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上午消息,百度公司透露,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起诉百度MP3歌词搜索侵权一案,今天上午在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宣判,百度败诉。
法院判决,百度停止通过快照等形式提供相关50首歌的歌词,赔偿对方经济损失5万元,加1万元的合理诉讼支出。音著协在起诉书中要求百度道歉,但法院对这一请求未予支持。法院在判决书中解释说,音著协在庭审中承认只对这50首歌曲有著作财产权,故不予支持音著协的道歉要求。
对于此案的一审判决结果,百度公司表示“感到遗憾”,并表示将于近日提起上诉。
音著协方面暂未评论。
2008年1月17日,音著协通过代理机构向法院起诉百度,称百度侵犯了包括《爱我中华》等50首歌曲的著作权,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106余万元。
法院的判决书显示,百度本次败诉的原因是,它通过百度快照提供了MP3的歌词,这一行为被法院判令禁止,但百度提供MP3在线播放及下载的链接不受影响。这一判决结果与之前国际唱片公司两次起诉百度的判决结果基本一致,前两次诉讼中,法院均判决唱片公司败诉,百度可以继续在其搜索结果中提供MP3文件的相关链接,网民可以通过这些链接在线播放或下载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