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o一直是备受关注也是饱含争议的,用现在很流行的博弈理论来剖析seo与搜索引擎,与搜索引擎优化的被实施者等关系,就能看出一些seo为什么会如此受到关注的原因。在谈及之前,先对博弈理论做一些简单的介绍:
*一个博弈的定义是:一个一些个人、团队或其他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约束下,依靠所掌握的信息,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并从中各自取得相应结果或收益的过程。
*博弈论就是研究博弈行为中斗争各方是否存在着最合理的行为方案,以及如何找到这个合理的行为方案的数学理论和方法。
---采自中文Wikipedia
将seo用博弈的理论来诠释又是什么呢?我们先将其seo、搜索引擎、被实施者都看成一个有机的个体,那么得到如下理想模式的定义:
seo考虑其被实施者网站的用户体验度、突出核心竞争力的原则基础上,在搜索引擎所认同的规则下,依靠所掌握的技术和方法,完整的为客户选择正确的策略并加以实施,从中为客户创造价值、为搜索引擎的用户带来最好的搜索结果、为seo本身带来经济利益。
现在讨论的焦点是seo与搜索引擎、被实施者是否存在动态平衡(纳什平衡)。如何有机的扩大各方的最大话利益,即:seo如何在搜索引擎优化结果中为客户创造价值、搜索引擎如何为用户提供最好的搜索结果、seo如何扩大自身的经济利益。
在这个过程中,有几个矛盾是非常突出的:
*seo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有可能会因为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时候会侵犯搜索引擎的利益,比如作弊的手段来欺骗蒙蔽。
*搜索引擎在目前是属于强势,而seo与用户都是弱势,因为其实各大搜索都希望获得更大的份额以后获得更多客户来参与se的推广,那么这块就和seo利益必然冲突。
*客户与seo的冲突是,客户即希望seo能在其网络市场方面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而seo也在想如果最大化自己的利益。
其实这样的问题可以用“囚徒困境”这个典型博弈问题来参照。
“囚徒困境”讲的是两个同案犯罪嫌疑犯(囚徒)被警方拘捕后,为防其相互间串供,而分别拘捕、隔离审问时,两疑犯所面临的认罪策略选择的问题。
摆在两疑犯面前的选择无非两种:坦白或不坦白。按照我们通常的政策,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所以若两人均坦白,则可从轻处理,分别判刑8年;若两人中有一人坦白而另一人拒不坦白,则坦白者可免于处罚,而拒不坦白者,将从重处罚被判10年;当然,若两人拒不交代,而警方手中又无足够的证据可以指控犯罪嫌疑人,那他们只能被按妨碍公务被判1年。
在囚徒困境故事中两个人都承认了犯罪事实,所以两个囚徒得到的是中间的结果。
点石小鹏给出的一些自己思考的结果是:
*在利益化最大化问题上,seo与se是否可以加强交流与合作?seo直接面对的是竞争对手,也是与客户直接的交流者,他们能迅速对se的问题进行反映和总结,se可以了解到最基层的却专业的意见,做出调整。而seo也能理解和支持se的做法和了解相关的信息。
*在同行,就是seo业内,是否可以规范化?即不打价格战,而是打服务牌,谁的服务好谁才是王道,因为价格因素的降低,会导致服务成本的扩大和质量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