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本月内,国家发改委和信产部将就下调手机漫游费的上限标准进行听证。如此看来,漫游费是要降,而不是此前民间呼吁的取消。(1月3日《中国青年报》)
电信是一项公共服务,本应以最低的成本、优质的服务给百姓带来便捷和高效率,这也是电信行业的基本职责之一。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这可以从每年电信投诉总量不断攀升的事实中得到印证:2005年比2004年上涨了25.9%,2006年又比2005年上涨了20.7%。面对居高不下的电信资费,广大消费者一直都盼望着电信资费能够下调到合理的水平。
不可否认:通过多方努力,近几年来我国电信资费水平有所下调,但与美国等其它国家相比,仍然很高。拿手机漫游费来说:一位通信专家曾直言不讳地指出,手机漫游的全过程,事实上只是由网络传送几个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比普通电子邮件还简单的数据信息,其成本与每分钟都要收取的费用相比相差千万倍。可是我们电信对这项费用照收不误。可想而知,手机漫游费利润高得惊人。
针对电信资费问题,早在2007年4月27日,信产部和国家发改委在电信资费座谈会上就要求,运营商必须全面推行真正的单向收费,不得搞那些计算复杂、套餐式的准单向,并且对老百姓意见很大的漫游费也要降低。但时至今日,电信各类资费标准依然如故,甚至变本加厉地以各种套餐等广告陷阱欺骗不明真相的消费者。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即将进行的听证会,不是就取消漫游费进行听证,而是就下调手机漫游费的上限标准进行听证。之所以存在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目前在电信领域,仍然是不充分的竞争状态。比如,当前的六大运营商中,从事固话业务的主要是三家,从事移动业务的是两家,还有一家是从事卫星通信的。正如有人所说:由于数量有限,他们之间很容易达成一致,从而利用垄断地位,取得垄断利润。
总之,大量事实证明:包括话费、上网费等电信资费的整体水平过高是客观的,电信资费不合理也不是哪一个人的武断,而是广大消费者的基本共同心声。正如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主任陈剑所说:随着科技进步,手机、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日常使用的通讯手段,过高的资费对于消费者而言,限制了他们的消费欲望,同时对于广大农村消费者而言,无论是网络服务还是移动通讯都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在这方面的消费需求是很强的,这也就需要合理的资费政策予以配套,使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得到有效释放。更何况,现在民生、民意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关注的焦点,铁路、公路等行业也已纷纷开始让利于民。从这一点来说,基本处于垄断地位的电信行业也应当增强社会责任感,顺应民意,真心实意地让利于民,与消费者形成和谐的利益关系,让消费者真正享受到市场经济带来的好处。
目前,社会上常常会津津乐道于电信运营商又为国家税收做出了多少贡献,但真正做出贡献的是消费者。就此而言,消费者是促使电信行业获得持久发展的动力来源。只有尊重消费者利益,才能推动电信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电信资费是影响消费者消费信心的重要问题,制定资费水平的时候,应当听取消费者意见,而不是对他们的呼声置若惘闻。这就需要决策者们在关注企业利益的同时,更多注重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令笔者感到遗憾的是:从目前趋势,要真正降低电信等方面资费。不能寄希望运营商们大发慈悲,关键得要加强改革力度,打破垄断地位,规范行业收费,只有这样才能消除垄断暴利,而这既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的现实问题,也是法律、行政力量必须有所作为之处。