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静的华硕维权案尚未结束,联想的被辞员工也上演了一场好戏。
事件回放:
张先生被联想公司辞退后,认为在联想公司工作期间身体受害,诉至法院讨要256万亿美元。日前,海淀法院驳回张先生诉讼请求。
虽说诉讼标的额达256万亿美元,但因是劳动案件,根据法律规定,仍由基层法院审理。张先生仅为诉讼缴纳了10元诉讼费。据了解,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标的额的劳动争议案件。
张先生诉称,去年6月5日他入职联想,签订了两年劳动合同,任质量测试主管,后任网站编辑主管,月工资1万余元。今年1月,联想与他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等3万余元。
张先生认为自己不该被辞退,解除合同是联想公司胁迫他签的,且他在公司策划的旅游活动中,因吃了公司的食品,使他在活动中脚部严重受伤,不能走路。
张先生要求联想公司补发加班费等870余万元,并赔偿破坏其身体健康256万亿美元。他在起诉书中还称,他曾遭到过联想公司的追杀与暗杀。
联想公司称,劳动合同是双方协商解除的,不应再支付补偿。对于张先生“吃了有毒食品”的说法,联想公司表示决无此事。
海淀法院认为,联想公司已支付张先生经济补偿金,张先生不能证明受到胁迫,也不能证明身体受伤害,联想公司无须再补偿。故驳回张先生的起诉。
且不说他的要求是否合理,看这名员工提出索赔256万亿美元,称之为“史上最牛的员工”当之无愧,联想都不值256万亿美元,他居然开出这样的价格,实在让人感到匪夷所思,难道此人网上多了,成了“精神病”?还是想借机赚个名?
虽然本人不怎么喜欢联想,因为我对联想的笔记本质量实在是不敢恭维,但就这件事情上来说,联想是受了莫大的冤屈,新的劳动合同法出来后,联想也是非常支持的,正规员工的要求一律按照新劳动法办理。辞退了这名员工,联想给了他三个月的补偿,从道义上讲,可谓仁至义尽,毕竟企业与个人有双向选择,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裁员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情。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签了
经济补偿金也了
公司的“有毒食品”吃了
旅游活动脚受伤了
还遭到联想公司的追杀了……
看上去像天方夜谭,年底了,这个员工也不忘炒作一把,真是敬业。难以想象当初联想是怎么招到这样的“人才”,值得同行们学习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