其实我们是2002年就认识了,不是他说的2004年。法院可以去问邻居和马琳的朋友,我和他从没吵过架,没动过手。他说聚少离多,可自从我们在一起就一直这样啊。婚姻是需要维护的,他从未和我当面沟通过离婚的事。”张一含着泪说。
从9月份被媒体曝出感情出现危机,张一还没能和马琳有过直接沟通。“就连离婚,我都是从媒体上知道的。我给他打过电话,他没接。从今年年初之后,就没见面。”坚持“没有对不起马琳”的张一至今想不通为何会走到上法庭离婚这一步。“如果说,有什么离婚的征兆,就是以前每年春节都是我俩一起回家,今年我等他,他拒绝了,说要录制节目。”无论面对法官,还是媒体,张一始终重复着:“我不想离婚。我以前爱他,现在还爱他,不管结果如何,我还是希望保护他。”但离婚的结局恐怕已无法扭转。
<b>广告代言收入 归国家队还是个人?</b>
经过第一次庭前谈话,现在双方的分歧主要集中在财产分割。马琳在离婚起诉书上表示,将对双方在亦庄的一栋洋房(估价上百万)进行分割。但显然这是张一不能接受的。
原、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了证据交换。张一说马琳已经拿走了一部分财产,包括电脑、音箱及两条皮带,随后就泣不成声,代理人再三安慰后替张一继续指证,提出共同财产还有宝马、迈腾汽车两辆,今年马琳又未经张一同意,将另一套房屋卖给他人,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
如果离婚不可避免,张一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包括马琳的代言、广告收入及在各种大赛上所拿的奖金,还有广东曾赠送给马琳的两套房子,另外马琳在2004年和2008年两次获得奥运冠军后,广告代言就有上千万。
马琳一方并不同意这样的说法。其代理人表示马琳的广告是与其队友一同参与的,所有收入属于国家队,与马琳个人没有关系;而现在夫妻的共同财产,只有大兴区亦庄的金地格林小镇,是两人结婚时买的,价值在一百万元左右。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张一提出要求核实马琳的财产,代理人则要求法院予以查实,并请求在分配共同财产时,按照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多分配财产给女方张一。最后,双方共同约定本案证据的举证期限为11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